吕梁市公用移动通信5G基站站址专项规划(2020-2024年)
5G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是实现万物互联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驱动力量。抓住国家“新基建”的重大机遇,加快5G基站规划建设和网络部署,推进5G普及应用,对吕梁市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深化吕梁市总体规划,科学指导吕梁市域5G通信基站的建设,编制本专项规划。
(二)范围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空间范围为吕梁市全域,主要为现辖1区2市10县,即离石区、汾阳市、孝义市、交城县、文水县、兴县、岚县、临县、方山县、中阳县、柳林县、石楼县、交口县,总面积为21140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的期限为2020——2024年。
(三)规划目标
抓住当前 “网络强国”、“互联网+”和“新基建”的良好政策机遇,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利用存量,发展增量,提高建设效率,进一步加快网络强市,数字吕梁、智慧社会建设,提高吕梁市移动通信网络发展水平,推动信息技术与城市发展全面融合,推动吕梁经济社会发展。
全市规划建设5G基站3万座,到2024年底,辖区内5G网络实现普遍覆盖,各县市区主城区及重点区域实现连续覆盖,新增通信基站共享率达到100%,公共资源利用率不低于95%。
(四)规划原则
移动通信网络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资源,公用移动通信5G基站专项规划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与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做衔接,统筹安排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推动公用移动通信网络的发展。
1、总量控制、合理分区
统筹考虑容量需求和覆盖需求,对规划区通信基站总量和不同规划片区的通信基站总量进行预测和控制,作为基站布点的基础。结合吕梁市土地利用规划、功能分区、现状整合后基站的密度分区及基站建设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划定不同的场景分区,控制不同场景分区的基站平均站距和综合站址密度。站址建设应与水、电、气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规划相协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竣工验收。
2、优先利旧、共建共享
本次规划首先对现状站点进行统计,将现状条件可用及具备改造要求的站址进行梳理,实现站址的集约利用并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其次对于规划站点,应在现状站址的基础上优先选择设施共享、共建,新建时也应以整合后的设施占地进行考虑,要求规划站点在整合三家通信运营商需求的基础上力争高比例共享,至少保证两家共享。以满足资源共享、环境美观、绿色通信的要求。
3、资源集约、统筹选址
在创新基站建设方式,积极拓展基站选址来源的基础上,提出基站与多业务协同一体化建设的构想,统筹基站与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建设多业务融合的“智慧基站”,实现基站选址的最优化与用户需求的最大化的综合平衡。同时逐年提高移动基站与城市照明灯杆、交通设施塔杆、天眼塔杆、广电塔杆、电力塔杆等市政设施的共建共享比例。
4、合法建设、依法行政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法建设是政府和社会的要求,依法行政已成为政府部门行为准则。通信基站属于比较敏感的目标,把通信设施的建设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管理,合法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由此引起的纠纷。
5、一步规划、分步实施
统一全市规划,一次规划五年,使规划既有科学性、合理性,又有较强可操作性。对党政机关、大型场馆、大型商圈等客户核心价值区,住宅小区、景区、校园、医院等重点行业用户感知敏感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点产业应用区,高铁、高速、国道、机场等重点交通干线完成深度覆盖,共分三期实施建设。
6、跟踪变化、适时调整
因政策改变、通信事业发展、网络优化、城乡发展需要等原因需要调整移动通信5G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的,结合年度建设计划,及时做出移动通信5G基站专项规划调整计划。调整后的专项规划应按程序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五)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山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吕梁市城市总体规划》、《吕梁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吕梁市中心城区基础通信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0)》、《吕梁市通信基站布点规划(2017-2030年)》等法规、规范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吕梁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编制。
(六)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对象包括宏基站与微基站及室内分布。宏基站可分为地面塔与楼顶塔两种形式;微基站可以看成是微型化的基站,将所有的设备浓缩在一个比较小的机箱内,集成信源、远端射频单元、天线等集成一体的设备。以宏基站构成规划区内的移动通信骨干网络,以微基站作补充,室分作为室内主要覆盖手段。
二、5G通信基站规划布局
(一)宏基站规划
1、宏基站总体布局规划
(1)宏基站密度分区规划
根据城镇景观风貌格局、历史文物保护、现状建设情况、人口分布等的要求,规划将吕梁市域分为5类片区:高密区、密集区、一般区、边缘区、限建区。针对各片区特点进行基站布局规划,密集区和一般区以满足容量为主,郊区和农村以满足覆盖为主,限建区内不宜新增室外宏基站,尤其是落地式宏基站。
(2)宏基站站间距规划
宏基站布局对应于传播环境及话务密度分布情况,站址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规中各片区的用地性质,不同的用地性质,其话务密度、无线数据业务需求不同,宏基站覆盖半径也有所差别。规划结合5G网络技术对宏基站的基本要求,按照移动通信部门关于蜂窝接入容量、覆盖要求和密度分区的技术要求,综合考虑,规划吕梁市中心城区、平川四县市、山区县及外围乡镇宏基站站距和站址密度按下表设置:
(3)宏基站数量规划
规划吕梁市域内宏基站站址数量共计13000座。其中吕梁市中心城区(离石)1600座;孝义市1600座;汾阳市1400座;交城县1000座;文水县1000座;方山县600座;临县基站1400座;岚县800座;兴县900座;中阳县700座;柳林县1000座;石楼县500座;交口县500座。
2、宏基站选址规划
宏基站选址应遵循本专项规划布点数量和位置要求,规划确定的站址为规划的理想点位,具体建设时可结合用地条件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优化调整。
(1)楼面站址选址规划
优先依托原有塔杆、建筑物设置的原则,确需新建落地塔的,以不影响景观设置为基础;在选址排序上,按照利用原有塔桅、政府机构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公用设施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和仓储建筑、宾馆酒店、新建居住建筑、现状居住建筑的先后顺序,强化基站与城市其他公共设施的集约共享;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2)楼面站址选址规划
一般顺序为:城市公园广场、沿城市道路的绿化带、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分隔带、其他用地内的开敞空间。
(3)选址调整规划
站址的选择应尽量符合网络拓扑结构的规则构建理想的蜂窝网络结构。在实际的网络建设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无法在蜂窝中心建站,需要在理想站点周围寻找另外的次优站址时需符合选址原则。
3、宏基站建设规划
(1)基站塔型规划
① 中心城区:中心城区新建基站以楼面景观站和落地景观抱杆为主,路灯杆塔适用于城区道路、交通枢纽,公园绿地、广场、景区内建设基站应建设为景观基站,严禁中心城区内建设简易杆、角钢塔等影响城市景观的基站形式。
② 其他区域:乡镇建设用地内基站建设形式为抱杆、钢管塔;其他用地内基站可根据需求确定。
(2)基站天线规划
根据基站服务区内的覆盖、服务质量要求、话务分布、地形地貌等条件,并综合考虑整网的覆盖、干扰情况来选择天线类型和架设方式;基站天线高度应满足覆盖目标,一般要求天线主瓣方向100米范围内无明显阻挡;避免扇区间的过度重叠影响网络容量和质量。
(3)基站高度规划
基站高度必须满足相应密度分区中控制要求,并满足控规中建筑限高要求。在敏感设施周边,必须满足关单位的限高要求。
(4)基站色彩规划
基站色彩应符合城市色彩专项规划的控制要求,与周边建筑颜色相协调,色彩宜以白、浅蓝、浅灰等中性色为主色调。
(二)微基站规划
1、微基站设置场景规划
(1)规划对于5G信号的弱覆盖或者盲区、空洞地区,通过微站来扩展覆盖。
(2)规划对于商业广场、火车站、步行街、高校等一些热点区域,通过建设微站分摊5G宏站网络负担,缓解网络拥塞,分流宏蜂窝的网络流量。
(3) 规划在住宅小区、CBD高楼等,楼宇高层易造成频繁切换的区域,采用室外对打等方式建设微站。
2、微基站设置形式规划
(1)城市街道、工业园区、景区等场景利用现有市政公共基础设施为主,利用路灯杆、监控杆、水泥杆、路牌杆等设置塔桅,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覆盖距离一般200米以内。
(2)城中村、高层楼宇场景中没有可供利用的灯杆等资源,或场景中情况复杂,不便于放置灯杆等设施,可采用微站挂墙方式。
(3)规划吕梁市进行基于灯杆智慧微站建设,集成环境监测、交通监测、智能充电、智能照明、便民服务等多种物联网的应用,规划新建道路路灯杆时充分考虑运营商网络部署需求,促进“多杆合一”,共建共享。
3、微基站选址规划
规划5G微基站部署不牺牲宏站的覆盖功能,同时应避免调整宏基站的方位角,天线下倾角或者发射功率,合理控制微站功率,避免与宏基站的干扰,站址的位置设置在宏基站辐射范围内的中远点或者宏基站的覆盖的边缘或者盲区。
4、微站建设规模
微站跟随塔类部署节奏进行建设,主要解决弱覆盖区域和重要区域的高业务量需求,规划期共建设微站15000个,其中改造存量5000个,新建10000个。
(三)室分规划
1、室分规划布局方法
室内分布系统是针对室内用户群、用于改善建筑物内移动通信环境的一种成功的方案;是利用室内天线分布系统将移动基站的信号均匀分布在室内每个角落,从而保证室内区域拥有理想的信号覆盖。一方面是彻底解决室外信号无法对室内良好覆盖的问题,另一方面是为了吸收室内用户业务量以减轻室外基站业务压力。
2、室分建设规模
本次规划吕梁市共建设室分站点2000个;其中改造存量室分1200个,新建室分800个。主要覆盖吕梁市各区/市/县政务大厅、党政机关、飞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校园、工业厂区以及其他大型住宅小区。
(四)机房规划
机房规划应重点考虑物业点稳定性、传输管道和光缆资源、外市电、机房空间及承重、电源容量及备电等因素,不同等级的节点机房根据业务需要确定具体标准和预留。
1、机房位置
节点机房应根据城市通信网络发展目标,考虑多业务的统一承载要求进行布局,结合地理位置,在电信企业需求多、发展快的密集市区、市区等通信需求较高的区域重点区域选取,并尽量位于其覆盖范围的中心区域,便于各类业务的接入。
节点机房应设置在地势较高、不易被水淹没、不易渗水的地方;机房周边应有较安全的外部环境和较好的电磁环境;且应考虑交通便利、运输方便的位置。
2、物业点稳定性
节点机房可采用“建、购、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对于新开发区域,则应根据市政规划用地性质,提前预留节点机房用地,或者在新建商业楼宇或市政设施中预留机房位置。争取纳入城乡规划,进行资源储备。
对于城市建成区,自建节点机房可考虑设置于公园、绿化带、广场等市政设施区域,便于资源的批量获取,降低协调成本和建设成本。租用节点机房应考虑物业单位稳定性,确保机房的长期可用,避免机房纠纷、搬迁等。
3、传输管道和光缆资源
节点机房宜选择在交通较为方便的城市干道交汇区域,机房附近应有电信企业管道或光缆资源,便于电信企业光缆接入机房,以便于传输网络的组织。
4、外市电
节点机房一般设备较多,保障要求较高,断电影响网络范围较大,因此对外市电要求较高,重点考虑外电引入条件是否能满足机房的需求,优先选择直供电。对于等级较高的机房,可根据电信企业需求考虑引入双路电形成一主一备。容量方面根据业务需求进行核算,并预留业务扩展的需要。
5、机房空间及承重
节点机房设备主要包括无线设备、传输设备、边缘计算服务器等主设备,以及配线架、配电柜、后备电源、制冷机等配套设备,根据业务获取需要进行相应的机房空间和承重核算,并预留业务扩展的需要。
6、电源容量及备电
据业务获取需要进行相应的电源容量及备电电池组容量进行核算,并预留业务扩展的需要。
(五)外电规划
1、改造站址电源建设
(1)市电引入
市电引入应优先考虑采用直供电方式(或改造为直供电方式),在采用直供电有困难情况下可以采用转供电方式,但均应做好用电计量工作。
市电引入容量根据基站远期规划容量配置,在通信负载最大功率工作时还需要同时满足蓄电池充电及温控系统最大负荷需求。
2、新建站址电源建设
(1)市电引入
新建站址市电引入应优先考虑采用直供电方式,在采用直供电确有困难情况下可以采用转供电方式,但均应做好用电计量工作。
外市电引入应采用三类以上(含三类)市电供电,电源引入容量按基站远期发展负荷确定,由设计单位在设计初期核定多家用电单位共享(运营企业)的容量需求,必须充分考虑基站后期扩容或增加其他设备的功耗。新建变压器容量的选择亦按照基站远期发展负荷确定。
(2)社会资源供电
首先就近利用社会电;其次考虑集中供电,根据电信企业需求后备电。
(六)管线规划
管道规划在保障重点建设区域的同时,力求管道总体布局匀称平衡,形成通融性好、覆盖面广的管道网络。
(1)通信主干管道应形成覆盖城区的环状网络,使管道网络具有良好的连通度,为光缆的敷设提供多种路由选择。
(2)无特殊情况时,埋地通信传输管道应按城市综合通信管道方式与规划道路同步建设,建设规模应充分考虑规划期需求,避免重复开挖道辂。城市的桥梁、隧道等在规划建设时亦应同步建设通信管道或预留通信管道管位。
(3)通信线路在城镇规划区宜埋地敷设,不再新建架空通信线路;城镇建成区现状架空通信配线应当逐步改为埋地敷设。
(4)通信管道宜布置在道路西侧或者南侧的慢车道、人行道、绿化带下;无特殊情况,不考虑在快车道布置;应避免在路基尚未稳固及流沙地区布置。
(5)现状道路已建有通信管道的,有条件时,新建综合通信管道应贴临原通信管道建设,并宜在原通信管道远离道路红线的内侧布置。
(6)管道资源应统筹规划、统一建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加强对现有管道资源的统计梳理和维护工作,逐步实现基础资源的电子化管理。
规划期内,根据城市主干道路进行主干管道布局,重点考虑连接核心汇聚节点,逐步提高主干管道道路覆盖率和资源可用率。根据工信部资源共享的要求,管道建设应采用灵活的建设方式。如自建、合建、租用、购置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建设资金。
管道的建设应重点保证基础资源的融合和业务接入,提高现有管道的连通度,逐步形成完善的网络结构,其次要根据城市建设和市政规划,及时跟进战略性管道建设。
管道容量结合业务发展需要考虑,保证一定的管孔富余量。
各通信运营商分别在城市道路下敷设的通信管道建设规模的取值范围,城区主干道路18-36孔,支线道路14-26孔,一般道路按需建设;小区配线管道4-6孔计算,建筑物引入管道2-3孔建设。
截至目前,主干管道基本成形,本次只考虑接入管道的建设。
本次5G基站规划通信管道方案采用3种规划方案。
方案1:新建通信管道,涉及破坏原有路面或绿化带,政府协调、审批;
方案2:利旧市政现有管道,相关部门开放管道资源;
方案3:利旧现有运营商管道,其中如涉及改造部分,政府协调;
(七)防雷接地规划
1、总体要求
本次规划三期工程相关的各通信局站的接地系统必须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满足移动通信基站对地网、接地汇流排和接地汇集线的需求。
2、地网
地网宜采用围绕机房建筑物的环形接地体,有建筑物基础地网时,环形接地体应与建筑物基础地网多点连通。有地面铁塔时,铁塔地网应使用水平接地体与机房地网多点连通。
3、机房内接地
一般设备(机架)的接地线,应使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²的多股铜线。
环境监控系统、BBU等小型设备的接地线,单独安装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4mm²多股铜线;当安装在开放式机架内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mm²的多股铜线连接到本机架的接地汇集线,然后用16mm²的多股铜线将机架接地汇集线连接到室内总接地汇流排。
接地线布放时应尽量短直,多余的线缆应截断,严禁盘绕。
根据国家标准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第3.9.1条的要求,接地线与设备及接地排连接时必须加装铜接线端子,并必须压(焊)接牢固。
根据国家标准GB50689-2011《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第3.6.8条的要求,严禁在接地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
4、直击雷防护
移动通信基站的所有室外部分,包括天线、GPS、馈线、走线架及其它设备和走线等,均应在避雷针的45°保护范围之内。
基站天线安装在建筑物房顶时,已在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内的,不另外架设独立的避雷针。如不在建筑物避雷针保护范围内,应在抱杆或增高架、铁塔上安装避雷针,金属抱杆应与楼顶避雷带(网)焊接连通。
三、控制要求
(一)站址目标与要求
考虑满足5G业务要求,塔类站址用于搭建5G结构性浅层覆盖,其站高、方位角、下倾角要求如下:
1、站高要求:天线挂高原则上不低于20米,但其单站相对高度需比周边平均建筑物高度高出5-15米。
2、方位角:小区方位角要尽量遵循蜂窝布局,且主瓣方向不应有大基地建筑物或自然地物阻挡。
3、下倾角:按照控制远场,保证近中场,减小后瓣干扰的原则,建议机械下倾角在3度至8度,电子下倾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天线主瓣与覆盖平面的夹角应控制在30度以上,天线主瓣夹角定义为与覆盖物体(平面)法线的方向的夹角。
(二)基站落位优化调整要求
1、站址调整要求
基站建设公共资源利用率不低于95%(公共资源指: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学校、工业园区、旅游景点、绿化区、城市道路、公路、铁路、机场、桥梁隧道、客运站、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所属建筑物及设施),布点规划确定的站址为理想点位,站址具体建设时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其周边50米范围内优化调整。
2、建设条件要求
站址宜有可靠电力供应,一般需提供380V外电引入,需要电力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并快速落地实施。
新建或改建道路、桥梁、隧道、立交桥等工程设施应预留通讯管道位置,电信企业应及时与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按照预留位置做出通讯管线的详细规划方案。
3、安全保护要求
站点应选在交通方便、市电供应良好、环境安全的地方,并宜避开电磁辐射敏感建筑、自身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质的用地及重要市政设施以及文物保护核心区。基站在高速公路、铁路等重要交通设施周边选址时,也应保证其正常运转。
4、统筹业务需求与覆盖要求
站址选择首先应考虑业务需求量即话务发生量的分布情况,优先满足话务需求量高的地区,并使得大部分用户位于基站拓扑结构的中心,减少越区干扰;同时考虑基站的覆盖能力,使得基站的在用户区内的覆盖实现无缝衔接。
5、无线传播环境
基站站址应选在地势相对较高或有高层建筑、高塔利用的地方。如果高层的高度不能满足基站天线高度要求,应有房顶设塔或地面立塔的条件,以减少基站传输损耗,保障基站的覆盖范围。
6、与公共设施共享
基站站址的拓扑结构应尽量符合规则的理想蜂窝网络结构,同时应尽可能与其他公共设施结合设置,建设多业务融合的“智慧站址”。
7、可行性分析要求
在满足其它选址原则的情况下,基站选址应尽量利用运营商现有的设施,如通信机房、铁塔等,但不应选择明显不符合建站条件的已有设施。
站址选择需考虑拟征用资产的物业性质及可获取站址难易程度,对于站址获取程度较为困难的地区,应慎重考虑站址的选址
站址选择时,应充分考虑站址周边通信路由的供应情况,以确保站址建设的可行性。
(三)移动通信基站分类建设形态要求
1、塔类基站建设形态要求
(1)基站类型
根据铁塔建设形式的不同,将铁塔分为楼面站、地面站。
楼面站的常见型式:天线架设通常采用美化罩天线、楼面抱杆、支撑杆、增高架等方式进行架设;机房通常采用:彩钢板机房和一体化机柜等。
地面站的常见型式:天线通常采用景观塔、美化树、单管塔、三管塔等方式进行架设;机房通常采用:砖混机房和一体化机柜等。
城市基站原则上采取美化天线方式,天线美化方案效果需尽量融入到周边环境之中。基站形式应针对不同的场合分类结合城市景观和建筑类型采用相应的建设方式。通常可分为大型公共建筑区域、居住区、工业及仓储物流区域、城市公园及广场等类型,在具体方案设计时,应根据周围环境做适当修改和补充。
大型公共建筑区域:优先采用楼面站,该区域建筑密集、造型丰富,楼面站宜结合建筑风格采用美化罩天线+一体化机柜。
居住区:优先采用楼面站,该区域建筑密集,楼面站宜采用美化罩天线、附墙抱杆+一体化机柜。
城市道路及厂区、园区:优先采用地面站,该区域建筑高度较低,地面站宜采用便携式塔(塔房一体化)。
城市公园、广场:优先采用地面站,该区域用地开阔、绿化率高,地面站宜结合景观采用美化树、景观塔+美化机房(柜)。
县城、乡镇:优先采用地面站,该区域城市化发展迅速,交通较为便利,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地面站宜采用单管塔+一体化机柜。
农村、城市外围交通线路:优先采用地面站,该区域建筑物多为低矮平房,运输条件优先,地面站宜采用三管塔。
(2)实例
① 美化天线+一体化机柜
② 附墙抱杆+一体化机柜
③ 附墙抱杆+一体化机柜
④ 美化树+美化机房
⑤ 单管塔+一体化机柜
⑥ 三管塔+砖混机房
2、微基站建设形态要求
微基站的建设应充分利用路灯杆、围墙、广告牌等载体建站,在使用社会资源时,需进行承重评估。使用时不能妨碍小区的景观、公共安全。
具体实例如下:
(1)利旧改造社会资源杆
对现有社会资源杆进行安全以及承重评估,满足安全及承重要求的社会资源上安装支臂及微站设备。
(2)新建智慧灯杆
(3)新建普通油杆
3、室分建设形态要求
针对楼宇内宏站覆盖效果不理想的情况,拟规划建设室分站点进行深度覆盖。尤其对党政机关、大型场馆、交通枢纽、校园等场景进行重点覆盖。
具体实例如下:
(1)存量室分
利旧原有分布系统,在竖井合路单元侧安装支持运营商5G频段POI设备。在尽量减少工作量的基础上,实现5G覆盖。
(2)新建室分
①Lampsite新技术有源室分:
有源室分美观性好、施工周期短,信号覆盖强,造价相对较高。主要覆盖汽车站、校园等人流量大的室内区域;
②漏缆室分:
漏缆室分信号覆盖均匀、施工难度小、用户体验度好,主要覆盖政务大厅、体育馆、办公楼、医院、商场等。
③无源室分:
无源室分覆盖效果理想,造价较低、技术成熟,主要覆盖大型住宅小区。
(四)基站选址排序
室外基站分楼面站和地面站。楼面站站址选择排序:政府办公建筑>行政事业单位建筑>市政设施建筑>商业办公建筑>工业仓储建筑>新建居住建筑>现状居住建筑。地面站站址选择排序:公园>绿地>广场>其他用地内的开敞空间>沿城市道路的绿化带>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分隔带>新建小区>现状小区。
(五)用地控制
室外基站由天线和机房两部分组成,分为地面站和楼面站。地面站,需要独立占地但可不改变用地性质;楼面站,主要附属于建筑房顶。
1、站址的选取要与城乡规划相结合,与城市建设发展相适应,考虑中长期城市发展需要,并满足城市建设、城市市容、文化景观的要求。
2、在城区选址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宜采用独立通信杆,满足天线安装高度要求,严格执行城乡规划管理规定,并考虑城市周围景观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且新建的通信杆必须考虑满足与其他运营商共用站址的条件。
3、提倡和鼓励增加室内基站,能起到减少宏蜂窝站点增加网络容量。
4、规划中的站址布点作为项目建设的初步规划选址意向,在符合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基站建设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具体落实点应先咨询当地情况,并取得规划、园林部门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
5、为提高基站建设与市政基础设施紧密衔接,同时提升通信基站的附加值,未来基站建设将传统基站、广告、充电、智慧感知等业务结合起来,形成包括通信基站、无线城市、充电桩、智慧照明、智慧感知、智慧安防、多媒体信息发布和紧急救助等多业务平台,实现与智慧城市系统的对接。
6、对存量基站,主要针对存量铁塔,紧密结合市政、绿化等城市风貌要求,对存量铁塔进行改造,改造包括加装监控摄像头参加城市安防系统、加装广告牌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等方面,提升存量铁塔的综合利用效率。
7、新建住宅小区及其他大体量建筑需要结合本次规划,将基站作为基础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以满足住宅小区内部对信号覆盖的需求。
(七)工程可实施性要求
1、站址选择需要综合考虑机房面积、负荷、天线架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等工程实施因素。
2、站址选用机房时,应根据基站设备重量、尺寸及设备排列方式等对楼面荷载进行核算,以便决定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机房面积。
3、本规划实施以前已设置的基站站址原则上保留不变。
四、环境保护规划社会风险管理
严格按照环保部办公厅环办辐射函〔2017〕1990号关于印发《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备忘录》通知要求,本着合法合规、互谅互解的原则,实现基站建设和环境保护共同发展。
(一)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
基站天线发射出的电磁波主要向水平方向传输,垂直方向所释放的辐射大部分被大气层和建筑物所吸收,电磁波穿过一般砖墙要衰减 6db 左右,而穿过带钢筋的墙体要衰减 20db 左右。因此基站发射天线下方是辐射“盲区”,在垂直方向的辐射强度很弱,对人体几乎没有伤害。
(二)基站电磁环境监测
基站是通过电磁波与终端进行通信的,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防护限值的适用频率范围为 100kHz-300GHz。
实际监测证明:基站电磁辐射强度极低,对人体无害。
(三)环境保护措施
1、新建基站需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
新建基站开通后,需对基站周围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在需要的情况下,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2、基站的合理布局,可降低手机辐射强度
科学、合理布局的基站建设方案,可以满足众多的手机持有者都能在较低的手机发射电磁辐射的情况下,实现可靠的移动通信。
(四)电磁辐射社会风险管理
1、社会风险管理
基站的建设和维护是流程化的项目,包括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多个环节。
(1)规划设计阶段。电磁辐射风险的触发往往是由于前期预防措施不到位,而将矛盾积累到了基站的运营阶段,因此,流程管理中对规划设计阶段电磁环境规划和沟通尤其重要。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对各个规划站址的电磁环境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方能建设。同时,还需根据基站周边的环境来确定基站的社会风险。
(2)建设阶段。网络建设时在基站周边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范围标志或防护隔离设施,这是对公众负责任的一种体现。国外运营商设置安全范围标志不仅是通过实际测量建立辐射安全边界,更重要的是为公众营造一个“心理安全边界”。
(3)运营阶段。在网络建成后,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对站址进行周期性的电磁辐射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应通过多种方式向公众公示。
2、沟通管理
针对面对的公众和问题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沟通方式能更好地建立相互信任。风险沟通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1)给社区、业主委员会、学校的信,主要描述站址设置的各种方案、对电磁辐射环境的评估结果及设站考虑,此类信件应采用正式的文稿格式,并在落款留下运营商高级管理者的签名。
(2)站点公示,一般在居民区、学校及医院进行公示,说明设站情况和对电磁环境的考虑,该方式的关键是通过大量生动的、可视化的内容提高公众对公示的关注度。
(3)面对面的宣传,如进行电磁辐射测量实验,让公众亲自测试;对基站及移动通信基本知识的普及,此类沟通应该在场所、对象、项目、人员等方面进行充分的计划,方能达到好的效果。
(4)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可以借助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多种媒体进行电磁辐射知识的普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
吕梁市5G基站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协调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5G基站规划建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做为5G基站规划基站建设的主要责任主体,要加强对5G基站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根据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协同,形成合力。要梳理基站建设各个环节,研究制定科学高效的工作流程,加快推进5G基站规划建设。
(二)开放公共资源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吕梁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规划建设的意见》要求,落实公共资源开放要求,确保公共资源利用率达到95%以上,保障5G建设通行权。免费开放公共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安置房、学校、医院、机场、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体育馆、工业园区、商业区、旅游景点、城市广场、公交站台、公共停车场等所属建筑物以及路灯、道路指示牌、绿化区等公共设施场所,禁止各级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
(三)支持多样化建设
为解决小区、商场等弱覆盖,进行多样化建设,通过室内分布系统和小微基站立体组网方式解决网络覆盖盲区和弱覆盖,同时达到美观,隐蔽,与环境相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支持多样化建设,督促私人业主同意多样化建设,其他非公共设施要在最大范围内为多样化建设提供便利,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故阻碍多样化基站建设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四) 推进共享共建
铁塔公司需要深入推进共建共享,优化通信基础资源整合、开展技术创新,与移动通信设计院、铁塔厂家和设备厂家组成联合技术创新项目组,进行技术攻坚,研发创新型非塔类新型微站点。通过各类技术创新手段提高了基站共享率,提升对公共资源的利用率,从而实现通信集约发展,盘活通信基础资源。
(五)加大政策支持
各县市区积极支持5G基站建设,对成规模、重大5G基站建设项目,列为重点项目进行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对移动通信基站站址建设用地支持力度,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权证办理,减免相关费用。环保部门简化环评手续,对新建基站规定范围内的电磁环境辐射值等级以及环境空间,探索基站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审批管理模式。供电单位要加大对基站等通信设施的供电保障力度,对其用电报装、线路租挂、电力抢修建立优先保障机制。能源部门要积极协调直供电改造,用好用电优惠政策,支持基站建设。财政和大数据应用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发展基金,支持5G网络建设。
(六) 加大科普宣传
无线通信管理部门要会同5G基站建设单位、电信运营企业等加强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宣传教育;利用国家电信日、信息消费活动、环境保护日等时机,加大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本地化宣传媒体要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宣传,消除群众对移动基站电磁辐射的误解,营造加快移动基站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加大保护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执法力度,并明确通信基础设施保护责任人,贯彻落实《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加大对偷盗、破坏通信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挠施工行为的执法力度,协调解决因5G基础设施建设受阻、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的问题,确保我市5G基站建设顺利进行。
(八)强化督查督办
各县市区政府对5G基站建设中需开放的公共资源、直供电改造、电力扩容、基站施工等事项进行清单制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小组,定期组织实地督查,重点督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重点通报,确保5G基站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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