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源意见表
对27930的意见:
1. 在启动绝缘,闭合K1K2前,和投泄放前,建议应该增加“检测并判断接触器外侧电”预防K5K6有粘连。
同意闭合K1K2前增加,后续K5、K6未闭合,投泄放前无须再检。
2. 图A.5 正常充电时序流程图(续1)中,”自检测到插头插入起5s”超时条件描述不对,应该“为设备第一次启动锁定后”。因为电子锁锁定命令是由用户控制发出的(可能是刷卡)。
同意
3. “是否收到BHM超时”的描述,应该在“自K3K4 ON起,经过5秒”后加上“未收到”三个字,应该更确切
不同意,“自K3K4 ON起,经过5秒”是描述超时时间,如果收到直接进入下一步,超时必然是一直未收到。
4. 图A.5 正常充电时序流程图(续3)中,关于是否BCL\BCS超时,不能判断为1S吧,因为BCS和BCL超时不一致。建议重新进行描述。“自上次收到报文起”描述不清楚,如果充电机已经发出CRO报文且已准备好,但未收到BMS发送的BCL和BCS报文,此时超时是1S还是5S等。
同意自发送CRO 0xAA起或自上次收到报文起,建议BCL、BCS超时分开描述
5. “是否BCL BCS超时判断””的超时条件:自上次收到报文起”的超时起始描述不对,没有包括第一次报文的超时描述。应该是:“自发送CRO起或自上次收到报文起”;还有超时判断条件有歧义:到底只以BCL超时,还是以“BCL 与BCS”超时为判断条件?
同意自发送CRO 0xAA起或自上次收到报文起,建议BCL、BCS超时分开描述
6. 10.2.4和10.2.5中描述的BRO 0xAA超时时间为60S,而在附图A.2中的流程图却是5min,建议两方保持一致。
同意保持一致
7. “是否收到车辆准备就绪报文?”的超时条件描述有歧义:超时的起点“自开始发送CTS、CML 、CRO起”,这里的起点到底以哪个为准?
1) 开始发送CTS、CML起等待第一个BRO(00),超时5秒
2) 开始发送CTS、CML起等待第一个BRO(AA),超时5分钟
3) 开始发送CRO(00)等待BRO(AA),超时5秒
8. “自开始发送CTS CML CRO起5S未收到的BRO报文”应该写成“自开始发送CTS CML CRO起第一个5S未收到的BRO报文”更为清晰
不同意,改后的描述不清晰
9. CRO停止发送的的条件有歧义:是收到BCL和BCS,还是只要收到BCL即可?
BCL、BCS均要收到,建议改为收到BCL和BCS报文
10. 27930的“A.2充电时序流程图”与18487 的B.6 充电状态流程图描述不一致:18487上没有标注CRO SPN2830=00的发送,27930的“A.2充电时序流程图”中有。
CRO SPN2830=00不是必须发送的,如果充电机一切就绪的可以直接发送CRO SPN2830=AA。
11. 图A.5 正常充电时序流程图(续4)中,”电力输出停止处理”应放在”发送开始CST充电中止报文”之前更为合适。因为充电机侧的原因的正常停止充电,不应该依赖于BMS的BST停止。
同意你的描述,但此处流程图不易表达所有情况。
12. 图A.6 在非正常状态下停止(充电机方面的原因)中,判断充电电流小于5A的时间应与18487.1中B.3.7.1 “应在50ms内将电流值降至5A或100ms内断开接触器K1、K2、K3和K4”描述一致。
50ms是要求的时间,图描述为超时时间。
对18487的意见:
1. A.5 控制导引电路状态转换图和控制时序列表中:状态2 到状态3 “EV闭合S2后再打开,以向充电设备发送信号”这里的作用是什么?在全文中并没有此原理的描述。如果是预留,应该在表格中注明。
表格11有说明,可选项
2. “6充电过程中充电设备调节输出功率”中“(9)当电网负载变化或人为更改充电设备输出设置时,充电设备需要调整其输出功”红色部分的字体,应该是车载充电机改变,不应该是充电设备改变。
不同意,表格9描述为充电设备需要调整(通过PWM调整),10描述车载充电机通过电流响应调整。
3. “9.2充电设备在状态2’时停止发送PWM”中“(21)充电设备停止输出PWM,电动汽车无需做出任何响应。如果3s后3.1所示时序未出现,充电设备将S1切换至+12V。”红色部分的描述,对于交流充电桩在什么条件下会发生?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填表人:史建勇 联系电话: 18666285223
序号 |
章条或页码 |
原条文内容 |
建议修改内容 |
修改理由 |
1 |
A.3.9.2 |
在充电过程中,当达到操作人员设置的结束条件、操作人员对供电装置实施了停止充电的指令时,供电控制装置应能在100 ms内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并通过断开接触器K1和K2切断交流供电回路。 |
在充电过程中,当达到操作人员设置的结束条件、操作人员对供电装置实施了停止充电的指令时,供电控制装置应能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当检测到S2开关断开时在100 ms内通过断开接触器K1和K2切断交流供电回路,超过3s未检测到S2断开则可以强制带载断开接触器K1和K2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当供电装置检测到严重故障时由供电装置决定是否立即断开接触器K1和K2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 |
与A.3.10.3要求一致。正常结束时应经过通信控制卸载后再切断交流供电。
同意 |
2 |
表A.10 9.1 示意图 |
|
通过通信控制,避免充电盒带载切断交流供电,与A.3.10.3要求一致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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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表A.10 9.1 状态 |
状态3’→ 状态3 状态3 |
状态3 状态3’→ 状态3→ 状态2 |
状态切换按照定义更新 |
4 |
表A.10 9.1 条件 |
(13)在达到充电设备设定的充电终止条件或检测到故障状态的100ms内,可调整PWM占空比至100%并断开交流供电回路。 (14)交流电压关断。电动汽车应对100% 的占空比做出响应。 |
(13)在达到充电设备设定的充电终止条件或实施了充电结束指令时,供电控制装置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请求车辆停止充电。 当充电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时可以选择立即断开接触器K1和K2带载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 (16)电动汽车应对100% 的占空比做出响应,应在3s内将充电电流减小至最低(<1A),然后断开S2。 |
同意 |
5 |
表A.10 9.1 时间 |
T13-T14≤100ms |
T13-T16≤3s |
与A.3.10.3要求一致 |
填写时间:2015年 11月 18日
表A.10对应9.1时序更改后的定义如下: 同意
时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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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 |
条件 |
时间 |
9.1充电设备停止充电断开交流供电回路 |
状态3 |
(13)在达到充电设备设定的充电终止条件或实施了充电结束指令时,供电控制装置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请求车辆停止充电。 当充电设备出现严重故障时可以选择立即断开接触器K1和K2带载切断交流供电回路并将控制开关S1切换到+12V连接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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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3’→ 状态3→ 状态2 |
(16)电动汽车应对100% 的占空比做出响应,应在3s内将充电电流减小至最低(<1A),然后断开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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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3-T16≤3s |
普天意见
建议车辆辨识报文中,电池系统版本号8字节给予明确规定,解决电池系统质量控制的
可追溯问题。标准上字节的“预留”,意味着保留,不可占用的含义,建议调整。
建议车企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菲尼克斯
建议改为 “不应带电解锁且不应由人员用手直接操作解锁 ”
理由:应急解锁两种情况,1.可以使用特殊工具。2.也可以使用电子控制方式。
因为本质是避免用手直接操作。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