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

根据本市相关规定:首次参加工作和变动工作单位的缴费个人应按新进单位首月全月工资性收入确定月缴费基数。其他职工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之和(包括车贴和饭贴)。

城镇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还有上限和下限的规定,是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的。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300%(2007年4月起上限为7392元)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60%(2007年4月起下限为1478元)的,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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