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滨海新区公布了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18年在该区接受小学教育的预约登记工作时间,跟去年一样,是从11月开始。于是关于非津籍子女在津接受教育、高考等问题也陆续出现在微信咨询后台。非津籍子女可以在津上学吗,就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可以在津参加高考?
一、非津籍子女在津接受教育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问题1提到了非津籍子女(中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以在津接受教育的范围,那么这些非津籍子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在津接受教育(本文主要针对在津接受义务教育)呢?
一般需要提供“五证”,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一些外来人口聚集的地方可能因为教育资源紧张而在“五证”的基础上附加别的要求,比如要求缴纳的社保需在本(地)区等。
二、非津籍子女可以在津上学吗?
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天津)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教育);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在本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春季高考专科层次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目前随迁子女无法在津报考普通高中和参加高考。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中考(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其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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