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加拿大人脑子进水了

190115 日更第45天:


咱们一向“莫谈国事”,少讲时政、多说八卦。但今天这个事呢,虽说比较严肃,但有趣的地方可以当八卦看。

大连中院昨天以走私毒品罪判处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死刑。

单看这个新闻一般般,再看背景就有意思了。

去年11月20日,大连中院一审以走私毒品罪判这个人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驱逐出境。这老兄不服,提出上诉。去年底,辽宁省高院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重审结果如上。

我们看一审判决的潜台词是啥:一、有期徒刑15年(告诉你,走私毒品这个罪很严重,你人生的五分之一到六分之一时间要在号子里过);

二、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估计你也不缺钱,关一年罚你一万,这就是象征着收点,咱们天朝不指着这个发财);

三、驱逐出境(前面都是铺垫,这句最关键。判你15年,回家待着去吧,至于回家还进不进小黑屋,你们国家自己定。)

按照我们国家由此上溯至1840年的历史,在这儿贩毒是什么性质就不多说了,交15万就能滚蛋,算是万幸了。拿鲁迅先生的话说,“运交华盖欲何求”?

嗨,这位加拿大谢XX还真有所求。他觉得15年太长了(尽管不用坐牢),15万太多了(尽管他来自发达的西方国家),驱逐出境太不好看了(就算不说驱逐,犯了这个事你还想在我们这儿待着?),所以要上诉,最好改成无罪释放,最不济也要免于起诉吧。

按他的逻辑,我是堂堂加拿大白人唉!你们不知道我们国家名字中有个“大”字吗?你们没看出来我长得白花花一片吗?

想当年,老子在城里下馆子都不要钱,今天吃你两个破西瓜还要钱?不对,这是几十年前的台词了,重新说:想当年,老子在你们这些落后国家杀人放火都不赔钱,今天卖你几两破白粉还要交钱?

他就没想到,这也是几十年前的台词了。

其实,要是不上诉,说不定他现在已经在老家吃着火锅唱着歌了。对,人家不吃火锅,可以改吃火鸡。虽然感恩节已经过去了,他仍然要感恩白求恩大夫,说不准中国人民看在白大夫国际主义精神面子上,才驱逐他回去的。

你就认准了上诉以后一定会改判?别说,他还就对了,真就改判了,但往哪个方向改,就不是你说了算的。

得了便宜还不赶紧偷着乐去,非得找不痛快。拿单田芳单老的话说,哪天刮风下雨你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还不知道?

说得更俗一点,自己吃几碗干饭不知道,屁股上有没有屎不知道?

本山大叔说得更俗:有多大屁股,穿多大裤衩。你虽然名字里有个“大”字,但屁股真没多大,非穿那么大裤衩,也兜不住啊。

“水浒”里,林冲被发配,在柴进庄上偶遇洪教头。洪教头非拉着林冲比试,林冲让了几次,给足了他面子。要是一般人,这就差不多了,哈哈一笑,皆大欢喜。洪教头就是个不知道自己屁股多大的主儿,不现眼心里不舒服,结果被林冲一棒子打翻在地。

这回好了,别说屁股,连脸都没了。

面子是人家给的,脸是自己丢的。就是这个意思。

今天写得不厚道哈,但看到被判驱逐出境不服上诉这个梗,实在忍不住了。倒不是跟谢老兄过不去,只是世上这一类人还真不少。

这个事,我就读出这么个八卦来,别的还真不懂。

(微信公号:孔见)

你可能感兴趣的:(这个加拿大人脑子进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