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案例:将私家车用做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注意三者险可能免赔哦!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比如将家用的轿车用做网约车),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作通知,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显著增加了车辆的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未作通知,因从事网约车营运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免赔!

参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7年第四期(程某与张某、人保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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