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世之尘

醒后,发觉在尘世,与梦境相似但诸多不同,从黎明到夜晚,这个人间没有色彩。

在火车上,凌晨不巧醒来,不巧是因为我从未想要清醒地面对诸多原罪,可懵懂之间,梦里太吵,把我赶了出来。隔床女孩的发卡,我记得,是蓝色的,与曾经天空的颜色相仿,带着这种幻想,我的确做了一个好梦,但当火车在北京西站停止晃悠,女孩的发卡也被染上了灰色。所谓入乡随俗,整个火车的人都得了一样的传染病,通通收起笑容,绷紧面孔,苦大仇深的走出车厢,人们走向四面八方,但实际上,只有一个终点。

因为我没有目的地也不知为何醒来,随着人群的推搡,约一公里,我才迈开属于自己的方向。虽是临时起意,而且原因也很朴素——我怕人潮将我领进未知的火车里头,这可怕的主见还是让我不寒而栗,在这座城市,走错一步便是死亡,故而,它总是灰蒙蒙的,好像僵尸古堡。每个人都病怏怏,今天与五十年前,在我的印象里,这种印象只是出于文学推断,并没有太多不同———城市灰蒙蒙的,每个人都病怏怏的。于是,站在纷扰的广场中央,我好像回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这是一个拥有无限可能的年代,我们的爷爷们紧握锄头的双手再也没有比这时更有力,我们的社会也从未比这时更具上进心,但所有的努力也只是加紧了时代的轮回,五十年后的今天,孱弱的人依旧得不到重视,休闲仍是少数人的特权,于是,我们果然生活在完美包装的谎言之中,每天听一些屁话,做一些屁事,于是,愚蠢成为应尽的美德,反思便会陷入堕落。我没有再想下去,回到眼前的世界。路灯已经熄了,广场也暖和些。我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但仍想不起为何而来,只好走过天桥,穿行十八条街,在正午回到迷茫的起点。与凌晨漫无目的的拥挤不同,正午的乘客都带着使命而来,他们没有一刻不在思考,而且足够聪明,眼睛一秒钟可以打十多个转,有时快得看不清,便和那些喜欢盯着一处看的傻子相像,唯一的区别是,他们足够聪明。

寻到一处干净的长椅,置身这个格格不入的世界,忧郁让我几近染上流行的灰色,也让我想起十年前与爷爷站在田埂上,望向无边稻谷时的喜悦,想起农村湛蓝清澈的天空。如今,那种喜悦已不再令我满足,无边的收获只等价于薄薄的纸钞,星空不复,所有都无可挽回的罩上一层灰色。在绵延不绝的热闹之中,目光尽头的山脉率先隐没于黑暗,比灰更压抑的死寂渐渐逼近,贪婪吞下大地上的一切生灵。我望着深邃的夜空,期许得到答案,突然出现的一道白光再度将我惊醒,一白衣女子徐徐走来,近时却毫不客气的踢了我一脚,你怎么傻成这样,她说。这突然的一击也让我明白了此行的目的。殊不知,她这一踢早已在心中算好分量,包含着让我久等的忏悔,对我孤独的补偿,也有思念的煎熬,这是她的百般温柔,而且只有我明白。于是我放下思绪的线头,随她离开车站、逃离尘世,奔向远方的远方。路在车轮下狂奔,灰色也逐渐淡去,下了车,大约又走了三天三夜,一路上滴水未进却也精力充沛———原野,我们高歌自由,荒漠,我们升起长烟。终于,在第四天,阳光不再黯淡,空气不再压抑,我们的幸福近在咫尺。

突然天空一阵闷雷,我从床上挣扎坐起,仿佛尘世里并没有白衣女子。在凌晨四点,只有火车不可阻挡的驶往北京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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