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某小区B栋14楼的西角房间里,发热的电脑依然闪着微弱的光,敲击键盘的人却心事重重,林朗停下敲击键盘的手,眼睛聚焦在右手边的手机上,键盘灯始终没有亮起,站起身目光转向窗外,深秋的夜,连月色都发涩的紧。
林朗无声的拿起手机划开了通讯录,电话那头迟迟才回应,林朗缓了缓神,喂?你在哪?收了线,拿起外套,又从衣柜里找来了一件加厚的大衣,向玄关走去。
良夜bar的马路牙子上,胡栗坐在那怔怔的望着眼前飞一样窜过的车辆,她迷醉的眼红肿的看向前方,她似乎感受到从驾驶座投来的目光,又携着满天星辰的光热朝着她走来。她迷离的笑着还丑怪的嘟囔着,你他么还知道来找我啊。。。
胡栗是被后脑的疼痛感叫醒的,醒来的她看着外面飞驰的城市和斑斓的流光,意识告诉她这是回家的路。转身笑吟吟搂过身旁的林朗,调笑道这位大哥,你来的可真是时候,走,咱们再去喝两杯怡情小酒。林朗接过她试图抽出的手,大手撩过她的头发,看着眼前这位笑意吟吟却早已枯萎的女人忍不住想拥抱她明明在眼前又止不住的思念她。
林朗认识胡栗已经太久了,林朗甚至准确的计量过是十年三个月零四天,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外人看来也一直讳莫如深不可描述,身边人的想入非非着实让林朗对此难以应暇,他们的关系缕清来看,无非是同乡校友异乡扶持,相互照应,彼此慰藉。还有一个关系,却已经退居到林朗的记忆深藏了,甚至有时候刨出来林朗竟然都觉得像是上辈子的事。
胡栗是林朗的初恋正牌女友,对外公开撒过狗粮海誓山盟私定终身过,用胡栗的话来说就是,还好她悬崖勒马回头是岸了,持大众义务教育普度自己挽救花季少女于失足的边缘,否则她要跟着林朗饮马江湖浪迹天涯了。
林朗高三那年,认识了胡栗,彼时胡栗还是个沉浸在港台言情春潮里的初三少女,干净的眸子倔强的脸庞,林朗常想胡栗应该是个狐妖,天生的魅惑所以我才中了她的邪术,既然这小丫头出身异类,我就勉为其难收了她,也算功德一件吧。秉着积德纳福的原意,林朗满心欢喜的点燃了胡栗的恋爱因子。从此天雷勾地火,宝塔镇狐妖,两个人干柴烈火轰轰烈烈着实燃烧了一把。这燃烧的结果就是后院起火家长雷霆之怒,初三的小狐妖和高三的林生寒假双双禁足,林朗有着言情小说里男主的勇气,却没有那份成熟和智慧,美其名曰的人约黄昏后的私奔行动从跳窗开始就成了千古绝恋,收到了情郎林朗为爱跳窗,不幸“残”了腿的消息,小狐妖充分发挥了女主光环的余热,将这段唯美虐恋生生扼杀。林朗在养伤期间也化悲痛为力量,声声讨伐爱情,又声称自己要努力学习考取功名迎娶美娇娘,幻想着有天能重拾旧爱,天可怜见,挂了吊车尾上了个省重点。
后来说起这些,我们的女主胡妖总是一副舍身为爱的悲痛自豪感油然而生,林朗苦笑,要知道一个年少莽撞的行为会让我因此失去你,我绝不会选择为了你妥协。
上了大学的林朗在穿梭于校园各项活动中,一有桃花蠢蠢欲动,他就感天动地的把这段情殇渲染一番,最后立誓,我等她,等她长大,等她来找我。为此,一直到大三以前,林朗的痴情和桃花一直是标志性的属性长期出现在历届换届大会上。林朗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又是在说玩笑还是认真的,总之这三年里,和胡栗若即若离的联系,让他脑海里的狐妖形象深刻发光发亮。
大四开学,忐忑不安的林朗以灼热的目光一个个查阅过陌生的名字试图找出一串熟悉的字眼,最后却又无力的承认,他的狐妖真的没来。胡栗高考成绩出来前,他无数次的将各种结果在脑海里浮现,有他们久别重逢他乡再遇的,有对面无言两心相系的,有各自天涯执守一方的,可他不敢想,胡栗会不要他了,他知道,他的狐妖很聪明,以她的成绩,这所学校她肯定可以的。他委曲求全的不敢联系和打扰,可他从来没怀疑过,他就那样固执的笃定,胡栗会来找他。
当然,哪有狐妖会不爱书生的。写书人都是才子佳人配成对,书生女妖成良配。狐妖肯定要爱着书生啊,可是书里没规定狐妖要一生爱着一个书生。
新生军训结束之后,林朗接到了胡栗的电话,看到号码的归属地,林朗的心紧了又紧,原来胡栗真的来了H市,是距离林朗十公里外的一所学校。林朗从来没这么高兴和骄傲过,是啊,失而复得的心情,他的小狐妖还是他的。
此时的林朗早已知道女性的天性就是热衷于一切浪漫的事物,在室友的调教和策划下,林朗抱着满腔的热枕和自信复述着早已烂熟于心的情话,却随着胡栗的一句“别,林朗,我有男朋友了”轰然倒塌,像一出精心策划过的华美舞台剧还没来得及开始就戛然而止,林朗缓了两次,让胡栗重复了两次,他才将支离破碎的心勉强缝补好去拼凑胡栗的话语里的含义。啊。。。狐妖还爱书生,只不过不是林生。
林朗花了两天的时间说服自己接受一个事实,胡栗来了,但不是为他,也不再属于他。可笑的是,一个人在爱的时候,卑微似乎就是附属品,已经是这般的结局,林朗却坚定地信仰着大学的恋爱注定不能长久,他要站好岗,值守在他的狐妖周围,近水楼台肯定能得到月亮。室友兄弟不明所以,嘲笑着他的痴情,也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把这当做无聊的大学生活里的调味品,毕竟大学,最不缺的就是失恋的人群。
林朗从来没见过胡栗的眼睛会发出那样的光芒,每每两人的相处间,提及到她的男友,胡栗眼里的柔情总能如此锐利的刺痛林朗,而每一次见面后,林朗都要像一只孤独狩猎的老狼,舔舐着自己的伤口,继而告诉自己,没有关系。林朗不知道当初的胡栗是否也曾用这般目光望过自己,他想,还好没有,他怕自己会溺死。
在经历林朗的两次搬家,从学校六人间到50平米的出租房里,再从出租房到120平米的中档公寓,林朗赢来了机会。胡栗分手了,毫无征兆,对林朗来说更是猝不及防。
工作的压力和忙碌让林朗见到胡栗时间机会更少。而胡栗也在巧妙地避开林朗。林朗知道这件事已经是在两人分手后的两个月后,当时林朗刚完成一个合同案子,在一帮人吵闹着庆功的气氛里,林朗突然很想念胡栗,已经半年未见,突然想起才觉得,啊,我还是爱着她啊,他有时会以为自己已经忘了。
再见胡栗,昔日珊瑚样漾动的长发已成了利落的浅咖色齐耳微卷短发。胡栗看着林朗盯着她的头发,不自在的摸了摸头发,哈。。今年流行短发,怎么样。我特地花血本做了个切割手术。林朗微微叹息又扬了声说道,怎么样都丑。然后转身埋头专注他的菜品,胡栗挑剔,每次两人小聚总是以林朗下厨为主题,林朗呢,甘之如饴。
杯盏转换间,嘘寒问暖绕过,胡栗低头玩弄着指尖,深色的眸子里腻出了荧光,殷红指尖在她茭白的指骨来回摩擦,索性还是低头交代了分手的事实。林朗没有再说话,直到把胡栗送回学校说了声再见。
回到家,一个人躺在沙发上,林朗把那个忍着泪和他说,都是我的问题的女生想了又想,他心疼又无力拥抱她,他看着胡栗那副深沉掩饰又阴雨绵绵的眼睛,突然觉得那副眼睛里再也不会有他的影子了。分手的原因是什么,林朗不去想,爱的真情意切,难舍难分,可不爱也是言之凿凿,坚若磐石。比如我,比如她。
随后林朗扮演者失恋康复师的角色,拖着胡栗活动,他以为,爱情角力里他都赌上自己,就不会输,至少不会后悔。他拉着胡栗在漫天大雨里奔跑,第二天又拖着喷嚏不止的疲倦身体熬夜加班;他带着她吃尽整个市的名味小吃甜品美食又仔细着偷学两手为她的味蕾极尽享受;他陪着她在深夜的自习室里备战期末即使第二天他要出差;他看着哭到筋疲力尽歇斯底里的问着他我为什么忘不了的她;他心疼着明明瑟瑟发抖却不肯来他怀里的她。他以为时间就是最好的良药,可他也知道这话不准,他就是最好的例子。
林朗从漫长的回忆里回过神,已经到了胡栗家,此时胡栗已大学毕业,租住在外。林朗拖抱着早已不醒人事的胡栗一步步走向面前高立的大楼。
放下胡栗,冲泡了蜂蜜水喂下,林朗拿着用冷水激过的毛巾擦拭着胡栗微汗的额头,已是初夏,胡栗最讨厌粘湿的感觉,他轻轻侧倒在她身旁,感受到她微微喘息煽动的睫毛,他突然克制不住的想吻下去,却在听到胡栗嘴里的呓语时生生征住,她说‘你回来了啊’不用说,这个他,林朗自是知道是谁。
林朗坐在客厅一夜没睡,他看着这些他亲手为胡栗挑选的家具,每件都有它的回忆,他的气息,可是这个家的主人,却偏偏拒他千里之外,不管他怎么奔跑追赶,似乎就是够不到,远远地望着,却无法再属于他。林朗想,不能再这样了。然后关着灯走了出去。
胡栗醒来就被一股花蟹粥的味道吸引到客厅,他看到桌上的抹茶拿铁,征了征,继而内心汹涌,她突然莫名的紧张了,是他么?
厨房里拐出了带着粉色围裙的林朗,胡栗说不出是失望还是放松。看着胡栗略带失望的眼神,林朗微笑,怎么?
胡栗尴尬的望着林朗问道“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是没有走,吃饭吧”两人默默的吃着早饭,林朗突然打破了沉默。
“胡栗,我们结婚吧”林朗抬起头,一副认真深邃的表情另对面的胡栗无从回答,只愣愣的似乎没听懂。
“我们结婚,我不想再等下去,不想等你忘了过去,这些年我忠诚的扮演者卫士的角色,但我不想了,我想光明正大的保护你,做你的依靠。我知道你还没忘记他。。。”
“他,回来了”胡栗抬头。
林朗停住,突然笑了笑,把口袋里准备拿出的戒指收了回去,“哦,你们见过了?”
他们又在三年后命运般的相遇了,结果无非是旧恩不曾忘,旧爱亦是深藏,胡栗表面波澜不惊的心被搅的天翻地覆。所以才有了昨晚那场烂醉,才有早晨失望的眼神,才有刚刚的拒绝。诚然,这些年林朗有800次的表白,都有胡栗801次的直接拒绝。胡栗恪守着朋友的本分,也划开了两人的距离,她认真的和林朗做着最好的朋友,也认真的拒绝林朗的深情,认真的埋葬自己的深情。
所以林朗十年的时光和守护都比不来他们两年多的无疾而终的感情。林朗败了,他觉得他是真的输了,仅一个相遇就能抹杀他十年的陪伴。林朗从未如此深刻的体会到,爱而不得四个字的苦与悲。
他知道此刻胡栗的心被一层层涌来的激流冲刷着,这浪潮不是他带来的,是那个消失了近四年的人,他携着满身的风雨拯救了即将枯败的胡栗。从胡栗家走出,坐上车,看了看胡栗家的阳台,他想,狐妖是真的爱书生,他呢,又算是什么呢?可他也知道,狐妖有她的道,自己也该去修自己的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