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首例土地网络司法拍卖备受关注

2017年3月1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挂出一则拍卖公告,公告显示:由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与兰州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债务重组纠纷,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鼎泰拍卖有限公司对原属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建兰新村2号21.3亩土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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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16日下午,拍卖有了结果。兰州飞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000万元的价格拍下了这块土地,飞天地产与鼎泰拍卖现场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的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6000万元交付到了指定账户。按理说,这是一次成功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参与竞拍的各方都在法律的范畴内严格的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和职责。这次土地拍卖也是我省对土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拍,对于推进我省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但自拍卖成交之日起直到今天,一个多月过去了,飞天地产仍然没有获得建兰新村2号21.3亩土地的使用权,甚至连省高法的成交裁定书都没有收到。锤已落,音未定,这又是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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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显示,拍卖成交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应在价款或者补交差价全额缴付后的10日内将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手中。飞天地产于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已将价款6000万元汇入省高法指定账户,却至今未收到裁定书。这中间又出了什么问题?据飞天集团总经理王辉介绍,裁定书迟迟不下达,土地不能过户,飞天地产无法进行项目开发,仅每天承担的财务费用就达2万多元,迄今发生的财务费用已近50万元。即便是对于一家房地产企业而言,这也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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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是指单由法院和纯粹的技术平台合作,处置诉讼资产的模式或者传统拍卖企业将标的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而对土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这也是我省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次尝试,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当前甘肃省、尤其是兰州市土地资源紧张、地价屡创新高的市场环境下,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形式,将资不抵债企业手中的土地重新拍卖,增加优质开发企业获取土地的途径,使闲置土地发挥更大的价值,对于兰州市的城市改造也有着现实的意义。

土地的网络司法拍卖在全国已经有不少成功的先例。2013年,浙江省第一次在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运用网络司法拍卖,最终原属宏昌制革有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厂房以1.59亿成功“落槌”,高出起拍价400万元;2014年,位于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南段的房产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以7000万元的价格拍卖成功;2016年,海南法院最大一笔海域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网络司法拍卖以3.46亿余元成交。在这些案例中,参与竞拍的各方都在规定的时限内积极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顺利完成了土地移交。不但为土地网络司法拍卖做出了指导性的范例,也处分体现出了网络司法拍卖公正、透明、高效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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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甘肃省而言,土地网络司法拍卖还属于首次尝试,因此也更具指导和借鉴意义。相关部门是否能够迅速跟上网络时代司法拍卖的节奏,是否能够充分体现网络司法拍卖公正、透明、高效的特性,是否能够为今后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铺平道路,在这“甘肃省土地网络司法第一拍”中都将有所体现。我们相信飞天集团的问题终会得到解决,“甘肃省土地网络司法第一拍”也终将落槌定音。但如何保护好迅速发展的新兴事物、如何不挫伤竞拍企业的积极性、如何让网络司法拍卖在阳光、和谐、高效的司法环境下有序进行,在全国大力推进建设公正、高效、廉洁、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今天,似乎更值得我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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