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是从哪里开始的?

文|JKCP

我们每个人都是浩瀚星空中的一粒微尘。—安德烈·布拉伊克《第一日》

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鲁滨孙的影子,我们都有一个新世界要发现,都有一个星期五要遇见。—埃莱奥诺尔·伍尔菲尔德《第一夜》

《第一日》和《第一夜》是马克·李维一个长篇系列,日夜系列是一部混合了魔幻、探险、阴谋、爱情与亲情的小说,一位女考古学家和一位男天文学家为了人类的起源和时间的的源头,一块神秘的石头将他们的命运连接在了一起,纵使困难重重,依然为了解开谜团不断在冒险探索。

这本书开篇有大量的考古学、人类学、天体物理学、地理学知识,很零碎在加上独特的叙述方式不好串联,所以前期不太容易带入情节,但是当你适应了这种叙述方式后,你会停不下来,我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日夜系列是一块读下来的。当我读完,对于李维叔叔叙事的方式,我很喜欢,地点的转换,让人在书中旅游于世界各地,地点的转换,让人的思维也不停的遨游,只不过要好好记记地名,巴黎、伦敦、阿姆斯特丹,希腊、中国、埃塞俄比亚、智利等等,大半个地球都包括进去了,也能看出李维叔叔对这个系列的用心,极其宏大的布局,丰富多彩的想象,同时,就像书中主人公说的那样,每一次的故事都是他写的日记,不光有惊心动魄的冒险也有与家人的亲情,恋人的爱情以及兄弟间的友谊,也写无关痛痒的小事儿,然而却很暖心。

传说,在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孩子知晓创世的所有秘密,从世界起源直到时间尽头。出生时,会有一名信使来到他的摇篮前,用手指堵住他的双唇,从此,他就再也不能吐露别人托付给他的秘密,那是生命的秘密。这根永远抹掉孩子记忆的手指会留下 一个印迹。这个印迹,所有人的嘴唇上方都有一个,除了我。

我出生的那一天,信使忘了来看我,所以,我记得一切……

李维叔叔在书中对生命起源的观点完全可以颠覆我们的认知,提供了一个不同的思路,现在人普遍容易接受的一条关于起源的规律就是进化,而李维叔叔反其道而行之,考古学家和天文学家最后发现一具有四亿年历史的骨骸,而这个人的基因比现今的人类更高级更完整,简单地说就是,我们不是土著地球人,我们本来就是外星人的后代。不得不佩服李维叔叔的脑洞,“我有一脑洞,可纳山与海”。

大概就是这样,除了书中有一小部分琐事真的很断节奏外,这本书还是不错的,尤其是李维叔叔的想象真是让人忍不住想竖大拇指。


书中的一些句子也很让人记忆犹新,下面是触动我的,不过记得有点杂,顺序有点乱:

人永远也摆脱不了童年的回忆,它们就像鬼魂一样,等到你成年以后,时不时跑出来纠缠你。

看起来似乎一切都水到渠成,然而在你生命中的某一些夜晚,有些事情远远战胜了欲望。

人生总有那么一些日子,看似都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却已在你的记忆深处留下波澜。而在那些孤独的时刻,你将会久久地、永远地回味。

在你的生命中,是否也有这样的时刻,经历了幸福,就不再有他求?如果你现在只会谈起以前发生的事,追忆过去的时光,而且还试图用笑声来掩饰自己的怀旧和忧伤,这是否代表着你正在垂垂老去?

我一直觉得很奇妙的是,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它们凑在一起就能决定我们的命运。当拼图一块一块组合起来的时候,谁也无法预见,这样的过程最终将使我们的生活发生怎样天翻地覆的改变。

幸福是更卑微的事,它在别人身上。

宇宙中有多少生命,就有多少不同的世界;我的世界是在你出生的那一天,我把你抱在怀里的那一刻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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