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制度

(1495)10月28日 周一 雨

今天周一,元气满满。

昨天晚上希望天上砸个大单,今天一上班,胡总就砸单过来了。

真应了一句,想什么来什么。

然后,今天一天的运气都不错,接单,收钱。

只不过,钱到手里,还没热又出去了。

生意就是这样,进进出出,出出进进,循环往复,而在这个过程中,生意人,收获的,有烦恼,也有快乐。

今天听新闻,不少的高官被刑事拘留,或被双开。

这样的新闻天天都能听到。

这说明,国有国法,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

同理,公司也有公司制度,任何人也没有权力凌驾于公司制度之上。

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公司员工。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制度时,要行得正,坐得端,有些管理人员,做老好人,以为今天给下面的人一点人情,明天给下面的人一点人情,违反了制度也不处罚,包庇过去。

却不知道,越是这样,自己的麻烦越大,慢慢地,不但自己威信全无,违反制度的人越来越多,给自己的管理带来完全执行不下去的情况。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任何一个有进步中的公司,制度一定是分明的,奖惩也是分明的。

没有皇亲国戚,也没有开国元老,违反了公司制度,就是要重罚,如果不认罚,可以自己不做了,回家去,就没有人罚了。

每个人都是成年人,基本的是非对错都是清楚的。

如果一个成年人,明明做错了事情,还象小孩子一样撒泼,闹事,不但幼稚,还只能是表明自己的素质低下。

小孩子犯了错,也会被父母打。何况公司的员工呢,谁给了你这么大的权力,拿着公司的钱,做着违背公司利益的事?

公私不分的人,必是糊涂的人。

今天也完成了二件大事。

1.洁万家公司的诚信通开通了。

2.出口的事搞定了。

也算是值得高兴的二件事。

我希望,每天开心比烦恼多一点点,这样就心满意足了。

10月28日,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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