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地震史料

放眼历史,其实地震是一种常见自然现象。中国历史上绝大多数朝代都有地震记录。关于地震成因的官方、民间解读也很多。

除1975年2月4日19时36分的中国辽宁海城7.3级大地震被官方和民间联合预警、预防成功之外,古今中外鲜有成功预警、预防大地震的案例。新中国于1966年3月8日遭遇河北邢台6.8级地震,伤亡惨重,中央政府毅然组织了地震研究和预报体系,并在海城大地震预报中取得世界史上破天荒的预报成功。

海城大地震之后的唐山大地震、汶川大地震,都被中国民间,甚至基层官方的地震研究机构成功预知并预警。但可悲的是,因复杂政治形势禁忌等种种原因,大地震预警、预报、预防的最高职权当局没有及时认定准确预警,并且用行政手段压制预报和预防工作,以至于一失足成千古恨。并且至今没有足够充分吸取相关教训。

本人在汶川大地震后随缘研究地震宏观前兆,有所心得,将在经济压力略缓后编写书稿。我深知,大地震一般都有一系列前兆,因此是可能被科学预测的。基于一定科学依据的民间非专职人士和基层专职机构的地震预警,不应错误定性、定罪为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而应高度重视。因为,正确的灾害预警,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预警,对于社会和国家实为大吉。我称之为:灾害浩劫,预警大吉;打压预警,浩劫重责。

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研究方法很多,其中一个重要方法就是研究地震史料。通过地震史研判地震现象和规律,尤其是研判强震活跃周期、前兆、灾害发展演变过程、预防和救护措施,有助于对未来地震的准确预报和预防,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北京是今日中国首都,泛北京地区城市群人口总量和密度都很大,又在环渤海地震带,能否及时准确预警、预报、预防大地震,对该地区生命财产和国运都事关重大。

最近泛北京地区的廊坊发生了4级地震。泛渤海板块的日本又传出大火山活跃的传言。相关研究更为紧要。

以下为《北京地区地震史料》摘录,是作者曹子西编辑的,1987年7月出版。供体制内外的地震科学研究专业人士和爱好者研究参考。

特别提醒,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地震局是地震预报的唯一合法机构,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预报地震。虽然这个法规显然大有缺陷,并且实际上对唐山和汶川大地震的预报、预防失败负有重大责任,但在相关法律未完善之前,在中国大陆境内都得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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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大地震、唐山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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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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