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工作杂记(十二)个税改革

2018年税务系统频繁出击,首先是国地税合并,其次是个税改革,最后就是社保费用由国税统一征收。

1、

2018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自此,国税、地税的分税制状态不复存在,接下来的就是国地税全面合并的局面。

国地税合并,对企业有些许影响,对个人影响不大,就不多说了。

2、

从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减税措施进入实施阶段,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

从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全面实施,可以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和手机端“个人所得税”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新增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六个方面:

——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标准是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是每年3600元。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个人负担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额度2000元。

以上专项扣除需要留存的资料如下图:

周周工作杂记(十二)个税改革_第1张图片
图片来自深圳福田税务

以上需要注意的是:

住房租金。目前的租赁市场,大部分人都没有申报租金收入,租金税额为每年房租的20%,一旦专项扣除申报住房租金,以房租5000元为例,那每年需要交的租金税额为12000元。

3、

从2019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根据国内最大的社保第三方专业机构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4.1%。低缴社保费甚至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据了解,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已经按规定统一征收了。毕竟个税和社保都由一个部门征收了,那么下一步大概就是个税缴交基数和社保缴交基数的合并统一,不出意外应该会在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

以深圳为例,个人缴交比例为10.3%-8.4%,企业缴交比例为21.35-14.6%,之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企业或者个人,可以算一下,以后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

周周工作杂记(十二)个税改革_第2张图片
图片来自深圳社保局

你可能感兴趣的:(周周工作杂记(十二)个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