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 2019年残保金征收标准-如常成都

根据最新得到的关于2019年肇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有所变化,变化主要是哪些呢?接下里一一详解。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9年开始由端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办理端州区域内的市直及端州区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端州区税务局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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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收范围 肇庆市直及端州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和省驻肇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二、征收标准

(一)保障金缴纳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2018-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18〕219号)规定,征收标准分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2017年征收标准的,按2017年征收标准(22780元)计征保障金。计算公式:2018年至2020年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2017年的征收标准。

 2、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2017年征收标准的,可按其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保障金。计算公式:2018年至2020年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人数可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二)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或劳动事务代理形式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或代理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与用工单位约定保障金的缴纳事项。

(四)滞纳金计算标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经责令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三、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每年应当根据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和申报缴费。

(一)申报年审: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申报缴费:2019年8月1日至11月30日 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保障金。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登陆http://wsns.gddpf.org.cn/,点击“省厅用户登录”,未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的实名单位用户,请按“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界面进行“立即注册”;如已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单位用户,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账号登录系统。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www.etax-gd.gov.cn)进行办理。

(二)上门申报 申报年审,由用人单位到端州区残疾人联合会(设在端州区西江北路华康苑肇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首层服务大厅)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申报缴费,由用人单位到肇庆市端州区税务机关申报缴交保障金。

(三)申报信息 申报年审,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①《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附件1);②《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附件2);③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凭证;④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⑤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表;⑥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核,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将向用人单位出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确认书》(附件3) 申报缴费,用人单位需要网上填写或现场提交的资料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附件4)。

五、减免或缓缴保障金

 (一)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两年亏损且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0.75%、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端州区残疾人联合会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端州区残疾人联合会接到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 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2019年6月1日至9月30日内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保障金。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的均视为无办理需求。

(二)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1.5%,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3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免征36个月的保障金,可向税务部门申报办理。不在免征范围内的仍需履行法律义务,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缴纳保障金。

 六、其他

(一)电子系统网址 相关政策及附表可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广东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gdltax.gov.cn;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jyzx.gd.cn进行下载。

(二)政策咨询电话 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热线12385。 申报缴费咨询:广东省税务局热线12366-2。 七、年审和缴费地址 端州区残疾人联合会年审服务地址:端州区西江北路华康苑肇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大楼首层。 咨询电话:2802711、2829331,传真:255602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地址:端州区税务局东岗东路办税服务厅(东岗东路3号)、端州区税务局中源名都办税服务厅(东湖三路中源名都21号楼首层)。 咨询电话:12366

更多残保金政策详见:https://www.cbjjm.com/1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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