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生怕技术流入中国,员工跳槽将面临高额赔偿

韩国生怕技术流入中国,员工跳槽将面临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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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韩联社北京时间7月5日报道,韩国地方法院周二禁止三星显示器公司一名前员工跳槽至一家中国公司,称该裁定是为了保护敏感技术。

水原市地方法院支持了三星显示器公司的请求,禁止一名前研究员在中国公司任职,被告在两年内都不得跳槽到三星的竞争对手或分包商。

法院还称,如果被告不履行义务,他必须每天赔偿三星显示器公司1000万韩元(约合5.9万元人民币)。

网友评论:

我可记得当初三星挖日本技术员和台积电技术员的时候可是不择手段的,现在中国企业不过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牛X了我的哥,那我们就雇他两天,给你交12万罚款,拿到他掌握的所有技术,给他开120万工资,之后让他回国。

“韩法院禁止三星一前员工跳槽中国公司,否则每天赔5.9万元“

“韩国地方法院周二禁止三星显示器公司一名前员工跳槽至一家中国公司”

“这家公司与三星的中国竞争对手京东方关系密切”

看完文章你会发现,标题党越来越严重了,这东西其实就是商业隐私保护而已,但经过lj标题一改,意思完全不一样了,非要这么拉仇吗,

芯方式:这位三星显示器前员工在去年8月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后离职,协议还包括禁止在同一领域寻找新工作。这就怨不得法院的裁定了。

三星果然是过来人,挖人挖出心得了,防止被挖的手法也熟练啊!

这个人家合法的公司权益,也能喷??还有人举三星以前怎么怎么了,他不一样被告了么。。

保密协议与服务期都是法定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双方签了就得遵守,违反条款就得负法律责任,想逃避就得法院出面,现代社会任何国家都是如此。知道三星为啥名声差了吧,都是这些猪狗不如的标题党带坏的。

三星当年挖台积电的梁孟松,知道有保密协议,三星连保密协议的违约金都准备好,一点问题都没有。罚款一定交,技术一定要偷师到手!

,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不算雇佣关系。

中国公司创新玩法包括劳务外包,顾问,劳动派遣…

韩国台湾就是记吃不记打。

技术部门再不撤出大陆,血本无归。

乐天就是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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