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3

《矛盾法规不能粗暴甚至违法纠偏》


现在看来,交通方面的报道还真是不少,刚刚又看到一个报道:《4辆警车追十几公里围堵“疯狂货车” 驾驶员妻子用开水浇民警》。很明显,这些行为严重违法。我们还不谈违反宪法民法根本原则和具体条款,仅仅说这些行为违反交通道路法律条款都是非常明显的,我相信只要参加过驾校学习,就会知道在路上拦截车辆危险性。更不用说拦截冲卡的大型货车,本身就是严重超载的大型货车。这如果要是出了事情,影响的公共交通安全,造成的巨大的人力物力。财产损失谁来担负责任。大家要知道:严重威胁公共交通安全罪是非常严重的罪名,这法律这条款,是针对全国人民,即使是交警也不能例外!难道就不能有其他的办法执法?而且我们众所周知的是,大货车超载超限运输,早就已经是俾众周知的公开秘密,交警完全能够加强安全宣传,提前预防,消灭危险于萌芽之中的。我们并不认为超载超限运输就是正确的,就是安全的,但是有可能在普遍大货车司机运输的理解范围之内,各种行业潜规则之中,又是有一定市场成本控制合理性的。在这种默认的事实情况下,我们的某些交警如此兴师动众,意欲何为?难道没有不公平执法,额外关照该大货车司机的嫌疑?难怪某些交警会被大货车司机驾驶员的妻子泼开水。老百姓很多时候看上去不讲道理的事情,确实是存在一部分情况是被逼无奈的表现,我希望该报道能够更加深入的调查,写出更好,更深入的详细报道,以便我们更好的判断到底是不是交警执法不公正,故意找该大货车司机的麻烦,对于这样的看似反常情况,居然有大货车司机敢于反抗交警,我们是高度警觉的,我们警觉的是目前交通规则情况下,有很多矛盾的规定和冲突,也有大量不合理的潜规则。这样的所谓执法环境下,如此剧烈矛盾的冲突,通常是有震撼人心振聋发聩隐藏曲折原因的,对此,我们拭目以待后续深入细节分析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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