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情况的心理建设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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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十几年前注册了商标,十几类。十年过去,物是人非,轮到我来还这商标的债。突发性地,我们的商标使用被人投诉,竟至要被撤销。领导发怒,流汗漂橹。责令速办,限期办成。可怜法务的门外汉,自己已经不懂,还要来说服比我还不懂的领导,这分寸,真是难以拿捏,请他见鬼。

这种突发事件,超出个人认知范围和以往经验,经历得不多,但每经一事便可吃一堑长一智。这长的一智主要长在心理层面。

1.突发事件是必然会发生的。

外国有所谓“墨菲定律”,中国人也说,常在河边走,总能被水中跳起来的鱼虾们溅到泥点子。既然肯定会发生,又不可能预测,那么一定要先放弃被害者心态,先从心理上作好最基础的准备,不是“为什么是我?”,而是“该来的一定会来,面对就是。”

2.睡一觉以后事情就会好起来。

这和“明天就是新的一天”意思差不多。事件当天都有些傻傻分不清楚,脑子一下子转不过来,一般情况下,找原因、出对策、明责任、该奖奖该罚罚,上面下面所有人都希望能在当天把事情搞清爽,别过夜。但从效果看,第一天,我们往往会把后果估计得比较严重,睡一觉起来之后,发现只要这条命还在,其他也都没啥变化。

3.领导先是恶人,成不成得了好人不确定。

就象领导永远对下属要问一句,“你怎么回事?怎么不早……”,下属也永远觉得领导“你都没想到的,我怎么能……”。是谁会把事件的最坏结果想得更坏?领导们。我一直尝试理解他们,他们要考虑的事太多了,政治影响、单位声誉、事态发展是趋良还是趋恶、自己的乌纱牢不牢,等等。理解他们,也放过自己。

4.把这些事当成十全大补丸吃下去。

别把突发事件看成毒药,当成十全大补丸吧。以事可以践事,危机处置,轻易遇不着,那可是历练。以事可以观人,突发性情况面前,各人的内心和外在表现,很难伪装,看得分明。以事可以观己,平时再自谦或是自傲,都没什么作用,必须有这样的“恶补”之机会,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斤两、分量。

5.绝对不能忘记总结教训,而且一定要表达给上级。

我是习惯于第一时间找原因的,既找主观,也找客观。直接的原因,固然重要,但深层次的原因,更加重大。上面最喜欢用“问责”这个词,觉得是从严管理的标尺。但他们自己也清楚也战栗,责任到了最后,还是自己是体制机制。可惜想到和做到,往往是不合拍的。人也总是会多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人之悲哀,莫过于此。

语焉不详,类似臆语。突发的事情,界定起来也不容易。以上是完全基于我所从事的一点行政工作的感想,写下来请未来的自己回过头来看。

配图:南岳祝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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