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译文仅供个人研习、欣赏语言之用,谢绝任何转载及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本译文所涉法律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人同意平台在接获有关著作权人的通知后,删除文章。
尼古拉斯·斯帕克思 [著]
@一只高腰黒一只低腰白 [译]
第五章 克莱顿
周六晚上九点这样的大好时光,他竟然要在家里看孩子,真是太好了,呵呵!
还有哪天能比今天过得更悲剧吗?先是在偷拍照片时差点被一个女孩逮个正着,然后是警署借来的数码相机被偷走,后来自己的车胎又被洛根·蒂博扎瘪,而最糟糕的是他不得不给他的警长爸爸解释这一切。不出他所料,他父亲很生气,完全不信他编造的谎言,而且还像审问一样问一连串的问题,克莱顿差点都想打他了。就算他父亲在汉普顿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但也不能像对待白痴一般对待自己的儿子啊。不管父亲有多么生气,克莱顿还是坚持说谎,他说自己看到了坏人,然后前往调查,不知道怎么的巡逻车就碾在了钉子上,于是就破了两条轮胎。那么数码相机呢?别问他,他可不知道那东西原先是不是放在了巡逻车里。克莱顿知道自己编的不够好,但是足够骗他爸了。
"轮胎看着像是被刀割破的。"他父亲弯腰检查着轮胎。
"那是被钉子扎的。"
"你去的可不像是路上会有钉子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弄的!我只是告诉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钉子呢?"
"这我哪儿知道?我扔到树林里去了。"
虽然他爸爸还是不相信,但是克莱顿知道自己最好坚守自己所编的故事,必须毫不动摇。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的故事前言不搭后语,反复无常又不能自圆其说,那你可就要有大麻烦了,审讯犯人时就是这样。
最后,父亲终于走了。克莱顿换上备用轮胎,开车到维修站,补好了破胎。这时蒂博已经离开有好几个小时,他再也追不上那个叫做洛根·蒂博的家伙了。在汉普顿,还没有人敢挑衅他凯斯·克莱顿,尤其搅局的还是一个没落的流浪嬉皮士。
克莱顿整个下午都开着巡逻车在阿尔丁的街道上转悠,四处打听有没有人曾看到过那个家伙。难道他能从人间蒸发了?不存在的,他身边可是有警犬的!但最后还是没有蒂博的消息,尤其当他想起蒂博曾在他眼皮底下溜须撒谎,而自己竟然丝毫没有发觉时,他心中的愤怒便越加不可收拾。
他一定会找到那家伙的,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他!他要找回照相机,重点是相机里有他拍的很多照片。他还要把蒂博铐上带到警署,然后把那家伙扔到墙角,或者更糟糕的地方,最后把报纸狠狠扔到他的脑壳上。在克莱顿看来,如果数码相机和存满裸体照片的存储卡出现在警署的办公桌上,那情况也许还好一些,毕竟他的父亲在警署里还可以只手遮天。但是,如果这件事被媒体曝光,老人家可能会气炸的,接下来的日子就很不好过了。
但是,如果媒体真的曝光了这件事……那可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虽然他的爷爷有很多关系,可以从中运作一番,极力将这件事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但如果要这样的新闻完全被抹杀掉,那简直不可能!这件事太有料了,关于它的新闻报道肯定会很快在小镇上传播,不管是在报纸上,或者是街头巷尾的流言蜚语,总之纸包不住火。克莱顿早已被看作是家里的败家子,而现在他最需要一个理由,一个让老爷子出山帮他料理后事的理由。老爷子很善于处理负面报道,而且手法独特。可是这么多年以来,老爷子依然对他和贝丝离婚的事耿耿于怀,虽然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在家庭聚会上,克莱顿甚至不敢提起自己没有读过大学的事情。虽然以他的智商,他本可以很轻松地拿到大学的毕业证书,只是他不敢想象自己在教室里还要待上四年。为了抚慰老爷子的情绪,他只好去父亲的警署工作。在克莱顿的一生里,似乎有半辈子都在讨好老爷子。
虽然他并不是特别喜欢老爷子,但这件事让他别无选择。老爷子是一个虔诚的南方浸礼联会教友,每周日都会去教堂,认为饮酒和跳舞是一种罪,这在克莱顿看来却是多么地荒唐可笑。他也知道老爷子想让他做什么不做什么,至少偷拍女大学生的裸照肯定不能做,当然,存储卡里其他的照片也不行,尤其是他和几位少妇不同体位的照片。那些东西一旦传开一定会让老爷子很失望,而老爷子对让他失望的人少有耐心,就算是家人也是那样,或者只有对家人才会这样。克莱顿家族从1753年起在汉普顿县定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代表着汉普顿县,家庭成员有法官、律师、医生和地主,甚至还和市长联姻,而且每一个家庭成员都知道,老爷子是那个坐在饭桌首座的德高望重者,只有他才像黑手党老大一般统治着这个地方,而镇子里的很多人却都在为他歌功颂德。老爷子也似乎觉得自己受到歌颂是理所当然,因为他几乎资助过包括图书馆、歌剧院和学校在内的一切组织和机构。但是,克莱顿却知道真正的原因,老爷子拥有闹市区几乎所有的商业楼盘,还有木材市场,南河两岸的码头,三家汽车的独家代理权,三处仓库,镇里唯一的复合式公寓楼,还有大片的农田。这一切造就了一个不但拥有巨额财富,而且拥有至高权力的家族。克莱顿也因此有了花不完的钱,而他最不想要的就是镇子上有人给他找麻烦。
他和贝丝在一起的时间虽然很短,但谢天谢地,他有了儿子本。老爷子对家族血统的延续有着怪诞的想法,并以自己的名字为本取名,这在克莱顿看来可是一个无厘头的想法,如果非要按照老爷子的话说,那么老爷子非常地喜欢本。在很多时候,克莱顿也感觉到老爷子对本,对自己曾孙的宠爱,要远胜于对他的孙子。
克莱顿也知道本是一个好孩子!不单是老爷子,大家都这么说。他也很爱本,虽然他有时候会让本讨厌。他站在门廊里透过窗户望去,本已经打扫完厨房,回到了沙发上。他知道自己应该进去陪着本,可他还是觉得自己没有准备好。他不想带着不开心的情绪,怕自己说出一些会让自己后悔说出来的话。他一直努力着做好每一件事,老爷子在两个月前曾和他寒暄过几句,说父亲的影响力对儿子是多么的重要,这在克莱顿看来简直是屁话!他要做的,而且必须要做的,那便是告诉儿子本要听他爸爸的话,他爸爸让他做什么,他就得做什么!克莱顿心里这么想着,难道他就不能表现得好一点?这孩子今晚已经让他恼火一次了,但是他没有爆发。他想起老爷子的话之后,本来要发怒的他却闭上了嘴,只是出门站在门廊里盯着屋里的儿子。
这些天以来,他似乎总在因为本而生气。但是,这又不是他的错,坦白地说他也只是想和儿子好好相处。今晚早些时候,他们一开始相处还挺好的,聊学校,吃汉堡,看体育频道。可是后来,真的是要被气死了!他让本去打扫厨房,难道这样的事情还要求他去做才行?克莱顿在过去几天里一直没有时间去打理,而且他知道儿子打扫的很干净。本嘴上答应他去做,可是屁股却一动不动,只是坐在那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本还是坐着没动,克莱顿压抑着怒火又问了一次,没想到本站起来时朝他翻了个白眼儿。这正是问题所在,他憎恶本对他翻白眼儿,而且本也知道他不喜欢,这说明本是故意气他的!克莱顿几乎用尽了自己所有的闲暇时间来思量对策,以便在下次见面时解决这样的问题。这也就是为什么他要站在门廊里,从外面透过窗户观察本。
这样的坏习惯一定是从他妈妈那里学来的,这一点克莱顿深信不疑。她是一个性感的女人,可是却不懂得如何让一个男孩成长为真正的男人。他对孩子在学习上取得的好成绩不会说不,但是因为想拉小提琴,今年就不能学踢足球了?小提琴?还不如让孩子穿着粉丝衣服,让他像女人一样斜坐在马鞍上!克莱顿按压住心里的怒火,她怎么能让本变成一个满身脂粉气的男人?但是,问题的关键,他每隔一周才有一天半的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儿子像女孩一样,挥舞球棒如施展花拳绣腿,这难道是他的错?孩子忙着学国际象棋,这又是谁的主意?普天之下每一个人都明白,难道在这个绿草茵茵的世界,他能被一把破小提琴的独奏鬼迷心窍?怎么可能!
小提琴独奏!天啦,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他的思绪再次回到蒂博身上,尽管他也想让自己相信这个家伙已经离开这里一走了之。但是,他更加明白,这家伙是步行而来,天黑之前他一定走不出汉普顿。然后呢?这一天来,有件事情一直萦绕在他的心头,直到站在门廊里,凉爽的晚风才让他意识到这件事情。如果蒂博对他所说的都是实情,如果他确实是从科罗拉多州而来,暂且假定就是这样,因为那家伙也有可能说谎。如果他从科罗拉多而来,那么他是从西往东走,那么这里东边的下一个镇子是哪儿?肯定不是阿尔丁,它位于他们相遇之地的西南方向。那么朝东一直去的话,那家伙一定是到了汉普顿老城区了,也就是这里,克莱顿的老家!这说明什么呢,那家伙现在就在离他不到50分钟车程的地方。
那克莱顿现在又在哪儿?他出去搜寻那个家伙去了?没有,他还要照看孩子。
克莱顿透过窗户眯着眼睛看着坐在沙发上看书的儿子,看起来儿子跟个书呆子一样。但是算了,只要不拉小提琴,怎么都好!他摇了摇头,心想这孩子到底是遗传了谁的基因。不可能,这肯定是他的儿子,他想。只是他是一个彻头彻底的单亲妈妈养的孩子,贝丝的儿子。
贝丝……
虽然他们的离婚了,但是他们之间却还是有着某种联系,而且这种联系永远都会存在。她总是很固执,还爱唠叨,但他还是一直在留意着她,不仅仅是因为本,还因为她的确是他所睡过的女人里最漂亮的一个。以前很漂亮,现在更有韵味了,甚至比他今天遇到的女大学生还要好看许多。真是奇怪,就好像她到了某个最适合的年纪之后再也没有变老。他知道她不会一直漂亮下去,她的美貌终会随时间慢慢衰老,但是他还是忍不住去想她,想象他和她在一起沉沦厮混。这不但是在怀念曾经的欢娱时光,还能帮他……放松放松。
想到这里,他想着自己可以打电话给安吉尔或者凯特来满足他。安吉尔今年20岁,在一家宠物店工作;凯特21岁,是斯特拉特福德酒店的清洁工。她们俩都有着魔鬼的身材,只要有时间便可以和他一起体验那种……飘飘欲仙的感觉。他知道不管自己带谁回家过夜,本都不会介意,但是她们就不这样想了,她们往往都因为儿子在很生气。他需要先向她们道歉,并极力取悦她们。可是,当她们嚼着口香糖,喋喋不休地讲着她们在MTV上看到的,或者在《国家探秘》中所读到的东西时,他不知道他能忍耐多久。
想到这些,"飘飘欲仙"的事还是泡汤了,今晚搜寻蒂博的事肯定也不行了,明天也没时间去找蒂博,因为明天老爷子让所有人做完礼拜后一起去吃午餐。但是,在不能找蒂博的时候,他还在徒步,背着包,带着狗,这说明他大概是搭不到顺风车的,那他能走多远呢?二十英里?三十?最多三十,不可能再多了,这说明天下午他还是在克莱顿的可控制范围内。克莱顿已经给邻县的警署打过电话,让他们特别留意着。汉普顿通往外面的路并不是很多,他想只要自己花几个小时给沿路的商家打上一些电话,肯定有人会认出那家伙,只要有人见过他,一切就全在克莱顿的掌握之中了。
本轻轻推门进来,克莱顿的思绪被打断了。
"爸爸?"
"怎么了?"
"你的电话。"
"谁啊?"
"托尼。"
"哦,对,这个时间点肯定是他了。"
他站起身来,琢磨着托尼这个时候打电话想干什么,难道想聊聊一个失败者吗?托尼是一个爱拍马屁的小瘪三,不但瘦得皮包骨头,而且还满脸粉刺,总是跟在克莱顿身后假装他也是个警察一样。他打电话过来肯定是想知道克莱顿在哪儿,等会儿要在干什么?因为他不想让自己成为局外人!真是有病!
克莱顿一口气喝完了手中的啤酒,然后将酒罐猛地扔进垃圾桶,只听哐当医生,他从桌子上抓起电话,"干嘛?"
在背景声里,他听到了点唱机里传来跑调了的乡村小调的旋律,伴随着一些模糊不清却又很大声的谈话声。他心想,不知道这个落魄鬼从哪儿打来的电话。
"嗨,我正在水手台球厅。这里有个陌生的家伙,我想你可能认识他。"
克莱顿的神经突然绷紧,"他是不是还带着一条狗?背着包?全身脏兮兮的,就好像他曾在树林里住过一样?"
"不是。"
"你确定?"
"是的,我确定,他正在我身后打球呢!但是我要和你说的是,他手里有一张你前妻的照片。"
虽然心存警惕,但是他还是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那又怎么了?"他说道。
"我只是在想,你或许想知道。"
"那我为什么要管这档子破事!"
"我哪儿知道?"
"你当然不知道,莫名其妙!"
他挂掉了电话,心想这家伙是不是土豆泥吃多了,脑子秀逗了?然后,他去厨房里打量了一番,打扫得还蛮干净,如同往常一样,儿子做得不错。他差点就夸出声来,但还是把夸奖的话憋进了肚里。目光再次移回到本的身上,儿子是那么的瘦小。一般来说,身强体壮块头大一半来自于先天遗传,而另一半却是由后天的饮食、锻炼和睡眠等因素来决定。这是常识,大多数母亲都会告诉她们的孩子要好好吃饭,多锻炼多休息。如果你吃不好,那你肯定长不高;如果你不锻炼,那么你肯定没有强健的肌肉。那么什么时候才是一个人长身体的时候?当然是晚上。在晚上,人的身体放松,生理机能重生,也就是人们做梦的时候!
克莱顿总是怀疑儿子在他妈妈那里到底有没有睡好,至于吃饭方面他不太担心,因为本早已吃完了汉堡和薯条。他知道儿子好动,所以他怀疑是因为缺少睡眠,才让他不长个子。孩子们肯定不希望自己长大后是个矮子,那本呢?当然也不想!但是除此之外呢,克莱顿今天想独自待上一会儿,做会儿白日梦,梦里想象下次见到蒂博时要如何整治那家伙。
他清了清嗓子。"本,天好像也不早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