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众

陪朋友去了一趟传说中的 简汇书店 。店里暖黄色的灯,茂盛的绿萝缠在书架上,咖啡壶上冒着氤氲的热气,空气里除了爵士乐 还夹杂着一股烘培甜品时特有的香味,这书店果然有气质,果真文艺清新。见很多人都在成堆的书前驻足停留,我也去看了看 这书封面真好看 书名也好听 只是自己孤陋寡闻 以前没有听过 想打开看看 可都未拆封皮 只好放下。  见其他人 把书 在手上摆弄几下 看看后 就去付款。嗬!!!好家伙大手笔 一下子买了三百多块钱的书,我看的都发呆了。惊余后 朋友引我坐下 点了两杯咖啡,忽见我旁边桌坐着一位动人的女郎,便不忍瞟看了几眼:优雅的端起杯子 嘴轻轻的压了一口咖啡 头轻轻的扭动了一下 长发轻轻的扬了起来 手指轻轻的翻了一页书纸    嗬!!!看的是《飞鸟集》可真曼妙。 再看看周围 人人皆如此曼妙 人人皆如此优雅 男子肤白清瘦 女子婉约迷人 与这店里文艺的气息十分协调  而我则粗俗无比 我便有些自惭形秽。

我见此状,便附庸风雅起来,提提自己的气质打算去书架上拿本书来看看,找了半天都不见一本拆了封皮的书,问问店员 店员和我说:这里没有拆封的书 书只有付钱才能拆封。突然间我为自己的无知 而觉得脸红。既然准备提升自己的气质了 那怎么能半途而废呢? 立即买了一本书 有了这本书后 我便也学起周围的那些人 压一口咖啡 翻看一页书 觉得自己也入步其中。可一杯咖啡喝完后 我连书名都没有记住 倒是封面的图片我现在依旧记忆犹新 。我觉得自己在椅子上如坐针毡 觉得自己鄙陋的模样估计是无法教化了,唉 破罐子破摔吧。 我对朋友提出 自己出去走走 待会回来 之后我便灰溜溜的钻进了对面的新华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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