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是买方的交单须以进口人的付款为

条件,即出口人将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

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

付款交单按支付时间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

D/P 其实如果是熟客的话应该也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但是像第一次做生意的话最好不要做D/P , 其实用简单的,我自己的话说D/P 就是付款交单,跟T/T 不同的是,T/T 没有收到钱是不会安排装船,但D/P 就是你先装船然后把提单拿在手,然后客人付款的话就给他提单,因为没有提单的话客人也提不到货,如果客人是要货的话就没有什么风险,怕就怕客人不要货,那 样就真的是损失惨重。

D/P is the abbreviation of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单. 船务文件和银行文件交给银行,客户只有在付款后托收行才交单.一般只对比较信任有把握的客户才使用
在做产品出口时,关于付款方式顾客很多时候会提出采用D/P。
什么是D/P:其实就是顾客付款后银行才交单给你顾客,出口商的交单是以进口商的付款为条件,托收方式中的一种,也属于商业信用,但手续简便。
但 收汇也是存在一定的风险。采用FOB条件出口交运货物的通常做法:由出口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装上进口商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即完成交货义务,然后 凭其取得的运输单据连同其他商业单据向进口商银行托收议付,待进口商付款后,货物的所有权随同运输单据转移给进口商。
但L/C的风险也大,信 用证一个字母的错误,都会影响付款,目前,欧美企业贸易额的90%是采用非L/C方式进行交易,其坏账率不超过0.5%;D/P最大的风险就是顾客不去银 行赎单不付款,那你最坏的损失就是把货运回来,你承担了货物的来回运费,但L/C付款方式,也会因为信用证的一点点小错误而被顾客拒绝付款,你同样也会有 运回货物的可能。
D/P的好处:
1--因为各个柜尺寸存在一定偏差,所以每次你要装满货柜,会出现实际装货数量和L/C上的不一致,而D/P不存在这个问题,它可以按实际装的数量为结算依据。
2--可以节约银行费用:比如采用L/C的,银行修改不符点的费用。
3--可以不提前占用你顾客的资金,减轻其资金压力。
为使你顺利执行D/P,在此我给大家提供以下注意点------
前几次交易,本人不建议你采用D/P。
你对进口商的资信要有充分的了解--建议对欧洲、美国进口商,你可以考虑采用D/P,对非洲和亚洲的顾客,尽量不用D/P;
出口商应对进口商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运输代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避免不法商人以假运输单据骗取出口商的货物。
出口商可在运输单据上加上适当的限制性条款,如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加注“凭发货人指示”或“凭XXX银行指示"等等,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出口商对进口商的制约。
一旦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诚意产生疑虑,出口商应在货物被提取前以发货人的身份果断通知运输公司扣留货物,待问题解决时再解除扣留令。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细节问题:
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
所配国外船公司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且有正规的办事处。
国内的货代必须为经贸部批准登记的公司。
全套的正本提单必须通过国内银行邮寄给对方客户的银行。
提单必须是你自己的公司或你委托的外贸公司寄给中国的银行---这点特别重要!!千万要注意!!
随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
所发货物的总值尽可能减少。
货物有保鲜期的,最好不用D/P。
1). 付款交单(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进口商不开信用证,由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装运单证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必须付清货款才能取得单证。按支付时间的不同,付款交单 又可分即斯付款交单(D/P at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这种方式属于托收(collection)。如果日后进口商到斯拒付,则与银行无关,应由出口商自己承担风险。其性质与承兑交单差不多,因 此,使用这种支付方法一般应谨慎,从严掌握。
2)。承兑交单(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这也属于托收方式。由出口商开具汇票(draft)连同装运单证通过银行托收。进口商只须承兑汇票即可取得单证,待汇票到斯时再 付款。采用这种方式,出口商所担风险较大。如果进口商取得货运单据后,到斯拒不付款,出口商要遭受货款两空的损失。只有出口商非常信任进口商资信的情况下 才能使用。

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付款交单(D/P)。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

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

 

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商为了向进口商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立汇票委托银行代收的结算方式。出口商将作为货权凭证的商业单据与汇票一起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只有在承兑或付款后才能取得货权凭证。

托收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之分。跟单托收按交单条件的不同,又有“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两种。而付款交单又有“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之分,远期汇票的付款日期又有“见票后××天付款”“提单日后××天付款”和出票日后××天付 款”3种规定方法。但在有的国家还有货到后××天付款的规定方法。所以,在磋商和订立合同条款时,须按具体情况予以明确规定。兹分别示例如下:

付款交单——即期D/P at sight

买方应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付款交单——远期D/P after sight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承兑交单D/A

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提示时应即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承兑交单并不意味买方到期一定付款,这取决于买方的信誉。

参考资料:http://forum.globalimporter.net/view_topic/N11101101-70507-1.htm

 

A.托收的基本涵义
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 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方先行发货,然后备妥包括运输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并开出汇票,把全套跟单汇票 交出口地银行(托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

B.托收的种类 托收是根据是否随附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多为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有两种交单方式: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a.付款交单(D/P)。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
按 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 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 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和即期付款交单的交单条件是相同的:买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所以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基本上没有变化。
远 期付款交单是卖方给予买方的资金融通,融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汇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两种规定期限的方式:一种是付款日期和到货日期基本一致。买方在付款 后,即可提货。另一种是付款日期比到货日期要推迟许多。买方必须请求代收行同意其凭信托收据(T/R)借取货运单据,以便先行提货。
所谓信托 收据,是进口方借单时提供的一种担保文件,表示愿意以银行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应 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代收行若同意进口方借单,万一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承担偿还货款的责任。但有时出口方主动授权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 给进口方。这种做法将由出口方自行承担汇票到期拒付的风险,与代收行无关,称之为”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 T/R)”。从本质上看,这已不是“付款交单”的做法了。
b.承兑交单(D/A)。承兑交单指出口方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 托银行办理托收,并明确指示银行,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领取全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付清货款。 承兑交单和上面提及的“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一样,都是在买方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货运单据,凭以提取货物。一旦买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银货 两空。因而,出口商对采用此种方式持严格控制的态度。

C.托收的使用 托收方式对买方比较有利,费用低,风险小,资金负担小,甚至可以取得卖方的资金融通。对卖方来说,即使是付款交单方式,因为货已发运,万一对方因市价低落 或财务状况不佳等原因拒付,卖方将遭受来回运输费用的损失和货物转售的损失。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卖方承受的资金负担很重,而承兑交单风险更大。托收 是卖方给予买方一定优惠的一种付款方式。对卖方来说,是一种促进销售的手段,但必须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持慎重态度。 我国外贸企业以托收方式出口,主要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并应着重考虑三个因素:商品市场行情,进口方的资信情况即经营作风和财务状况,以及相适应的成交金 额。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商品的市场行情。因为市价低落往往是造成经营作风不好的商人拒付的主要动因。市价坚挺的情况下,较少发生拒付,且即使拒付,我方处置 货物也比较方便。 我外贸企业一般不采用承兑交单方式出口。在进口业务中,尤其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进料加工业务中,往往对进口料件采用承兑交单方式付款。

 

你们D/P是怎么做的,我是从没做过,我们要么就是T/T,要么就是L/C,D/P我大概意思知道,是一种商业信用,存在风险,你们是怎么操作的?
我是这么认为的,你看对不?
1.象L/C客户会开过来,然后就照做,那D/P也是要做单正的,具体做哪些单据,根据什么做?
2.单据做好后,是交给哪个银行?
3.然后客户买单就完了吗?
4.还有一点,D/P里面要不要用到汇票?D/A呢?

你可能感兴趣的:(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