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QL三范式

第一范式:确保每列的原子性.

    如果每列(或者每个属性)都是不可再分的最小数据单元(也称为最小的原子单元),则满足第一范式.

    例如:顾客表(姓名、编号、地址、……)其中"地址"列还可以细分为国家、省、市、区等。

 

 

第二范式: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更进一层,目标是确保表中的每列都和主键相关.

    如果一个关系满足第一范式,并且除了主键以外的其它列,都依赖于该主键,则满足第二范式.

    例如:订单表(订单编号、产品编号、定购日期、价格、……),"订单编号"为主键,"产品编号"和主键列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产品编号"列不依赖于主键列,应删除该列。

 

第三范式:在第二范式的基础上更进一层,目标是确保每列都和主键列直接相关,而不是间接相关.

    如果一个关系满足第二范式,并且除了主键以外的其它列都不依赖于主键列,则满足第三范式.

    为了理解第三范式,需要根据Armstrong公里之一定义传递依赖。假设A、B和C是关系R的三个属性,如果A-〉B且B-〉C,则从这些函数依赖中,可以得出A-〉C,如上所述,依赖A-〉C是传递依赖。

    例如:订单表(订单编号,定购日期,顾客编号,顾客姓名,……),初看该表没有问题,满足第二范式,每列都和主键列"订单编号"相关,再细看你会发现"顾客姓名"和"顾客编号"相关,"顾客编号"和"订单编号"又相关,最后经过传递依赖,"顾客姓名"也和"订单编号"相关。为了满足第三范式,应去掉"顾客姓名"列,放入客户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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