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 对于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以下称“失独家庭”)来说,最关键的还是要走出自己的记忆阴影,所以相比于物质帮扶,研究如何做好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有必要深入探究目前我国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机制及这种机制在失独老人中间产生的效果。关键词:失独家庭 个案工作 精神慰藉 抽样调查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研究背景中国社会正在快步进入“老龄社会”,从家庭观念来看,基于养儿防老和传宗接代的考虑,孩子不仅是血脉的延续,也是精神的寄托。但是对于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以下称“失独家庭”)来说,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和精神寄托失去之后,他们就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的帮扶制度。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之后,步入老年的失独者要重获生活希望,最关键的还是要走出自己的记忆阴影,所以相比于物质帮扶,研究如何做好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的问题。2.研究目的及意义(1)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研究者运用个案工作方法,和失独者近距离接触、交流,分析出失独者存在的问题和危机,制定解决方案并协助失独者完成计划方案,以此来帮助失独者找到应对危机的方法,从而提升其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2)研究意义 失独老人因为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承受着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压力。失独之初,父母承受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悲痛,亟需精神上的慰藉和关怀,否则可能会对这个家庭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再者,失独者往往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无法积极投入到当下的生活中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更好地完善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机制来帮助老人走出失去子女的阴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们作为社会工作专业大学生有必要深入探究目前我国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机制及这种机制在失独老人中间产生的效果。二、文献回顾(一)概念论述 对于“失独家庭”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表述。胡叠泉(2012)等人认为:“失独家庭(the family of loss one - child)是指已婚妇女年龄在49岁以上,夫妻双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现无存活子女的家庭”:张翼(2012)总结为:“学术界将生育了独生子女但独生子女在随后的岁月里不幸死亡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其它相关文献则大多简单界定为: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的家庭:百度百科名片的定义为:“失独家庭”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失独者年龄大都在50开外,经历了“老来丧子”的人生大悲之后,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失独者因独生子女的意外死亡,承受着巨大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压力。失独之初,父母承受更多的是心灵上的悲痛,急需精神上的慰藉与关怀,否则可能会对这个家庭造成进一步的伤害(阎振族,2014)。(二)相关理论 1.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亦称“基本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于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该理论将需求分为五种,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分别为: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另外两种需要:求知需要和审美需要。这两种需要未被列入到他的需求层次排列中,他认为这二者应居于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需求之间。生理与安全需求反映老年人衣食住行、生活环境等原始、最基本的需要,为物质需要。情感和归属需求反映老年人与他人交流思想感情、沟通信息的需要。尊重需求反映老人希望自己的能力或某方面为他人或组织所肯定。自我实现需求反映老年人有意识提高自我、发挥潜力,希望加强身份或实现愿望等,最终成为个体渴望成为的人。但伴随着社会角色和社会网络的变化,老年人逐渐削弱了自己对社会权利的需求。老年人在晚年更多的需要家庭的关怀,失独老人对其他需求几乎没有,只是更需要亲情的温暖。 2.社会支持网络理论社会支持按社会学学术上较为正式的定义,它是指一定社会网络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行为的总和。20世纪70年代,Raschke提出社会支持是指人们感受到的来自他人的关心和支持社会支持理论认为,社会支持的客体是社会弱者,社会弱者包括生理性社会弱者,如残疾人、老年人,自然性社会弱者,如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和灾民等,社会性社会弱者,如下岗职工、城乡贫困人口等。针对弱势群体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社会支持理论指导社会工作人员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一方面是以其掌握的社会资源为受助者提供直接的帮助,以满足受助者当前比较紧迫的需求;另一方面帮助受助者补足和扩展其非正式的社会支持网络,帮助受助者提高建立和利用社会支持网络的能力 3.镜中我理论由美国社会学家查尔斯·霍顿·库利在他的1909年出版的《社会组织》一书中提出。他认为,人的行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是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的,他人对自己的评价、态度等等,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个人通过这面“镜子”认识和把握自己。理解一个人不能够仅仅从生理因素出发,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心理和社会这两个重要因素。换句话说,心理社会治疗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是生理、心理和社会三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正因为如此,对一个人的行为进行分析就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三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不是把人看做孤立的个体,而是要把人放到特定的情境中来理解才能全面透彻。(三)国内研究成果对于独生子女死亡这一中国最近几年凸显出的社会现象,也是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在国外对于独生子女相关问题的研究却是非常有限,他们仅仅局限于独生子女成长过程中的性格培养问题,学前教育研究问题,以及成长过程中与家长沟通交流问题,还有工作之后的社会适应性问题,而几乎没有涉及到失独问题。近几年我国已经开始采取“失独”家庭地区试点研究工作,掌握失独家庭面临的具体的困难和具体需求,努力探寻到可以快速、实效的帮助到和扶助到失独群体的政策和措施。在我国,民间中的媒体对此现象的关注和报道比较早,对失独群体的关注和报导逐渐增多也是最近几年随着人大代表的提案才出现这种趋势。在学术研究这一领域,对于他们的学术性研究和学理理论探究却是能够数的过来的,现在综合起来看基本都是零碎式的学者个人式探讨,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系统,。 我国人口学界最早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进行研究的当属王秀银,2001年其在《中国人口科学》发表的《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龄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的调查报告引起了广大人口学者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关注。于长永、乐章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及其规避》中立足风险视角,分析了独生子女家庭特征与养老风险的关系,指出其面临三大风险:经济保障风险,生活照料风险,精神慰藉风险;提出了规避独生子女家庭养老风险的几点建议:强化国家、社会、家庭以及独生子女父母多方主体的责任意识;适当微调计划生育政策,解决结构性风险;整合独生子女父母的经济资源,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培养老人独立养老的意识。2004年,“人口与发展论坛”召开,论坛主要以“对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问题的深层思考”为主题展 了激烈的讨论。这一年,杨晓生的《只有一个孩子一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给了社会一个爆炸性的震惊,虽然不是媒体类的视频,或者新闻报道的形式,而是以文学报告的形式呈现在社会面前,但是他报告里面对失独现象详实的描述,着着实实给了社会一个警醒!王广州(2009)《中国独生子女总量结构及未来发展趋势估计》中,对2005年独生子女总量进行了估计,对2008到2020年独生子女农业和非农户口分别进行了总量结构上的估计。风笑天(2006)《中国独生子女:规模、差异与评价》中,统计了 1979年到2005年领取独子证的人数总量;黄润龙(2009)《中国独生子女:数量、结构及风险》以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位基础,作出了对国家地区独生子女分布的情况,以及对31个省份的独生子女母亲数量为统计对象,并提出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独子死亡、伤残风险。李兰永、王秀银《重视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课题组在山东省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做了问卷调查(900份)和现场访谈,发现经济上的扶助固然重要,孩子是父母的精神支柱,独生子女死亡对父母最大的打击是精神上的,因此,根据他们的现实需求,除了对他们进行经济扶助之外,还要对他们的精神慰藉进行很好的安排;改进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孙静(2012)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困境及适应研究》一文里,主要讲述了失独家庭承受的困境压力及其事后适应的过程,从四个方面着手提出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建议:第一个方面是从失独者自身方面,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进行自我调节和恢复;第二个方面是对他们的精神的慰藉;第三个方面是帮助其建立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重修家庭网络和社区扶助网络;第四个方面是为失独者们提供专业的社工扶助救助服务。张必春、江立华(2012)《丧失独生子女父母的三重困境及其扶助机制——以湖北省8市调査为例》在湖北省选定8市进行抽样对部分失独家庭进行调查,描述了失独者的生存状态以及家庭特征。表述了三个方面的诉求,分别是集中养老,生活救助,精神慰藉。探讨了形成三种困境的内在行为逻辑,并对建立社会扶助机制进行了探讨(四)研究评述我国众多学者对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及独生子女意外伤亡风险的研究已开始日渐增多,但总体来看,对独生子女家庭遇到的风险尤其是意外伤亡风险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全面,大都停留在对现状的简单描述,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真实生活状况和需求的挖掘不够深入。在提出的应对风险的建议上大都是从完善保险、扶助机制,完善养老和保障体系等宏观政策方面入手,提倡社会建立针对独生子女伤亡家庭的保障机制,对失独者个人微观方面的研究不足。总体上来讲,目前学术研究中对失独群体关注的文章现在还比较少,而社会工作对介入这类特殊弱势群体的研究更是处于空白的状态。独生子女家庭在失去自己唯一的子女之后,整个家庭结构发生整体改变,给独生子女父母将来的生活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他们需要面临丧子生活的重新适应,家庭经济困难,老年生活无人照料等一系列的问题,整个家庭随之需要面临各种生活、心理和养老的困境。社会工作作为一种非政府组织能从失独者个人、家庭等微观方面入手,在与这些自我封闭的群体接触和沟通,了解他们内心真实的需求,利用专业的服务方法和技巧,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重拾生活信心方面具有其独特的优势。这正好弥补了以往研究的不足,可以更有效的帮助这类弱势群体。我们将尝试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方法,以所调査的失独老人为样本,针对失独老人尝试具体展开相关服务,进一步探讨出社会工作介入这类群体的策略与方法。三、研究内容及假设(一)研究内容 我们小组主要探究社会工作视角下我国失独老人精神慰藉机制及这种机制在失独老人中间产生的效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将依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社会支持网络理论及镜中我理论,运用老年人个案工作介入方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问题:1、运用完善的个案工作方法对失独老人进行服务,通过近距离交流,探索出他们内心真正的需求。2、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需要社工有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帮助失独老人链接社会资源、重建社会支持网络,使服务对象在养老过程中拥有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3、对服务对象进行跟进服务,对所运用到的个案工作方法进行评估,使该方法能够复制运用在失独家庭领域,为社会工作介入失独家庭实务提供理论支持。(二)研究假设社会工作者在探索出失独家庭并帮助其解决其问题的同时,着重强调失独者的自我救助,相信失独老人都是有理智的成年人,帮助他们努力面对现实,不要一味的逃避现实,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帮助失独者利用自身的潜在资源获得价值,建立积极有效的防御机制,最终形成依赖人的理智和逻辑能力,以问题为中心,以现实合理的途径求得问题的解决,实现再适应,通过自己的力量重新融入社会。(三)概念的操作化1.心理上产生的问题a)失独者因自责,悲伤及孤独等引发的抑郁症i.负罪感ii.顾影自怜iii.想念孩子以至于情不能自已iv.对未来生活的迷茫、恐惧和担忧b)失独者的社交障碍导致的社会融入和再适应的困难i.难以直面与正常家庭的落差ii.失独老人被标签化iii.邻里关系结构弱化iv.亲戚关系陷入尴尬场地c)失独者自我认同感降低带来的自我价值感的丧失i.角色失调,作为父母的角色中断ii.“孩子就是一切”的观念难以转变2.精神慰藉方式a)自我调适i.老伴之间相互扶持ii.自主进行再社会化b)意识介入法i.通过角色定位失独者重新找回自我ii.通过敏感性训练改善失独者的人际交往iii.有无宗教信仰c)重建社会支持网络i.资源需求ii.重建顾虑iii.重建困难iv.社会支持网络的科学性和必要性四、研究设计(一)研究类型:应用性研究、描述性研究(二)研究方式:调查研究(三)调查范围、调查对象及分析单位1、调查范围:兰州市2、调查对象:兰州市失独家庭当中的失独老人3、分析单位:个体(四)抽样方案与抽样方法1、调查的总体:兰州市失独家庭当中的失独老人2、抽样单位:个人3、抽样方法:非概率抽样中的主观抽样选择这一抽样方法的原因:本研究主要是运用社会工作个案中的危机介入模式进行研究,在个案访谈中,了解案主的生活现状,分析因失去孩子他们现在的生活存在的问题,心理产生的差异,运用专业的社工介入知识对其进行精神慰藉。社会工作中的个案工作是社会工作中的三大方法之一,是由专业的社会工作人员遵循基本的价值理念、运用专业的知识和技巧为个人和家庭提供物质或情感方面的支持与服务,目的在于帮助个人和家庭减低压力、解决问题,达到个人和社会的良好福利状态。在个案工作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建立一个彼此信任的和谐关系,工作者要充分调动案主自身的潜能与积极性,与其共同讨、研究出现的问题、家庭及社会环境,同时运用服务对象自身及外部资源,增进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帮助服务对象成长的目的。本研究是基于十位失独老人的研究,考虑到样本的特殊性和研究的可操作性,我们运用非概率抽样中的主观抽样法进行抽样。4、抽样过程:i.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兰州市区内所有失独家庭的基本信息,根据居住区域将其划分为四大类。ii.将划分好的失独群体按比例分配,从中抽出十位失独老人进行问卷调查。iii.问卷调查结束后再根据问卷内容对调查者进行专业个案工作。5、样本量:10人6、抽样的场所:兰州市民政局(五)资料分析方法:定性分析方法五、参考文献【1】《关于我国失独家庭问题研究综述》,王伟伟,胡晨,2013.9【2】《失独家庭危机干预研究》,李波,2013.6【3】《精神共同体——失独家庭社会支持网络重建》,柯仕学,2014.5【4】《失独家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韩小晶,2013.6【5】《城市失独家庭之社会工作介入策略的探讨与实践》,桑宗艳, 2013.5【6】《社会工作视角下失独家庭互助行为模式》,李茜,2013.4【7】《试论失独家庭再适应问题及专业社会工作在其中的作用——以合肥市蜀山区调查数据为依据》,余涛,徐华,2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