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我们的小分队

小分队,是我大学同学们组成的一个腐败小分队。

成立于何时已经忘记了,反正我们班热衷于聚会,用马校长的话说,上一次聚会是昨天,下一次聚会是明天,三天两头聚,就这几个死忠分子几乎每次必到,慢慢就形成了这个小分队。

时而三五人,时而八九人,慢慢的,每个周末好像都不用约,只要去后海边上的那个云南小饭馆,总能遇到,而且不知道为啥,也不去别的地方吃,就认准了同一家。

不仅认准同一个饭馆,连吃的菜,都认准了那几样,不看菜单必点:酥红豆、狼牙土豆、臭豆腐、折耳根、彝族大烧、坨坨肉……人多的时候也不点别的,这一套循环点好几份,好像吃了别的菜就不算聚会了一样。

不仅认准了同一套菜,聚会时候唱的歌,也总是那几首,祝酒歌、别在金秋、情人的路,火把节……弄得我这个不会彝语的人也能滥竽充数的哼几句。

一群念旧且不愿改变的人。

马校长、张书记、志伟和东哥,实际是小分队最核心的成员,之所以能成局,就是他们四个坚持不懈的每周踢球,踢完球之后聚餐……而我们作为旁系,能做的就是参与吃饭、聊天、打屁这个环节。

这四人都是彝族,分别来自云贵川。

马校长当初是我们班最小的孩子,差点点就是80后了,眼大还萌,一直把他当小弟弟看。特别刻苦认真,一板一眼,入党申请书都写个好几十页。谁也没想到这个大眼萌弟,自己都一副学生样子的人,一路读了研究生之后,留了校,当了骨干,现在负责好几万学生的日常工作呢。

张书记帅气大方,入校之初一曲霹雳舞震惊四座,写得一手好字,还是学生会主席……总之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毕业之后走上了领导干部的岗位,聚会的乐趣之一,就是提醒书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好好做人……想想这么大个领导日日被我们调侃打趣,也是心塞得不要不要的……

志伟是我们班的爱好者,本科研究生和我们专业其实都没啥交集,估计是喜欢这几位好基友吧,打入我们内部,成为编外重要核心成员。当然还有个原因是长得好看,拥有彝族特有深邃的眼睛及高挺的鼻梁,在这个看脸的社会,更好的被我们接纳了。

东哥,必须重点写写,我和东哥认识30多年了(对,你们没看错,真的30多年了),最大的乐趣就是给新加入饭局的朋友说,恩,我们认识30多年了然后看别人一脸惊悚的样子。从小和东哥的妹妹一个班,初中之后、高中,大学都是同班同学这个缘分也是没谁了……要不是我不争气没考上研究生,连研究生也得是同一个导师……

东哥感性,擅长写诗,也是最好的树洞,有什么心事,难事,都可以给东哥讲讲。天长日久,如同兄妹。

我,是小分队群主……局并不是我组起来的,但最怀旧的人应该是我,记忆力好,大量饭局中的段子和回忆都是我提供的,很多人纷纷表示并不记得过去发生了这些事,但于我来说,历历在目。

小七,本班女神,另一个别人家的孩子,乖巧,淑女,温柔……且学霸,霸中霸那种级别的,霸中霸入学的时候长发披肩,刘海齐眉,黄色T恤配上米色背带裤,亭亭玉立,真心迷倒了不少男同学。热爱瑜伽,腹有诗书,也如同画里面走出来的女孩一样爱上了古琴,我也闹不懂这么一个古典美人,是如何和我做朋友的。

捷娃儿,很久以前写过,川妹子(后来重庆直辖市了,那就是重庆妹子),和重庆这个城市一样,麻辣鲜香,貌美肤白,是我们班另一个领域的女神,入学之初我们数都有那个系的男生追求她,一年之后数全校还有那个系的男生没有追求她……毕业后和我一样误入IT领域,娇滴滴的妹子成长为某500强高管,也是厉害得一笔。

田教授,也写过,肤白萌娃,另一枚学霸,为了英语没考好痛哭,结果却是我们班的第一(或者第二?反正我这种学渣不懂为啥哭,我都不及格还来安慰一个高分选手也是醉人)。当初穿着鹅蛋黄的T恤、梳着男孩头蹦蹦跳跳,现在长发飘飘,温柔动人,是母校众多少男少女心目中如同灯塔一样的名师。

小梨子,俄罗斯和中国混血,眼睛大到能占半张脸,蛇精下巴音频高,笑起来吓死人。当初其实没和我们混一起,毕业之后因为聚会出勤率高真正融入了集体,是我们班另一枚神人,当过记者做过编辑,当过小蜜做过行政,现在混到了金融圈,貌似保代资格也考下来了。没折腾够还出了趟国,成为彻底的歪果仁。只能眼巴巴在大洋彼岸看我们吃吃喝喝,好像我们吃了就等于她吃了一样。

小回回,不是回族,是苗族。个子不高,记忆最深的就是冬天了,穿个工字背心短裤就在操场跑圈,跑得一头汗。也是我们班唯一一个报名参加一万米比赛的人。毕业之后去了黑龙江当第一代村官,后来被乡里的书记亲自送回北京来考研,觉得不能让他在村里耽误了。倒也没辜负父老乡亲,一路读到博士,现在也还在研究先秦文学,是个非常合格的社会科学工作者。

小玉,严格意义上,不是小分队的,但是混在小分队的群里,当初也是我们班留在北京的一份子,后来去了佛山,不知道为啥,去佛山之后,外貌大变,从一个温文尔雅的小书生,变成了光头就差个金链子的黑道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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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写这个小分队,这些年来,小分队人来人散,捷娃儿离开了一段时间回来了,小梨子加入了一段时间离开了,小玉我想应该不会再回到北京定居,现在可能某人也想要逃离北京了。

从个人的情绪来说,当然不愿意老友分离,但站在对方的立场,却觉得离开是对他上好的选择。

我可能就是这么矛盾,念旧又固执,理智上知道那样最好,情感上有认为这样最佳。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小分队,能维系十数年,已算是神迹。来了又去,去了又来的每一位,都有特殊的位置留给彼此。

希望我们这个小分队,能长长久久,希望我们老去吃的那家餐馆,能红红火火,希望心中这份情谊,能越来越醇,希望每一次聚会,都放声歌唱,希望小分队的每一个人,都如愿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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