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时代的价值观陷落

滴滴顺风车事件,又一个花季女孩陨落于魔爪之下。这既是人性恶之呈现,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资本推动的互联网科技发展中,在技术进步带来生活方便的同时,制度性缺陷下带来的系统性风险。

一方面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立法和行政远远落后于技术进步,由此带来的挑战是行政效率的缺失,由滴滴解决客诉的流程到警方配合的行动上,我们都看到了这个缺失。看似偶发的事件潜藏了制度之殇的必然结果。

另一方面是在逐利的资本推动下,飞速成长的公司在内部治理结构上存在明显的缺陷。这缺陷更暴露了公司在文化信念和价值观的陷落。

在滴滴的文化与价值观中,摆在第一位的是:“为客户创造价值”,在对该价值观的解读中,第3条赫然写着:安全第一...但在现实中,很难想象以此原则指导下,一位被投诉性骚扰乘客的车主竟然能在平台二次作案成功。

价值观第五条:成长,第2点:...复盘自省,失败中成长。三个月前空姐案言犹在耳,三个月后又一人身安全的大案。这自省和成长又体现在哪里呢?

在网传的前滴滴离职员工对滴滴价值观质疑上,对比Uber看到了底层价值逻辑的不同,对于社交性互联网创先,Uber代表的西方式思维从信任基础出发,建构了基于一线真正服务于客户的公司治理模式。而滴滴更多体现的是从内部安全出发的自上而下的管控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这恰好与移动互联的自下而上的社交属性是相悖的。

在这个颠覆式创新的时代,技术似乎取代了其它一切的价值信念,越乎社会第一位。隔岸的硅谷,基于AI信念的未来教,正以宗教的模式对人工智能顶礼膜拜。如此,人类价值信念还有什么不能超越的呢?

回到国内,共享理念推动了出行方式的巨大变化,但同样带来巨大社会问题,随处可见的被遗弃的共享单车就像社会的价值疤痕般展露着其丑陋的一面。

资本推动了一个又一个的独角兽的出现,但如果没有社会价值信念的底层支持,这一个个独角兽便如同今日的滴滴事件,可能催生一个又一个足以吞噬生命的怪兽。如何把这些怪兽约束在笼子中,也便成为社会共同的问题。

借IMO的七元系统观察,系统性风险的规避至少从三个方向上应该被看到:

第一是将客户纳入系统最基本的环节予以考量。客户的核心价值是什么?依此应有的服务过程应当如何展开?

第二是从愿景使命出发,信念价值观指引的上层文化建设应当如何落实?体现到战略(做什么?)和结构(谁来做)上应当如何展现?

第三是围绕创新过程的人人领导力如何激发。每个人都应当成为所承担任务的主角,如何成为?个体完整性如何得以在过程中体现?

我想这些应当是创新创业者应当系统考量的问题?也是那些手握资本的投票者们应当关注的焦点。

人类因于科技创新而更美好,而不应当让它成为社会的负担。这既是创新公司的责任,也是社会应有的共同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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