撩妹之再“撩”

        我们先看有文字记载的《诗经》里的撩妹。“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大致意思是说野外的蔓草上,有晶莹的露珠。看见一个美丽的姑娘,眉清目秀贼好看。不期而遇,很符合我的心愿。从《诗经》开始文学艺术有了一种比兴的手法,就是先写它物,再写主要。它物,其实就是过渡,是撩的主要内容,而不是目的,就是扯淡。从草到露珠又眼睛好看,大清早的还不就是看上人家有胸有屁股有脸蛋。女子倒没有讲究他是否有车有房有存款,就适他愿了。有人干脆把“适我愿兮”翻译成满足了我的欲望。古人没有现代人的繁文缛节,撩的目的就是适愿,网络流行语叫干就完了。

        后来的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清小说一直撩到现在,撩得人才辈出,巨著煌煌。单说草有露珠眼睛好看不行了。从头顶上的头饰一直数落到脚下的鞋底,捎带天空和大地。这也不行啊,因为被撩者也要进化,有了抗药性。本来从头到脚的夸一遍甚至许多遍已经很累了,还不让上手。于是就开始跺脚发誓,山和海大些,容易看得清楚,就海枯石烂吧。一切地球上可见可知可感的事物,都可以用来发誓。反正是没影儿没边儿的,随便说吧,说的好,就是艺术,说不好,也不会太计较,也计较不出个一二三来。心里想着,脚都躲麻了,该让上手了吧。

        是该盛赞女人因为喜欢听谎言,逼得男人弄出一大堆艺术品来,还是应该斥责女人与生俱来的虚荣。明知道不可信,却偏偏喜欢。于是负心汉陈(世美)氏家族不断发展壮大。因为善撩者会花心,是女人就喜欢被撩,移情别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你若追究,定是查无实据,奈何不得。然后,怨妇的家族又不断发展壮大。

      我们的教育一向认为撒谎是极为不道德的事情,生活的事实却告诉我们撒谎是必不可缺的本领。撩钱撩官跟撩妹一样,谎越撒的好撒的艺术就钱越多官越大。我们从小受的教育就是一种欺骗教育,老师教育学生不可以撒谎,他转身就跟校长和同事心照不宣地撒谎,撒谎成了一种默契。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是不能点灯,类似于我们深恶痛绝的邪教,教主可任意敛财淫乱,却让教徒清规戒律。

        说回撩妹。善撩者脱颖而出之后,就剩下我等木讷之辈,相对应的就是那些被撩剩下的女子了。由于基因的择优组合,不适合生存的基因逐渐消亡,就看见一场又一场的撩妹的擂台生死对决精彩纷呈。

        原本以为,撩的结果是要进入婚姻的,露水姻缘肯定不是目的。考证婚姻的忠诚度,不善撩而来的应该高些。但是造物主没有打算删除人类喜欢谎言的本性,估计是没这个就不好玩了,暂时还没有设计出更好的程序替代。还是追求感官刺激得越来越痛快些越来越强烈些吧。

        婚姻本来就是社会的需要,而非人性的需要。让我们向着婚姻的最终消亡大踏步地前进吧,奉行不婚主义的不婚族和排着长队离婚的已经率先垂范身先士卒了。

        呜呼——我竟不知道该怎样叙事,更不知道对错。你若聪明,又不撒谎,就请告诉我,兴许我能收到真实宝贵的教诲。我本善良,既不会撩,也不愿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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