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君君。
几天前,有空姐爆料:机长散播我裸照,逼我陪睡!报警后仅罚500元,而我却丢了工作!
被起诉的机长,近日也回应了,表示要对公众,对父母,对公司的一个交代。
以下文字和图片均由涉事飞行员提供,君君仅做加红处理:
今天(指的是8月19日,下同),我终于鼓起勇气通过微博来面对公众,这也是对过去几个月特别是近几日情感煎熬的一个交代,也是对公众,对父母,对公司的一个交代。
我就是近日舆论场一片声讨的飞行员张冰,相对“她”不断接受采访以及网络爆料,我选择沉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第二次开庭在即,我所公布的一些聊天记录和图片可能再次因为“侵犯隐私”而引爆舆论。今天我通过文字和图片所述并非希望洗刷自己所犯错误,而是寄望公众能对整件事情有清晰的了解,尽力还原事情真相。
一、关于我和“她”的关系
我和‘“她” 交往过程中,我曾经一度幻想我们的未来,所以在情感和财务上我从不吝啬,直到发现对方劈腿的事实。
二、关于威胁和讹诈
司法一审判决中认定我注册了一个微信小号向“她”发送不雅照片,这点属实,无可辩驳。但是用这些照片威胁再次发生关系无中生有,指控我肆意传播这些图片也是恶意中伤(各位吃瓜群众们失望了,你们在网上能搜到的关于此次事件的照片均不属实,因为我压根就没有散播过,这点司法机关通过取证已有共识)
三、关于那些图片
在那段时间里我们之间确系情侣的关系,我也承认自己确实迷恋“她”通过图片和文字方式相互取悦,“她” 也把这些图文变成一种“福利”发送给我,但成年人的私事一旦暴露在阳光之下就显得过分刺眼。抱歉这些图片我无法在此展示,大部分内容只能做后期处理。
而我没有想到这些会变成事后一系列危机的导火索。但通过拍摄方式和聊天记录能证明,我并没有采用非法方式获取或者拍摄这些图片。
(此处君君补充一句,上图君君是在男方图的基础上,额外再加了一层厚马赛克。男方虽然原图已经做了轻微马赛克,但是还是能看到图片轮廓和亲密文字,君君认为,男方微博公开此类信息,实质上是一种荡妇羞辱。通过展示私密xxx信息,诱导大众对女方羞辱性攻击,甚至认为受害者活该。)
四、我们分手了
2017年,我们分手了,原因是发现“她”劈腿的事实,“她”通过同样的图文方式与其他人联络,这点我无法接受。我确信当时很痛苦,时而悲伤时而愤怒,以至于后来注册了一个小号给她发送了照片,提醒她我们曾经的秘密这是整件事我最追悔莫及的行为,无论如何我必须再次向她道歉,这也是后来司法判决书中所述“精神赔偿费"的依据来源。
五、关于传播不雅照片
这不得不说到一个所谓闺蜜的出现,在我通过小号发送照片之后,这位闺蜜“陈某”开始向我询问关于那些照片的事。我以隐私理由拒绝“闺蜜”索取图片的要求,但在对方软磨之下,我选择了几张并没有那么“露骨”的照片给陈某,这一举动变成了后来“传播隐私”的证据之一,我确信照片也只流向了“闺蜜”,司法调查也证明了图片并未外传。一审法院到公安机关提取证据过程中,“陈某 ”在公安机关笔录中也承认,是“她”让陈某来问我要这些隐私照片。
身边的朋友提醒我,这是后来“她”提出100万赔偿的“局”。
六、关于钱
关于传闻对方要求赔偿100万,80万, 这些数字都是正确的,因为对方不断调整价码,否则就威胁将我的行为公之于众。其实,我也后悔如果当时答应“她”的要求,我今天是否能保持小确幸的状态。可能因为我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小副驾,确信错不全在我因而选择的拒绝,才导致今天的局面。
既然不愿赔偿那么就让我丢工作,是导致公众通过各种渠道向我工作单位施压的原因,这点“她”确系说道做到。
七、关于“她”丢工作
我们共事期间,“她” 是主动离职跳槽“下家”,或许基地在重庆的航空公司离家更近一些。而“她”在新东家离职的原因是未能通过公司考核,整体积分排名后3%,与她自己所述原因相悖,更与我无关。
据了解,去年一整年里,“她” 请假17次,总计57天,A类病假11天,B类病假15天,航卫天数30天,事假仅有1天。各位业内同仁应该很了解病假是需要三甲医院的所有检查报告单跟建议休息天数的吧。
某芳核排名
八、关于行政复议
关于网上所传“她”提出行政复议,但是并没有改变结果。事实是由她本人主动申请撤销行政复议,事实如下。
九、关于由我首先提出二审上诉
对方于2020年7月9日提出二审上诉,我在收到对方诉状之后2020年7月14日完成并提交,自始至终我都对此事保持沉默,就是不想公众舆论发酵,更不想让法院的公正判决受到舆论的影响,然而“她”(我甚至怀疑背后的力量)三番五次将此隐私案件曝光到网上。
十、关于自始至终从未道歉的事实
2019年8月-12月期间,警察三次将我和我的父亲传唤至重庆协助调查与调解,但在后两次调解中她全程未出面,全权委托她同公司工作的现男友陈某代理。
2019年12月10日,我在我父亲与亲属陪同下再次前往重庆接受警方调解;过程中我与我父亲在警方见证下向陈某道歉,但未得到任何谅解。对方当场告知,“少一分不行”,否则就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至此我彻底明白了,这是一个精心谋划的圈套,目的就是为了所谓的100万元。我决定接受警方处理,一切按法律程序进行,不再接受任何调解。经警方调查,相关照片确为“她”主动发送给我,且后续传播渠道只是给了她的闺蜜一人,而且还是经“她”授意陈某索要。
但我也深刻认识到,前文所述发送不雅照片的行为也确实是违法行为,因此警方依据相关法规给予我500元的行政处罚。我也就此事郑重写过道歉信由警方交给“她”。
然而上述情况经“她”所述竟变成“维权难”、“警察不作为”,这不仅无法令我信服,也无法成为其肆意攻击公检法机关的借口。
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尽管一审判决已无法律效力,但在一审过程中法院否定了 “她” 的部分主张。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我是否需对我发送照片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不涉及对整个事件的争议与定性。这也与“她”所述“判决对整个事件定性”的说法不符。
最后,我所服务的公司一直强调公共素养维持,公司领导日常教育我的同事们做到了,但我没做到。
我在愧疚的情绪中做出上述陈述,而亲友们也都跟我一起背负压力,但愿以后我与蓝天继续有缘。
以上信息,由涉事飞行员提供。
网友纷纷提问,你说对方敲诈 100 万,证据呢?
飞行员的最后这一段话:
”二审的争议焦点在于我是否需对我发送照片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不涉及对整个事件的争议与定性。“
君君翻译一下就是,一审已经定性,飞行员散播裸照实锤,二审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谈赔女方多少钱问题。
君君还是第一次听说,把通过法院起诉,寻求赔偿的行为,定性为敲诈。这个飞行员的逻辑也是非常 666 了。
你们能接受这样的飞行员,继续驾驶民航客机吗?不接受请右下角点一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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