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O:让药品研发的世界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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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即合同研究组织,是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研发者可委托其完成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一个全面的CRO可提供的服务包括临床前试验(如动物实验、体外组织实验)、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后的其他试验。

  企业逐渐接受CRO
  药品的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大,这些困难对任何一个药品研发企业来说都是巨大的压力,包括辉瑞、诺华这样的大型跨国企业。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是合作,共享成果,共担风险。中国企业已经不再是这种合作的旁观者,而是备受瞩目的参与者。在日前举行的“CRO与国际合作论坛”上,一双双蓝色的眼睛告诉我们,世界药品研发市场需要中国。

  CRO在20世纪80年代起源于美国。当时,随着美国FDA对新药研究开发管理法规的不断严谨和完善,使得药品的研究开发过程也变得更为复杂、更为耗时且费用更高。制药企业要在这样一个竞争愈加激烈
的环境中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尽力缩短新药研发所用的时间,同时又必须控制成本和减少风险。CRO作为制药企业的一种可借用的外部资源,在短时间内可以迅速组织起一个具有高度专业化的和具有丰富临床研究经验的临床研究队伍,并能降低整个制药企业的管理费用。据统计,1995年在美国52%的临床研究项目中有CRO参与承担了不同的工作。1998年,美国投入新药临床研究的费用达187亿美元,而其中35.5亿美元的工作由CRO承担完成,约占费用总额的20%。

  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发展,国内制药企业的研发能力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近年来CRO也逐渐被国内企业接受。据了解,我国现在已经有一两千家从事CRO服务的公司。他们根据自己不同的优势,为不同层次的公司提供高度专业化的服务。如代理药品注册申请及临床试验报批、申报资料的翻译及准备、试验方案的起草和完善、研究者及参试单位选择、标准操作规程(SOP)的制定等。

  CRO的出现,使全世界都参与到药品的研发中,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世界医药市场也变成了“医药村”。

  借助CRO提升研发能力
  万全药业CRO服务集团总裁宋雪梅一直从事CRO服务工作,对中国CRO的发展深有体会。她介绍说,一开始CRO传入中国只局限在临床服务,后来扩展到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从化合物的筛选一直到药品上市后的推广服务。不管是临床前的实验室实验、临床试验还是药品的评审,CRO都不是主体,它担当的是申办者和临床前药理机构、临床试验机构或政府之间桥梁的角色。CRO给中国带来的最大机遇来源于中国巨大的市场,药物研发企业在中国进行临床研究或国际多中心研究的主要目的还是看重中国的市场,这个市场上得出的数据能为他们将来在这个市场提供非常大的帮助,因此中国医药市场的增长是CRO行业增长的最大动因。

  她认为,现在国内CRO行业的形势是一片繁荣中暗藏挑战。挑战主要来自跨国CRO企业进入中国,还有很多海归人带着巨大的资本和雄厚的国外管理经验在中国市场上寻找创业的基点。另外,国内其他行业的投资者也会看好CRO的发展机遇。首都医科大学副校长王晓民就曾表示医科大学可以成为很好的CRO,因为它有雄厚的科研实力和高质量的附属临床医院。

  美国智元公司首席运营官陈文廷博士表示,CRO合作实际上是中外资源互补的过程,中国在提供低成本资源的同时,也吸收了国外的先进技术和同欧美药品管理机构打交道的经验。统计数据表明,到2010年外包研发支出将占到研发总费用的40%,这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中国企业的资助研发能力也会随着外包的发展而提升。

  国外看重中国的市场和资源
  一家国际调查公司2005年调查结果显示,39%的跨国企业希望今后在中国投资,而愿意在美国投资的占29%,愿意在印度投资的占28%。这些跨国公司之所以青睐中国,正是看中了中国的潜在市场和庞
大的可供他们利用的资源。

  美国智元公司首席运营官陈文廷博士介绍说,世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给各国都带来了医药费用的压力,巨大的研发投入和越来越小的产出比例,这些因素都使得企业必须寻求在现有规模上增加产出、减
小风险的办法。CRO的出现迎合了企业的需求。与CRO合作,企业可以专注于关键部分的研发,而以往要开发一些辅助技术需要很长时间,对于制药企业来说很不划算。通过CRO,可以利用其他公司的成熟技
术,资源共享。欧美制药公司以前一直与当地的CRO合作,但随着成本压力增大,欧美CRO已经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这些跨国公司转而将目标投向中国,寻求更低成本的开发。据统计,中国临床前试验费用只是美国的20%,中国还有大量的人才储备和疾病资源,中国传统的中医医学也是潜在的可开发资源。

  动物模型是药物研发必需的资源。据统计,全球药品研发需要2000万的动物,其中90%是鼠类,猴子只占3.5%,也就是6万只左右。而猴子和人类有相似的免疫系统、月经周期等生理特征,以前的很多
教训证实了从鼠类试验直接到人体试验是非常危险的。但是在世界上很多国家是不允许用灵长类动物做实验的,中国就成为灵长类动物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一些外国公司正是看中了中国丰富的实验资源,将
相关的动物实验放到中国完成。

  美国博际医药公司进入中国已经有3年的时间,总裁GlennRice认为中国有很好的科研队伍。但是他发现,中国CRO起步较晚,在很多方面还达不到西方国家的要求。在硬件设施方面,中国的实验室规模
比较小,达不到GLP要求,在动物实验时使用的是塑料质的笼子。在软件方面,缺乏培训记录是普遍的现象,质量保证报告也不是特别准确,SOP经常会有修改,试验方案也会有很多偏差,试验动物的接收比较随意等。另外,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也会制约双方的合作,包括时间观念、交流方式等。

  外国企业除了关注CRO的软硬件水平,还关心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美国博钦律师事务所朱坚律师介绍说,外国公司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一直有偏见,70%的美国公司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无效的。但是他认为,他们的顾虑并无必要。一方面,中国的法制在不断健全,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出台,1993年药品专利受到保护。曾经有过这样的统计,在北京法院审理的800多起知识产权案子中,中国对中国和外国对中国的胜负比例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在药物的研发过程中可以看到,开始1年时寻找新的化合物,在第4年的时候能够拿到专利,随之进入临床前试验,在第8年进入临床,平均到第12年才能拿到FDA的上市批准。所以从CRO角度的保护是第1年,而平均250个化合物中只有1个能获得FDA批准,真正需要考验中国专利保护的有效性是十几年之后的事情,那时中国的专利保护会是非常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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