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有感

      上周五在法院调解完一个抚养费的案件,案件金额不大,但家事无小事,个中曲折只有亲历才能明白。

       陈女士是我的客户,此前协助她办理协议离婚。后来,她觅得一位不错的男士,刚办了结婚手续。新婚不久,陈女士遇到了麻烦事,陈女士的丈夫张先生受到前妻张女士的纠缠,还闹到张先生的工作单位,陈女士不能放任不管,她想通过诉讼治治这个她眼中的“疯”女人。

      以下是具体情况:

       张先生与其前妻张女士办理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张女士亲笔起草,家庭唯一的房产归张女士所有。至于离婚的原因两人说法不一,张女士事后一再强调张先生婚内出轨,但从未出示过任何证据。张先生坚决否认,他之所以愿意放弃其本可以分割的房屋份额是考虑到孩子由张女士抚养,并非是过错方才在财产分割上有所让步。

        最后,张女士得到了整套房产。女儿抚养费除定期由张先生给付后,女儿日常的课外培训费,张先生也帮着承担。原本两人之间也相安无事,可张女士得知张先生即将再婚,她就开始闹腾了。她要求张先生提前给女儿10万元的嫁妆,同时要求提高抚养费,并另行签订协议。因张先生不同意签订,她就开始到张先生的单位找领导反映,匿名投诉张先生。

       张先生左右为难,他离婚后用信用贷款支付房屋首付,剩余办理按揭贷款,每月按揭还款5千余元,再加上信用贷款,每月的收入扣除债务已所剩无几。新婚后,陈女士帮他分担大部分的费用。陈女士将张女士的行为视作对她新家庭的威胁,她不能让张女士得逞。两个女人的较量,张先生困在其中。

       张女士不选择去法院处理纠纷,而是一再通过“闹”以达到她的目的。

        陈女士与我商量如何将纠纷纳入法律轨道,这就有了第一场诉讼,我们主张张女士离婚后存在骚扰张先生的行为,要求支付违约金(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其二主张确定抚养费数额为***元。

        自从张女士收到传票,她再也没有骚扰张先生。陈女士首要的诉讼目的已达到。案件历时一年多,最终法院驳回我方关于明确抚养费等诉请,这样一来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执行。但离婚协议书未约定明确的抚养费,而是定额抚养费+部分费用的均摊。但部分费用如何计、如何支付一概未约定。若两人尚能好好协商,则均不是问题,然目前已不具备友好协商的前提。

       宣判后不久,张女士到妇联、张先生单位的主管部门投诉,这对张先生的声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张先生认为,其每月及时支付定额抚养费,而另外需要均摊数额则有赖于张女士提供相应的票据,但张女士未做任何沟通便四处投诉,这种无理取闹的行为令张先生、陈女士极其愤怒。

       我再次联系张女士,希望能居中协调。张女士告诉我,她已委托律师介入。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经过数小时的反复磋商,在法官、调解员、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历时两年的争端终于在岁末有了结果。

       调解员跟张女士说,“这个事情处理好了,以后你们再也不要来法院,这才是对你们的女儿好。”张女士一一感谢在场的法官、律师,调解员,我看着她的笑容,心底有些话想说但咽了回去。

        我希望她真的可以明白,张先生之所以当机立断,在未取得陈女士的同意下授权我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承担更多的抚养费用,并非是害怕所谓的投诉。而是他认为这个事情是时候结束了,所有的人都应该往前走,而不是被困在原地。我支持张先生处理本案的态度,事后积极引导陈女士,让她看到与其他事情相比更重要的是她与张先生的感情。

        当晚,陈先生发来微信,“谢谢朱律师,家里恢复和谐了。” 我真真为他们感到高兴。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婚姻的路才刚刚开始,虽历经曲折但终收获理解与信任,愿他俩能互相依靠相守一生。同时,希望有的人不要让孩子沦为工具,若你真心爱孩子,不要在离婚后以孩子之名去苛求对方答应过分的要求。父母子女是血浓于水的关系,不因父母间感情的破裂而直接或间接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孩子需要父母之爱,一个都不能少。

你可能感兴趣的:(办案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