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国家给劳动者的一种必须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都可由工伤陷负责理赔,不论劳动者是不是主要责任人。
无独有偶,很多公司会在员工入职后就给投社保,但也有些员工即便在公司工作也没有投保险,试用期员工或者是一些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不投社保的公司,当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时,他们的权益该如何维护呢?能够申请工伤赔偿吗?
善言法务对工伤纠纷的一些疑点,难点做了整理,现在举个例子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工伤的认定以及工伤赔偿的相关问题:
【情景模拟】
小张是名送餐员,前几天刚入职一家送餐公司,还在试用期。小张入职只签了入职表,劳动合同HR说要等着转正后再签,小张以前找的工作大都是这样的,他也没有在意。
有一日上班路上,小张骑摩托车在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被一辆小轿车撞了,小张腿受伤另需要住院调养。小张和公司请假,公司一听情况直接和小张说不用来了,等发工资的时候给他把上班时间的工资结清。
小张一天不乐意了,自己在上班途中受伤按理说属于工伤,公司不给自己办理工伤认定反而将自己辞退太不人道了。
遇到小张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呢?
善言法务的观点是:“小张在上班路上遇车祸属于工伤,公司应该帮小张办理工伤认定,而不是让小张离职”。公司在知道小张上班路上发生车祸不能上班后,主动解除了劳动关系已违反劳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因在试用期还没有劳动合同,但小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小张就有权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工伤赔偿。
在此期间小张需要收集工资条、工友证明、工作服、考勤记录、填的入职表等有厂里领导签字的假条、排班表之类的工作证明可以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同时准备住院的一切花费单据以及交警的事故认定以及事故发生是否是上班路段等证据,该公司明显不想承担工伤责任,则需要将相关资料拿到劳动管理部门举报该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
没有缴纳社保,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小张的工伤人定下来,即便是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那赔偿标准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标准支付费用,只不过出钱方为公司。
这也告诉我们大家,即便是没有缴纳社保,只要是存在劳动关系,工作期间或因工受伤都应该按工伤处理。
工伤认定还有哪些注意点?
1、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认定的有效期为多久?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所在单位应该在工伤情况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一定要注意是上班合理路线
若小张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腿受伤住院,但是小张上班的路线不是他以往经常走的路线,也不是他从家到公司的必须路线。他早上出门先把女朋友送到公司,然后再去公司的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若是类似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也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另需注意的是,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受伤都属于工伤,要是因劳动者自己违规操作引发的受伤都不算工伤。具体要看实际情况来判断。工伤赔偿问题若自己谈不来建议找律师帮忙,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善言法务:全新视角解读法律,我的经验,您的指南!
更多民事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善言法务,或者关注善言法务解决。善言法务APP即将上线,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