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经营(销售)、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的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

  1.贮罐区(贮罐)

  2.库区()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5.锅炉;

  6.压力容器;

  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重大危险源辨识就是指:根据具体法规中的计算规则来进行计算判断是否是重大危险源。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datasky/archive/2009/03/25/1421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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