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ss 选择器权重计算规则及!important

css 选择器权重计算规则及!important

添加css4种方法:链接外部,导入外部,内部样式表和行间。
优先级看似是行间>内部>链接样式>导入样式,ID>class>元素。
其实比较的是权值的大小。

选择器类型
1、 ID #id 2、class .class 3、标签 p 4.通用 * 5、属性 [type=“text”] *
6、伪类 :hover
7、伪元素 ::first-line

权重计算规则


1.第一等:代表内联样式,如: style=””,权值为1000。
2.第二等:代表ID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0100。
3.第三等:代表类,伪类和属性选择器,如.content,权值为0010。
4.第四等:代表类型选择器和伪元素选择器,如div p,权值为0001。
5.通配符、子选择器、相邻选择器等的。如*、>、+,权值为0000。
6.继承的样式没有权值。
比较规则:1,0,0,0 > 0,99,99,99。也就是说从左往右逐个等级比较,前一等级相等才往后比。无论是行间、内部和外部样式,都是按照这个规则来进行比较。而不是直观的行间>内部>外部样式;ID>class>元素。之所以有这样的错觉,是因为确实行间为第一等的权重,所以它的权重是最高的。而内部样式可能一般写在了外部样式引用了之后,所以覆盖掉了之前的。
在权重相同的情况下,后面的样式会覆盖掉前面的样式。

!important

!important 的作用是提升优先级,加了这句的样式的优先级是最高的(比行间的优先级还高)。


我显示红色

  

几乎所有浏览器都支持!important 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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