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催收』、『不良资产处置及风险化解』专题研修班!

『逾期催收』、『不良资产处置及风险化解』专题研修班!_第1张图片 课程背景



2020年随着国家经济调整政策逐步落地,各信贷机构面临的形势也日趋明朗,资产质量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尤其是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下一步的工作产生了诸多不确定性,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大处置力度,加快处置进度,成为摆在信贷机构面前的共同难题。
本课程通过对形势的分析并结合 《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以大量实例讲解信贷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所面临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内容涵盖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处置原则、清收思路及谈判技巧、风险化解与资产盘活、疑难问题解析及案例分享等,同时包括 《民法典》《九民会议纪要》《物权法》《公司法》《破产法》中重要原则的应用等方面内容,旨在提高资产保全人员、法律事务人员、风险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处置能力,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信贷机构的实际工作。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参加!

课程提纲


0 1张老师模块大纲 《民法典》及《九民纪要》背景下的逾期催收及不良资产处置 1、合同签订与后期逾期追偿 【关联问题】 合同填写及盖章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民法典》第490条解读 2、借名贷款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925条解读

3、如何利用催款函、报纸公告、起诉、支付令等手段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民法典》第195条解读

4、如何申请参与分配

【关联问题】快速取得执行依据的方式

5、首轮查封与轮候查封的法律问题

【关联问题】未经轮候查封法院同意,在先查封法院能否处置查封财产?

【关联问题】作为轮候查封的抵押权人如何对抗首轮查封的债权人?

6、财产保全相关法律问题解读 7、执行程序中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相关法律问题

【关联问题】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关联问题】被执行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形

【关联问题】被执行人为合伙企业的情形

【关联问题】被执行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情形

【关联问题】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的,如何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

【关联问题】第三人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形

8、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民法典》第535条、536条、537条解读

9、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538条至542条解读

10、执行+破产纠纷案件

推动破产案件及时受理(九民纪要107条)

破产申请的不予受理(九民纪要108条)

受理后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的处理(九民纪要109条)

受理后有关债务人诉讼的处理(九民纪要110条)

重整中担保物权的恢复行使(九民纪要112条)

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衔接(九民纪要114条)

11、网络司法拍卖程序解读 12、民法典对保证担保的影响

(1)机关法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683条解读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问题

(3)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问题

【关联问题】分公司债务承担及提供担保问题—《民法典》第74条解读

(4)保证关系的建立方式(单独书面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单方担保书)

《民法典》第685条解读

(5)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民法典》第686条解读

(6)关于保证期间的相关法律问题 —《民法典》第692条解读

【问题解读】“保证期间约定不明”,是两年还是六个月?

【关联问题】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关联问题向保证人催收,借款人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关联问题】向借款人催收,保证人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关联问题】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保证人?

(7)主合同当事人变更主合同履行期限,对保证人保证期间的影响?

《民法典》第695条解读

(8)债权转让是否需要通知保证人?

《民法典》第696条解读

(9)债务转移和债务加入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民法典》第697条解读

(10)解读共同保证

(11)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关联问题】法定代表人的法定地位、行为效果和越权行为的法律效

《民法典》第61条解读

13、民法典对抵押担保的影响

(1)民法典对可以抵押财产的新变化

(2)民法典对禁止抵押财产的新变化

(3)营利性的民办学校或医院名下的教学设施或医疗设施可以抵押吗?

《民法典》第399条解读

(4)关于浮动抵押,“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VS“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

《民法典》396条解读

(5)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关联问题】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与登记簿记载不一致时如何处理?—九民纪要第58条解读

(6)流押、流质条款的效力,如何理解“只能依法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401、411条解读

(7)动产抵押的,能否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民法典》第404条解读

(8)解读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方式

九民纪要第59条

《民法典》第410条、419条解读

(9)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竞存时的清偿顺序

《民法典》第415条解读

(10)超级优先权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416条解读

14、让与担保法律问题分析

九民纪要第71条讲解

15、以物抵债法律问题分析

九民纪要第44、45条讲解

16、执行程序中案外人救济

【相关问题】执行异议相关程序

【相关问题】房屋租赁对抗执行的法律问题

【关联问题】《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最新规定及对信贷业务的影响

【相关问题】商品房消费者对抗执行的法律问题

【相关问题】房屋一般买受人对抗执行的法律问题

17、 被执行人强制报告财产制度、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措施解读 18、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认定条件和标准 19、其他问题 0 2陈老师模块大纲

疫情背景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与风险化解

一、2020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面临的形势分析

  1. 疫情期间监管政策的变化及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控制策略的变化

  2. 监管中关于资产质量真实性的问题――如何降低偏离率

  3. 财务中关于新的记账规则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不良处置的影响

  4. 形势中关于1756号文的政策导向问题――不良资产处置回归本源

二、不良资处置的基础与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

从“侨兴债事件”“某发银行案”谈2020年的清收工作 红线:五级分类失真或人为调整;违规通过重组、虚假盘活、过桥贷款、以贷收贷、回购协议掩盖质量;非洁净或虚假出表;空壳公司承接不良。

(二)合法性原则

  1. 清收必须在法律框架下――防范委外清收的风险

  2. 不良资产处置次生风险的防范

(三)不良资产的价值判断

(1)承债资产(从哪把钱弄回来)
  1. 存款

  2. 房地产

  3. 对外投资股权

  4. 交通工具

  5. 设备

  6. 存货

  7. 到期债权

  8. 知识产权

  9. 保险理赔款

  10. 特殊资质

(2)承债主体
  1. 一级承债主体
  2. 二级承债主体
  1. 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2. 可撤销类的事前交易行为(包括破产前履行义务、低债转移资产)

  3. 可代位行为

三、常规方式处置方式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批量转让
  1. 转让流程

  2. 组包

  3. 卖方尽调

  4. 资产评估

  5. 方案报审

  6. 邀标及买方尽调

  7. 开标及成立后续

(二)核销
  1. 《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主要修订内容

  2. 职责分工

  3. 核销标准分类讲解

(三)诉讼清收

  1. 如何催收

  2. 财产线索的查找(挖、赏、套、聘、申)

  3. 诉讼保全的目的与时机

  4. 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四、不良资产清处置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解析

(一)展期与借新还旧中的风险识别(包括疫情期间的延期问题)

  1. 案例:名为流贷实为借新还旧新增加保证人脱保
  2. 案例:倒贷过程中银行帮助企业拆借、用途不实导致保证人脱保

(二)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担保物权存续期间

  1. 案例:在担保债务已经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情形下,不再适用有关保证期间的规定。

  2. 案例:只要是发生在最高额保证期间内,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债务的余额,最高额保证人均应承担保证责任。

(三)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情形和处理(预设条款的合理运用)

  1. 贷款提前到期的应用

  2. 预设条款

(四)关于保证金处理问题

案例 :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分析

(五)关于工程款优先权、购房人优先权问题

案例 :房地产开发项目抵押的风险控制

(六)关于公司有权机构决议问题

案例 :有权机构决议对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

(七)关于抵押预告登记能否取得抵押优先权问题

  1. 抵押权预告登记在银行业务中的应用

  2. 不良处置中涉及的优先权与阶段性担保问题(案例)

  3. 抵押权预告登记与司法预查封优先权问题(案例)

(八)破产重整或清算对不良资产处置的影响(案例)

(九)公司人格否认在不良处置中的应用(案例)

参会学员

各信贷、担保机构董事长、行长、主管副行长等高管,以及中高层风险管理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资产保全人员、客户经理的相关业务人员。





名佳资深实战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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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中企清大教育集团首席专家顾问;

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硕士,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主要致力于银行、信贷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企业法律顾问等业务领域的法律服务;

张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服务的客户包括链家金融、江西银行、鲁西金融、汇融银行、沧州银行、民生银行、北银消费........

张律师一直致力于信贷金融法律风险管理方面的法律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张律师同时担任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班授课老师、中国行为法学会机构邀约老师,累计已有上千家金融企业接受过张律师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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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老师

中企清大教育集团特聘专家讲师;

银行不良资产处置专家、全日制经济法学硕士;

曾任:某股份制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现任:某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方向企业公司法、关联企业风险控制;

2年某政法学院法学教师经验,主讲担保法、物权法、公司法、票据法、破产法;

11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法律事务、资产保全工作经验。著有商业银行法律实务、不良资产处置方面的丏著;

兼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市仲裁委金融仲裁员、省银行业协会自律维权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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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评价

报名付费




培训时间: 2020年9月24日-26日,培训共计三天 (9月23日为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 江苏*南京市(报名后具体通知) 培训费用:

培训费:4580元/人(含培训费、专家费、场地费)主办方赠送三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内训咨询: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服务,欢迎来电洽谈合作事宜。

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添加课程顾问微信 刘老师 1371688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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