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级_Java_曹建波4.08 面向对象编程进阶

面向对象编程进阶

类的继承

人是哺乳动物,因为人都具有哺乳动物的所有特征,但哺乳动物却不一定是人。哺乳动物类和人类之间就存在继承关系(IS-A)。

继承是面向对象三大特征之一,也是实现软件复用的重要手段。

继承的特点

通过继承,在已有类型基础之上进行扩充或改造,得到新的数据类型。

已有的类型称为父类或超类。

得到的新数据类型,称为子类或派生类

类的继承提高了程序代码的重用性和可扩充性,缩短了软件开发的周期。

继承的分类

单继承---------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
多重继承------子类可以有多个直接父类

子类继承父类的语法格式

[修饰符]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子类代码部分

}

例5.1 编写程序示范子类继承父类的特点。

public class Animal//如果定义Java类时并未显示指定这个类的直接父类,则java.lang.Obj类

{

public double weight;

public void eat(){

System.out.println("动物在吃东西");

}

}

public class Dog extends Animal{

public void say(){

System.out.pringln(“狗叫:汪汪汪”);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Dog d= new Dog();/*Dog类中没有定义weight属性和eat方法,是从父类Animal中继承下来,并且访问权限没有发生变化*/

d.weight = 150;

d.eat();

d.say();

}

}

重写父类的方法

子类扩展父类--总是以父类为基础,额外增加新的属性和方法。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子类需要重写父类的方法。

例5.2 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

public class Bird{

public void fly(){

System.out.println("我在飞");

}

}

public class Ostrich extends Bird{

//重写Bird类的fly方法----方法覆盖(override)

public void fly(){

System.out.println("我只能在地上奔跑");

}

public static voidmain(String[] args){

Ostrich os =new Ostrich();

os.fly(); //调用的是Bird的fly还是Ostrich的fly?

}

}

方法重写时要遵循的规则:“三同两小一大”规则

“两同”即方法名相同,形参列表相同;

“两小”指的是子类方法返回值类型应比父类方法返回值类型更小或相等,子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应比父类方法声明抛出的异常类更小或相等;

“一大”指的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应比父类方法更大或相等;

覆盖方法和被覆盖方法要么都是类方法,要么都是实例方法,不能一个是类方法,一个是实例方法。

方法重写和方法重载的区别

覆盖是子类和父类之间的关系;而重载是同一类内部多个方法之间的关系。

覆盖一般是两个方法间的,而重载可能有多个重载的方法。

覆盖的方法有相同的方法名和形参表;而重载的方法只能有相同的方法名,不能有相同的形参表。

覆盖时根据调用它的对象来区分方法;而重载是根据形参表来决定调用的是哪个方法。

父类实例的super引用
如果需要在子类方法中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可以用super作为调用者来调用父类被覆盖的实例方法。

public class Ostrich extends Bird{

… … //子类中原有的内容

public void callOverridedMethod(){

super.fly(); //输出“我在飞”

}

… …

}

注意:

super是Java提供的一个关键字,它是直接父类对象的默认引用。

正如this不能出现在static修饰的方法中一样,super也不能出现在static的方法中

如果子类定义了和父类同名的属性,也会发生子类属性覆盖父类属性的情形。子类的方法直接访问该属性时,都会访问到覆盖属性,无法访问父类被覆盖的属性---通过super来访问父类被覆盖的属性

如果我们在某个方法中访问名为a的属性,但没有显示指定调用者,系统查找a的顺序为:

查找该方法中是否有名为a的局部变量

查找当前类中是否包含名为a的属性

查找a 的直接父类中是否包含名为a的属性,依次上溯a的父类,直到java.lang.Object类,如果最终不能找到名为a的属性,则系统出现编译错误。

调用父类构造方法
子类不会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有的时候子类构造方法里需要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的初始化代码。

例 写出下面程序的执行结果。

class Base{

protected double size;

public Base(){

size=0; System.out.println(“Base类无参构造”);

}

public Base(double s){

size=s;System.out.println(“Base类有参构造”);

}

}

public class Sub extends Base{

private String color;

public Sub(){

color=“blue”;System.out.println(“Sub类无参构造”);

}

public Sub(String c){

color=c;System.out.println(“Sub类有参构造”);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Sub s1=new Sub(); Sub s2=new Sub(“red”);

}

}//当通过子类构造方法创建子类对象时,默认的先执行父类不含参数的构造方法,再执行子类类构造方法。

要在子类中显式调用直接父类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可通过super()调用来实现。例如,

public Sub(double s,String c){

super(s); //调用Base类中带一个参数的构造方法

color=c;

System.out.println(“Sub类有参构造”);

}

注意:super调用和this调用很像,区别在于super调用的是其父类的构造方法,而this调用的是同一个类中重载的构造方法。因此,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也必须出现在子类构造执行体的第一行,所以this调用和super调用不会同时出现。

类构造方法调用父类构造方法分如下几种情况:

子类构造方法执行体的第一行代码使用super显示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系统将根据super调用里传入的实参列表调用父类对应的构造方法。

子类构造方法执行体的第一行代码使用this显示调用本类中重载的构造方法,系统将根据this调用里传入的实参列表调用本类另一个构造方法。执行本类中另一个构造方法时即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子类构造方法执行体中既没有super调用,也没有this调用,系统将会在执行子类构造方法之前,隐式调用父类无参数的构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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