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所有的在一起因为情动和刚刚好。
是不是每一个女孩子都期盼着他给自己一个特别而真挚的婚礼,是不是遇到了想嫁的他恨不得袭一身洁白尽管他不说我娶你。
2018年3月4日
梦幻的粉红粉红的背景墙下一对新人许下真挚的诺言,夹杂着粉红玫瑰的芬芳,他说:我们的遇见就像一场美丽的泡泡雨,浇醒了我,然后娶了你。我爱你,老婆。美丽的新娘应他:我爱你在心底,然后拥吻。掌声、相机的咔嚓咔嚓和闪光灯填满了整个空间,粉色就像男孩许给女孩的诺言。
(一)
男孩很喜欢很喜欢那个女孩子,看到她就感觉脸红心跳,快要死掉。从他十八岁开始,他对眼前这个女孩子,一见钟情。他偷偷地在日记本中写到:初见时,巷尾处,你着一碎花小裙儿,只一瞥,便识得一美人如玉。男孩眼中的她穿着果绿色的小裙儿,扎着个马尾辫,在青苔绿瓦间跳梯步,一颦一笑,灵动的精灵样和一跳一跳的辫子直直地动了他的心。忽闪忽闪的除了她的大眼睛还有眼角的泪痣。他想,我喜欢她。所以悄悄地在她准备跳下一个梯步时拉住了她的裙角,本该礼貌斯文的他想霸气地问一句:小妞,何名?却无奈问出一句:姑娘,何许人也?女孩嗤嗤地笑:“苏镇人也”。他假装淡定:“姑娘芳名?”“庄墨”。墨一样的头发,墨一样的眼睛,墨一样的姑娘。好名字,男孩想。脱口而出:“很称你。”女孩:“嗯?”刚说完这一声间,便传来女孩妈妈的呼唤。女孩转过身一溜烟跑了,留下一句:“下回见哦,哈哈哈哈。”男孩挺失望的,因为自己还没告诉她名字呢。回去之后默默地写下关于她的点点滴滴,讨厌英语的他还硬生生写下整本日记的题目:My love。有个叫庄墨的女孩在这本日记里生了根,在他心底发了芽。
(二)
好像一起发芽的不止这个名字,还有思念。几个月的不见使思念像爬山虎一样快要爬到喉头。他频繁上街,为了不期而遇,可是她好像消失了,第一次的遇见好像虚无得自己都摸不清真假。可是看到日记上清清楚楚的写着无数个庄墨,他就知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好像是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她有甜甜的笑。
(三)
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不然他怎么会在高三月考成绩榜单上看到庄墨的名字,心怦怦地,年纪前十,很优秀的女孩子。学校的遇见莫名其妙变得多起来,不过一般都是男孩在角落里张望,银杏黄叶满校园的时候,她在树下浅笑嫣然。她很特别,是一个会去闻树香的姑娘,所以他记住了那颗树的名字,香樟。他好想对她说:你好,我是陈沐。可是高三的他不想去打扰高三的她。他好像没有她厉害,有什么脸面告诉她呢?
(四)
喜欢你的心长满了杂草,很乱很乱,好像没这么喜欢了。男孩写下一笔一句。凌厉的字迹很惹眼,男孩一直都在练字,楷书,行楷,行书,草书。只为了给她写很美很美的情书,读遍宋词。好像除了自己名字的“沐”,“墨”是写的最好的。男孩觉得女孩子应该会喜欢才华横溢的男生,于是他一改对英语的讨厌,开始努力学习英语,他暗自握紧拳头要出国留学。即使将来不是她,也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自己有能力保护的女孩步入婚姻殿堂。
(五)
五年的时光,冲淡了一切喜欢和思念,何况只是一次见面呢。男孩绅士礼貌,愈发儒雅,像极了英国的老绅士。
(六)
就当是年少的不懂事和一时的轻狂吧。五年后的他西装革履地走在英国的街头时,用着流利而纯正地英语与街头乐队交流之时,想起了当年的自己站在街头艺人旁静静地听着吉他弹唱《Take me to your heart》的场景。一时间的喜欢让自己也拿起吉他准备开始从零学起,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终于学成,吉他的功底也愈加深厚。每弹一次,他都会想起一个名字“庄墨”。许是初恋难忘,哦,他那连初恋都算不上,许是她的特别,许是自己太多情又专情。他被自己的想法弄得心里很奇怪:自己是一个专情的人吗?忍不住怀疑自己。他摇摇自己的脑袋,想要清除闹脑子中的杂序,却在晃头时看见了一个女孩子,那颗泪痣快要和记忆里重合,已经平静的心快要起涟漪时,他想:好多年未见他还是当年那个姑娘吗?她会不会不记得我了?她为什么会在英国?是她吗?是她吗?是她吗?激动充斥整个心脏,正不知如何上前打招呼的他将一句“你好”演练了无数遍,提起脚步准备上前的他看到:站在男士西装店里的她对着店员甜甜的笑晃了男孩的眼,他知道,是她,而且还是当年的她。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男士西服店,直到看到一位英俊的男士从更衣间出来,她挽着他,凝视着他,为他整理领带然后甜甜地笑。他慌了,她还未认识自己就是别人的人了。他也念着她为他系领带,做羹汤。只是未曾想到原来她的他不是他。
愤愤转身跑回自己的屋子,望着镜子中的自己,暗自和刚刚看见的那个男人做比较,得出一条结论:自己没他帅!唯一有点优势的就是身高超不多吧,180cm,自己不输他。他狠狠地在日子本上写下:心好像死灰复燃,再次的看见感觉很真实,激动挡不住心痛,她身边有人了可是不是我。要祝福吗?
(七)
有时候的不想遇见却是偏偏遇见。
他遇到了她在一个装扮古朴咖啡店里在平安夜。他远远地望着她,不知道该不该问候一句。她好像不快乐,一个人默默地搅动着咖啡。脚步代替了回答,他上前了说了一句:Hello!她的回答让他错愕:“我记得你耶,你的鼻尖上有颗小小的痣,不大但很明显,长在正中心。你还记得我吗?”男孩受宠若惊,连忙回答:“记得啊,你是庄墨!我是陈沐。”
他好开心好开心,心爱的女孩记得他,他好想好想把那些写过的日记,精美的情书,还有一遍遍的名字全都一股脑抱过来给她看,因为她说她还记得他。但他抑制住了,毕竟他们本不相识况且她身边也有人了,他不想做所谓的第三者。
女孩在异国他乡看见认识的人便变得滔滔不绝,从阴郁变得快乐,她认为这个男孩子不是坏人,因为他的儒雅和风度,和他在一起莫名轻松。他们在咖啡厅里谈笑风声,说着十八、十七岁的故事,并在平安夜里咖啡厅中许愿树下写下自己的愿望。
男孩想:让我自私一次吧。希望我眼前的她能成为我的妻子,为我洗手做羹汤。
女孩想:平安夜遇见一位曾认识的儒雅少年,好开心。他的出现化解了我和哥哥的矛盾带来的不快乐,所以平安夜的愿望给他吧。希望我旁边这位男孩子许下的愿望成真。祝他幸福安好。
两人将许愿纸叠好挂在树上。然后分别了。远远地看见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来接她。他人出来是上次在西装店的那位男士。下意识地觉得自己应该回避一下,不想看到他们之间卿卿我我。可是女孩的一句平淡的话让男孩的心狂跳不已,女孩说:“哥哥,你怎么过来了?你原谅我啦。”“我是你哥,怎么可能不原谅你呢?”男孩终于明白这位男士是她的哥哥。女孩和他挥手再见,然后他狂奔着跑回屋,在日记上温柔写下:她还是她,My love。然后又是庄墨,庄墨一遍遍反复地写着,就像往事一幕幕。他知道他对她,是想要占有的那种喜欢。他已经是男人了,懂得义务,责任和担当。
(八)
知道她单身后,他就开始约她出游,穿过英国大街小巷,游过名胜古迹。他给她背包,系鞋带,喂她喝水,她没有拒绝。他觉得她对自己是有好感的。于是,他傻乎乎地把自己这些年写的日记、情书、情话都抱着去敲她家的门。她望着一摞被本子后的他愣了。她慢慢地抽出来一本,读起来:
2012年8月1日 晴 心情:很美
第一次遇见让我心动的女孩,有甜甜的笑。墨宝一样的女孩子。情窦初开的我像个傻小子,不知所措。
2012年9月30日 晴 心情:像太阳一样晴朗
在月考成绩单上看见了她的名字,我们是同一所学校的,你知道我有多开心吗?心爱宝贝失而复得。每一次与她有关的所有就像这天气一般晴朗。
2012年11月13日 晴 心情: 幸福
看见她在银杏树下浅笑,感觉心里面好甜......如果我能陪她在银杏树下笑多好!
2013年6月30日 阴 心情:阴郁
高考结束了,心里面空空的,好像自己心心念念的人像风筝一样飞远了。我们终究失了联系。她去了哪里?
好想从来没有被如此深爱过。轻轻翻动日记,一枚用银杏叶包裹的戒指落入眼中。或许要嫁的人就是眼前人了吧。于是她答应了他,嫁与他。
(九)
LED电子屏幕放出来男孩子为喜欢女孩子写的一字一句和无数的“庄墨”,男孩拿起司仪递过来的吉他,夹杂着厚厚情书的照片翻页的声音,弹唱《Take me to your heart》,柔软而情深。新娘泣不成声,她轻声说:“你知道我为什么知道你吗?因为有同学告诉我有人在偷偷看我,然后我跑到转角去望,可你转身了。那天你穿的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白衬衫。你找到我为什么这么慢?”女孩墨色眼睛里蓄了泪水还有笑意。男孩抱住了他心爱的女孩,让她的眼泪擦在西服上,或许爱一个人是不舍得她哭,即使是感动的泪水。他爱她,甜甜的笑,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