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反转 纽交所称将继续推进中国三大运营商美股摘牌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沈怡然 实习记者 李紫萱 美国时间1月6日,纽交所(NYSE)称将根据美国法律,推进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的退市行动。这是自2020年12月31日决定摘牌三家公司后,纽交所行政命令的的第二次反转。

此前,纽交所给三家公司规定的退市日期为当地时期2021年1月11日凌晨4点之前,理由是,为遵守特朗普政府禁止美国人投资“有军方背景的中国企业”的13959行政令。对此,三家运营商曾发公告进行回应,表示退市可能对公司的H股股票和美国存托股份的交易价格及成交量产生影响。1月4日,纽交所撤回了三家公司的“摘牌令”。

截至发稿,中国移动(0941.HK)、中国联通(0762.HK)、中国电信(0728.HK)集体低开,分别下跌5.36%、7.77%、6.25%。纽交所官网称,这一次举措的转变的理由是“由于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的新指导意见”。

三家运营商于2000年左右相继登陆美国的资本市场,通过在港交所发行普通股,并通过在美股发行ADR(美国存托凭证)的方式实现美股上市。

中信证券分析,纽交所启动中国三大运营商 ADR 退市程序是特朗普政府系列行政禁令的延续。但即便退市,对运营商在交易层面的影响是有限的。根据三大运营商年报,截至 2020 年一季度末,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ADR数量分为11,184万、555万和3,503万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 2.73%、0.69%和 1.14%。当前运营商美股 ADR 占总股本份额较小。

中信证券分析,当前三大运营商现金流强劲、账上现金充足,上市后并无在美国融资记录。另外,从业务上看,运营商业务集中于国内,美国业务收入可忽略不计,相关实体清单、投资禁令对运营商运营和基本面目前几无影响,主要的影响是导致股价波动。

三大运营商的经营基本都在国内,在美国发行ADR以来,也并未进行过再融资,而且美国投资人对中国运营商并不青睐,以中国联通为例,虽市值基本相当,但2020年12月31日的美股成交金额为246万美元(0.16亿元),港股为2.36亿港元(1.99亿元)。

对于可能导致运营商退市的行政命令,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商务部曾作出回应。1月3日,中国证监会表示,三家公司拥有庞大用户基础,基本面稳定,在全球电信服务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力。其ADR总体规模不大,合计市值不到200亿元人民币,在三家公司总股本中的占比最大只占2.2%,其中中国电信只有约8亿元人民币,中国联通只有约12亿元人民币。流动性不足,交易量很小,融资功能缺失,即便摘牌,对该公司发展和市场运行的直接影响相当有限。

1月2日,中国商务部回应此事,称这种滥用国家安全、动用国家力量打压中国企业的做法不符合市场规则,违背市场逻辑,不仅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损害包括美国在内各国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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