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得无厌被凌迟

在浙江徽州府歙县有个无赖叫吴庆夫,素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母亲管教他,谁知这个东西竟然殴打母亲。

按照法律,母亲是可以告他忤逆的,但这是十恶不赦之罪,又有哪个母亲忍心把儿子送上断头台呢?

母亲没办法,就找族长告状。族长招集全族人到祠堂来,把吴庆夫按倒打了十板子,然后逐出族门。

没有了管束,吴庆夫更是肆无忌惮,整天在社会上游荡。后来,在朋友的运作下到县衙做了一名县巡阑,负责帮助书吏催收税款钱粮的差事。

县巡阑在县衙里不过是名编外杂役,对那些富商和大财主是不敢得罪的,吴庆夫知道,他们与官府交结甚密,都有背景,在收取税款时,照章办事即可。

而对着小民百姓,吴庆夫就不客气了,狐假虎威,加倍盘剥。老百姓多不识字,见吴庆夫手持官府票据,所做所为就代表官府了,往往乖乖拿钱,连收据都不敢要。

吴庆夫见老百姓对自己百依百顺,自觉高人一等。想起当初族长对自己的责打,自然怨恨。就回到村里,来寻族长的过错。

族长家里正准备了砖瓦木料盖新房子,见吴庆夫来了,知道没有好事。早就听说他如今在官府当差,因此,族长不敢得罪,免不了笑脸相迎,主动为他入了族籍。

吴庆夫得意洋洋,摆出一副官腔,说族长的砖瓦买来时没有交税,今天必须交齐八十贯钱钞,否则就拉他去见官。

别看族长在家族里说一不二,却不敢到官府去分辨,官吏一向上下勾结,不会向着小民百姓,弄不好不仅要受皮肉之苦,还会加倍罚钱。明知吴庆夫假公济私,也只能破财消灾。

吴庆夫报了一箭之仇,更觉春风得意,敲诈勒索,变本加厉。

有个叫程宝的农民,在外县买了两头牛。吴庆夫听说了,就找上门去,要贩牛税。

程宝说我买牛的时候已经交了税了,说着拿出税票给吴庆夫看。

吴庆夫说:“你那是在外县交的税,回到本县也得交税。”硬要程宝交二十五贯钱钞。

程宝好说歹说,交了二十贯钱。

有些小本生意本来是不用纳税的,吴庆夫可不管这套,也不管是卖瓜果葱菜,还是针头线脑,就是提着半篮子鸡蛋去卖,只要被吴庆夫碰到,就得交税,交多少钱,全凭他的一张嘴。

吴庆夫索取钱财,七分归己,那三分除了交齐正税,还上下打点。官吏们得了好处,乐得坐享其成,哪里还管吴庆夫的钱财从何而来呢!

吴庆夫为了广开财源,叫弟弟、侄子为眼线,看谁卖东西了,就上门讨要,如果不给,声称抗税,先行殴打,然后拉其见官。百姓害怕见官,只好任其勒索。

就这样,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几年的工夫,居然成了富甲一方的富豪,买房置地,娶妻纳妾,过起了使奴唤婢的奢侈生活。

洪武十八年,朱元璋颁布《大诰》,规定,每户一本,家传人诵。

吴庆夫作恶多端,早就引起了公愤,全县百姓没有不恨他的。百姓中不乏有识之士,就私下商议:“《大诰》里有条款,百姓若是有冤难申,可手持《大诰》把恶人绑赴京城,直接向皇上申诉,地方官不得阻拦。如今有皇上替咱们做主,还怕他吴庆夫做什么!”

结果,一呼百应。一群乡民拥入吴家,把吴庆夫及弟弟、侄子痛殴一顿,捆绑起来。由于群情激愤,场面失控,吴家被砸了个稀烂,妻妾奴仆被赶出家门,有人顺手放了一把无明火,把这所豪宅烧做了断壁残垣。

众人拍手称快。

接着,乡民们把吴庆夫等人押送京城,敲登闻鼓告御状。

朱元璋亲自审理了此案,下旨,把吴庆夫押回原籍凌迟处死,其余党徒流放极边。

按说乡民们打砸、火烧吴家,也属违法,有司并未深究,也就不了了之了。

《明清御批案》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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