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卢书记有点冤

笔者甘犯众怒,逆流而上,为王主任鸣冤,为卢书记叫屈。望大连纪委择善而从,收回处分!

13日,大连某街道办王(副)主任进社区时,拒绝登记身份证号码,并当场致电社区卢书记,让他责令志愿者放行。孰料志愿者抗旨不遵,王主任悻悻离去。

王主任、卢书记有点冤_第1张图片


一天后,大连市纪委通报全国:王琛明(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免去职务,卢宪宝(书记)党内警告。

王琛明应该改名王窦娥,卢宪宝应该改名卢乃武,因为,冤,太冤了!

且听我逐项道来。

一、王主任说了:那天工作劳累,以致失控。领导日理万机,心力交瘁,劳累系数远远高于引车卖浆流,此情世人皆知,纪委怎么不能体察呢?

二、王主任已经登记了手机号码,只是拒登身份证号码而已。毕竟她是人民公仆,难道还要和国家主人一样逐项登记?那岂不是没有主仆之分了吗?

三、这次事件纯属例外。如果防疫者是她手下的社区人员,或者是并不较真的志愿者,还不早就“欢迎光临,请您走好”?偶然事件能代表必然规律吗?

四、就算她脑袋里有“特权病毒”吧,那也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入侵的,因此驱逐病毒也得有个过程。俗话说“习惯成自然”,这是人性,能怨她吗?

五、都过不惑了,攀到副科容易吗?其中的委屈无奈又能与谁倾诉?都说是官官相护,纪委怎么就不护她一把呢?

六、她也为防疫作出了巨大贡献,比如亲自传达防疫命令、布置防疫措施等等。已经在会上说了那么多,难道还要在会后再做那么多吗?君子动口不动手,明白吗?

王主任、卢书记有点冤_第2张图片


七、她的事情引起全国关注,给官员们上了一堂“防疫工作无特权”的公开课,这不是功绩吗?不能补过吗?

八、没错,锅是她买的,但背锅的不是她啊,凭什么背锅的卢书记处分比她轻呢?公平公正的原则还要不要了?

九、再说说卢书记吧,他可是受的无妄之灾啊。顶头上司让他下达指令,他能不干?还想“进步”吗?官场上“唯上是从”的人员多了去了,为何就打他的屁股?

十、最后向纪委提个意见。事发一天你们就处理了,也太快了吧?按常规,至少拖个十天半月的,让当事人有个请托的时间、有个扳局的余地。你们不按常理出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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