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之檐曝记闻(二)|乡野拾遗

某人在《苗族之檐曝记闻(一)|乡野拾遗》中,初略侃了侃,《檐曝杂记》中苗族的一些记闻。

除却边郡风俗黔粵人民,余下两个条目。

条目三:滇黔民俗

滇、黔民情最淳。征緬時,派滿洲、索倫兵各五千,每站過兵,須馬七百、夫二千,皆出之民間。上軫念民艱,按例加倍給僱價,然多為有司移用,民之應差者未必得也。其夫、馬皆民間按田均派。余自滇歸,一日小憇道旁靈官廟。有生監及村老十餘人咸集,見余至,皆跪迎。余問其何事,皆不敢言,固詰之,則結算兵差費耳。問以費若干,則糧銀一兩科至六兩餘。余謂:「朝廷給價已加倍,何至煩爾等出財?」皆云:「藩庫例不先發,令有司墊辦,有司亦令民墊辦,俟差事畢始給。今差雖畢,而給與否未可知。且有司亦多他用,民等幸不誤差,不敢望給直矣。」其謹厚如此。至黔中苗人應徭役,一家出夫,則數家助之,故夫役尤多。第不肯與漢民同辦,必分日應差,恐漢民不公,或被虐使云

姜赧胡侃:此处谈到苗民风俗的其实不多,只不过在徭役一事上一语带过而已。赵翼在西南为官,却也看的真切,体察民情。当年清廷征伐缅甸,八旗兵所过之处,民间需按行军路线分批提供马匹和民夫,作为后勤支援。滇黔百姓淳朴,加之不少官员习惯了克扣卡要,朝廷拨发给百姓的粮银不仅少发,甚至干脆不发,或进了私人腰包,或挪做他用。不过,贵州地区的苗民也服徭役,却略有不同。按苗民风俗,并不安田多田寡出人力。倘若苗民有一家需要服徭役,则苗寨中多个家庭都来帮忙,因此同样的徭役任务,苗民是“集中人力办好事”。此外,苗民不愿与汉人组团做事,一来怕分工时汉人不公正,二来怕被欺负。如此看来,即便朝廷对苗疆的影响和开发远胜于明朝,苗家人也逐步融入了汉人群落,可与汉人的间隙仍旧是不小的,尤其是南方长城外的生苗族群


条目四:苗倮陋俗

苗、倮俗,惟男女之事少所禁忌。兄死則妻其嫂,弟死則妻其婦,比比而然。水西安氏雖已改流,而其四十八支子孫仍為頭目。頭目死,妻欲改嫁,而貲產不得將去,則於諸叔中擇而贅焉,叔亦利其產而樂為婚也。故往往有妻年四十餘,而夫僅二十者。至家中婢女,率皆無夫,聽其與人苟合,生子則又為奴僕,是以苗、倮家奴僕皆無父也。余嘗在畢節籍一馬戶,家有老婢名大娃者,問其夫,則曰:「未嫁。」及點奴子,有二童,皆其子也,可為一笑。然其俗大概如此,不為異也。仲家苗已有讀書發科第者,而婦女猶不著袴。某君已作吏矣,致書其妻,謂到任作夫人須袴而入,其妻以素所未服,寧不赴任。滇之永昌城中,雖搢紳家亦聽婢女出外野合,每日納錢數十文於其主而已,俗名「青菜湯」,謂不能肉食,僅可買菜作湯也。嘉禾沈百門又言湖南苗俗亦相同,惟為女時無所禁,既嫁,則其夫防察甚嚴,不許有所私云。

姜赧胡侃:此俗于某人而言,并不稀奇。纵观汉人自身以及周边民族,无论是北境的匈奴、契丹,还是西疆的维族、藏族,或是南蛮各族,皆有弟娶兄嫂,子纳父妾的习俗。赵翼作为儒教出生的官员,程朱理学影响极大,认为苗族和彝族,在男女的事情上,禁忌太少,陋习甚多,情有可原。

此间,赵翼提到苗族此俗的四件事:一是苗人头目过世,妻子若是想改嫁,资产是带不走的,不如嫁给“叔叔”,男女各得所愿,肥水不流外人田;二是族中婢女,都没有丈夫,随其自由恋爱,生了小孩继续为奴,由此苗族和黎族的奴仆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三是苗家人读书当官了,按官制,其妻必须“著袴”,也就是穿裤子才能随同到官府,可其妻宁可不去,也不愿意换了自己着装打扮;四是云南永昌,有头目任由其婢女外出“野合”,得了钱回来还交给主家,名为“青菜汤”,此俗湖南苗族也是相同。

某人观之,一二两俗,倒是不稀奇。若论第三件事,某人觉得是个例,从服饰来讲,苗人和彝人的女性确实多穿裙子,可也是有裤子的,因为不愿意穿裤子,就不去到任,着实有些夸张。至于第四件事,既然能够传出,定是有此事端,不过怕也不多见。

PS:苗倮陋俗,赵翼点明了地域,为黔西土司王,水西安氏管制的四十八支头目所辖疆土,也就是罗甸鬼国。此地虽以彝族为主,苗人亦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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