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医案:请拒绝网络暴力!

作者:王财神

(一)

最近又有一件事情上了热搜:   

广西玉林一位医生遇害。新京报对此事报道如下:“本月24日,新京报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处证实,玉林市一家医院的护士将医生杀害,嫌疑人已被控制。玉林市委宣传部、玉林市卫健委则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已介入了解此事,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2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玉林警方处最新核实到,遇害医生名为罗某健。随后,新京报记者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处证实,该院确有该名医生,为脊柱骨病外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

很正常的一则新闻,客观报道。

其他媒体也陆续报道了此事。然而,笔者见到一篇文章,在转载新京报的报道以后,在文章下面加上了这样一段文字:“网传广西玉林一女护士欠外债,其间,男医生曾借钱给女护士,但不知何故,最后女护士在出租屋内将对方杀害,现已被缉拿归案。”

另有文章更是出现了这样的内容:

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医案:请拒绝网络暴力!_第1张图片

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纸媒时代的街头小报?对,就是一股赤裸裸的街头小报的味道。

真是为博眼球无下限。

文章中还附上了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照片,照片中的人到底是不是涉案犯罪嫌疑人,无从查证,但根据笔者的判断:同一篇文章中的两张照片,明显不是同一人。

(二)

笔者看到类似的文章,只觉愤怒,无他。

这样的文章,无异于“人血馒头”。

焉知所谓的“网传”、“据知情人透露”、“据目前传言”是不是撰写文章的人自己杜撰出来的?

即便真的是“网传”、“据知情人透露”、“据目前传言”,也不能保证是事实。

把“网传”、“据知情人透露”、“据目前传言”假定成事实来对涉案的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恶意揣测,将自己的流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对很多自媒体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了常态。

而这种常态,却分明不是一种正常的状态。

不论是第一个写这种文章的行为,还是传播这种文章的行为,因以上情况是否属实无法确定,该行为本质上都与造谣无益,而且会对当事人的家属造成第二次伤害。

真的是细思极恐。

(三)

不了解情况,将道听途说当作事实肆意传播并大肆评论,最终却发现与事实完全不符的例子,我们见的还少吗?

2018年的重庆公交大巴坠江事件,不知道各位是否还记得?有自媒体称是驾驶私家车的“女司机”逆行导致,于是很多无知网民辱骂该名女司机,骂声可谓铺天盖地。

直到警方发出通报,方知女司机是正常行驶,也是事件的受害者。

“女司机”事件只是冰山一角。

现实中,类似的案例简直数不胜数。网络暴民的声音太响,力量太强大,网络暴力的受害人几乎已经发不出声音,即便勉强发出一点声音,也会迅速被暴民们的声音淹没。

“凭你也配辩解?”

(四)

今天“知乎”上有人提问“如何看待广西玉林一女护士杀害并碎尸男医生一事?案件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笔者的回答是“在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前,不相信任何说法,也不发表任何意见,因为不了解事实,怎么评价?道听途说如何能等同于事实?不要给家属第二次伤害了。”不独立思考、不加分析判断的信谣传谣,导致网民们已经进入互害模式。

笔者真的想大声疾呼“醒醒吧!你们的脑子在哪里?害人等于害己。”

事实上,自媒体时代,每一个人都随时可能成为网络红人,甚至是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

前一分钟还在看别人笑话的人,下一分钟就可能自己成为最大的笑话。

如果不想自己将来有一天也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请先从自己做起,对于非官方公布的消息,不听、不信、不传播、不妄加评论。

即便已经查证属实确为事实,也请尊重当事人的隐私,尊重别人的人格,做一个有素质的网民。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

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请转发!

你可能感兴趣的:(广西玉林女护士杀医案:请拒绝网络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