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就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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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南湖,路过曾租住的后山宿舍,突然想起了刚工作的那一段时光。每天下班,骑着自行车,超近路从白云山制药厂的那一条小径经过。我骑得很慢,抬头,就可以看见绕在电线杆上开放的牵牛花。路基下面,是制药厂职工开辟的菜园,绿泼泼的,一片生气。我也会偶尔停下来,坐在一块草地上,发呆。那些日子,简单得奢侈。没有钱,不急不恼。有年轻的资本,以为自己会是一只蝴蝶,虽蹁跹而迷茫,但是,它们总会寻找到春天的方向。

宿舍步行十几分钟的南湖,是周末打发无聊去处。春天,常做的是放风筝。待风筝在天空飞得老高,却将往空中一扔。任凭风筝随风成为一个小黑点,然后从视线里模糊,以至消失。我常把自己想象成一只风筝,能肆意地飞翔,而那根命运的缰绳就捏在自己的手上。晚上,会和朋友一起去湖边散步。带吉他,唱歌,喝酒。而我,只会唱的一首,是邓丽君的《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月色干净得像一袭洗过的白纱,朦胧,羞涩。对着漾漾的湖水,慢哼着如同与生俱来心头长出的歌词: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破碎的一张脸,不敢开口说再见……

那时向往和想象的生活大致就是这样的。简单,透明,有此有些傻傻的闲余,用来挥霍。用透明的玻璃杯装一段日子,以清水供养幸福。

其实,还是会不得已与简单说了再见。向一段岁月和青春,向单纯而迷茫,一一招手告别。在这个状如森林的都市,你要如经历刀锋淬火般的历练,才能快刀斩乱麻般的收获安全感。你得奔跑。你得认识钱并不庸俗,因为,那是你在这个城市里支撑尊严的砝码。于是,再也没有停下来去看一株野菊花的开放,再也没有去唱哪一首熟稔得如同从内心长出的那一段歌词。甚至,很多的时候,我不知道这个城市的夜空也有眨眼的星星,也有过皎洁得令人感动的的月光。把自己变得箭弓弩张,匆忙地行走在街道的角角落落。

赶场似的上课,从一个学校到一个学校。中间间歇的时间,只有仅仅的半个小时。端着一碗盒饭,边吃边走。有雨的时候,雨打落在碗里,冒出星黄的油星。我就这样大口大口地吃着。路边眼色狐疑,自己却有一种行走江湖的快意。汽笛在阳光下呼啸而过,我仿佛听见自己骨节里的坚强拔节生长。没玩没了加班,然后,没玩没了地赶去拔火罐,去湿气,去安慰自己僵硬的颈脖。然后,买房,安家。然后,麻木,冷漠,忙碌,以至于忘记了当初自己是为什么出发。灵魂追赶不上自己的身体行走的节奏。那些酸涩的僵硬,那些呆滞得仿佛忘记了自己的时光,变成了一把蒙尘的吉他,再也拨不动自己的心灵的感动。

我想起了那把吉他。我们曾经山水迢迢地把它带到南方。以为我们会时常拨动琴弦,就像拨动当初出发的初衷。可惜,我们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的模样,一如那躺在墙壁的的一角的吉他,它忘记了它曾经在风中在青春中歌唱。吉他还是那把吉他,岁月蒙尘,但它也不是我们手中曾经那发出明亮清脆的弦音的那一把。我们的曾经的感动、激烈、那种意气风发的锐利,最终,如它一样,暗哑无声。吉他声再也没有响起过。而那首《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去唱。我曾经以为那些歌词和旋律就生长在心中,抹也抹不去,可是最终还是会被无情的岁月割弋。

多年后,我登上了广州塔上。以俯瞰的姿势去逡巡我居住的城市。曾经,我就在中信大厦的高楼下白晃晃的阳光下,仰望过着宛若群山的高楼。迷茫而失落。现在,我却站在这个城市的制高点上。我以为自己征服了一座城池,寻找到了某种幸福。而这些白茫茫,在阳光下闪光而刺眼的建筑告诉我,自己才是被一座城池征服的一部分,而幸福却是个奢侈的词汇。就像,我有蜗居可以供养安生之地,有工作可渡余生。偶尔,也成为艳羡的目标。殊不知,他们没有看清楚我玻璃瓶似的眼镜底下藏着的疲惫、迷茫和失落。

想起了一位编辑。水瓶座女子,一顿饭,一杯水,一辈子。多年前,曾经在红尘里翻滚,碾转、漂泊,最后,选偏居一隅的小城,终老而居。豪情万丈的女汉子,最终婉转成小家碧玉的气定神闲。逛喜欢的古街、老巷,每个月一次或深或浅的游历。花钱是缩手缩脚了许多,但是也不见捉襟见肘的紧巴。问她为什么离开?那时的她,事业正如旭日东升。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只是记住了当初自己是为什么出发的。人,就这一辈子。

这一辈子不长。七堇年说:在这个吵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世界,我们手里所持有的干干净净的初衷,不多了。握紧了,别丢了。因为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我们还要赶很远的路。它会告诉你,我们是如何从一颗心出发的。

幸福那么多,却飘渺不定。而人,就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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