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High 感想(粗剪版)

本文为看完《Legal High》sp2过程中所联想到的一些内容,叙述将尽量按照一定顺序。

·古美门之幸和黛之不幸

在谈论具体问题之前,我们先看看古美门的幸运。我有一段时间是特别喜欢辩论那种氛围的,虽然双方你来我往剑拔弩张,但是双方都遵守一定的规则。我有时候就在想,要是所有事情都有一定的规则就好了。而古美门的幸运之处就在于他的对手都是遵守一定规则的。也许有人要持反对意见,认为黛才是真正遵守规则的,而其他人都是不遵守规则的。我认为不是这样。我认为古美门的对手们都是遵守规则只是对规则的遵守程度比较低,而且古美门是意识到这一点的,这也就是古美门的幸运。而黛的不幸就在于她是很遵守规则的,并且她认为别人和她一样遵守规则。所以她错的很惨。

我们在进一步讲讲古美门的幸运。古美门是毫不掩饰他对金钱和美色的追求的,而且他最开始出场就贴着“只要给的钱多就什么官司都接的不败律师”的标签。然而,在法庭上法官并没有因为他个人日常的行为所表现出的“品行”而对他论述的内容产生超出事件本身的质疑,始终都是在就事件本身讨论。这是非常可贵的!就在之前的一场网络直播的庭审当中,都仍存在“意识先行”的问题——我们不是看证据能够说明什么,而是“觉得”他犯了罪。古美门所有的成功都是建立在这两点之上的。

·拜金和好色

就像上一段提到的一样,古美门是毫不掩饰他对金钱和美色的追求的。这说明他积极吗?不,说明他很消极,说明他对生活已经失去了信心。就像第一集最后黛自以为帮助了被诬陷杀人的男子免于牢狱之灾之后那个男的却半开玩笑地说出“我要杀了他”黛的错愕一样,黛是希望追求她心中的正义的,但是古美门心里却没有任何的波澜。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我们是无法探求到“结果正义”的,所以他赌气地/偷懒地/一劳永逸地作出决定——我只要帮助我的委托人赢就好了,所以他是消极的。而古美门能同时看到两方的可怜(广义)与可恨(广义),所以他在接手一件案子的时候就没有和像黛一样的担心帮助了“坏人”的心理障碍。既然在古美门看来他为哪方辩护都是一样的,他就做出了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钱,如果遇到大公司或者参团就漫天要价,如果遇到普通民众就怂恿他们天价索赔。

我有段时间就很疑惑,脑袋里有两个人,一边个说“我是对的”,然后给出自己理由,然后另一个也说自己是对的,也给出自己反驳的理由,你来我往难分高下。然后这样一直下去越来越极端,让我没有了观点。对,高二参加辩论那会我就是“你给我个观点我可以有力地论述,但让我在观点中做出选择,很难”以至于我觉得“哪有什么对错,根本就没有什么对错。”后来我回想起初中老大说的那些话,那些话里有一种难以言述的积极,以至于我忘了具体的话,还是能感受到那种积极。(感觉老大是初中除了老师之外教给我东西最多的人之一,还有谁能跟老大并称呢?李可馨?哈哈哈哈)正是这股积极的力量指引我到现在。虽然感觉这股力量在衰减。

·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

上段提到了古美门因为觉得我们是无法探求到“结果正义”的所以很消极的面对生活,同时也基本放弃了“程序正义”。好,那我们先谈谈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这两个概念是很大的,这是仅作简单探讨)程序正义是结果正义的前提!注意,这句是很重要的。只有在程序正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得到结果正义。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句包含了这样的一层意思——即使程序正义也有可能得不到结果正义。好了,是时候讨论一下“结果正义”这个概念的意思了。在我看来,“结果正义”是一个理想概念,指的是事情的真实情况。我们先不讨论不同人眼中事情的真实情况是否相同,就算是相同,事情发生后所留下的“证据”只够人们对发生过的事情进行推断,如果恰好是线性的那么就可以准确的得到所求点的准确值,可如果是不能准确求得的,那就只能尽可能地近似。但是!一定不能“意识先行”——觉得XX是真实情况。这一点我们后面还会再提到

上面我提到古美门是消极的,但是没有具体解释理由。实际上我觉得古美门那么自负的人,从内心里是希望追求正义的,但是他看到了即使遵循程序正义,也不一定能得到结果正义的,出于他对结果正义的苛求,他放弃了,完全放弃了。这让我不得不想到施一公。我们有很多人是抱怨一些东西的,但是他们没有做出行动去改变他们觉得不对的地方,因为他们认为即使做了,也有可能是徒劳无功,对,古美门就是这个想法,所以他们放弃做了。但是施一公不同,不做谁知道最后会不会不同呢,所以他去做了。这件事我很惭愧,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做事不能拼概率呀”,但是经过大学这半年我觉得,有些时候我们不得不拼概率,我们要甘愿去成为样本,而不是直接看透结果、做出正确的选择。好了,有点扯远了。我们回到古美门看待程序正义的态度上来。

程序正义是黛的信条,但只是古美门的一个选项,对手遵守,他也遵守,对手不遵守,他也不遵守。

·活着接近结果

接上上段,我说“做事不能拼概率呀”的原因是如果拼概率的话,我们很有可能得不到正确结果。(这不是废话吗?)不是废话。这里的拼概率可以换成别的概念,比如说坚持程序正义。如果选择坚持了的话,很有可能连接近正义的结果都看不到,让邪恶占了上风。所以古美门们的想法是“活着(夸张)接近结果”,如果连接近结果都办不到的话,何谈确保结果的正义性呢?(看,我现在把坚持程序正义以保证结果正义和先保证结果接近正义再谈确保结果正义两种观点都摆在这里了,你选择哪种呢?实际上我们很多时候连避免意识先行都做不到)

好,接上上段。

被告侧证人询问

黛(被告律师):中原先生的病情恶化得很厉害 中原先生也接受了新药的危险性吧

被告医院护士长:是的 赤目医生亲自做了说明 他也在同意书上签了字

黛:是这个吧?(展示同意书)

护士长:是的

黛:这确实是中原先生的亲笔签名(向法官展示同意书) 我说完了

法官:原告律师

原告律师:你知道的吧

护士长:什么?

原告律师:新药有致死的危险性

护士长:我都说了 当时无法断定

原告律师:但是你看 同意书上副作用这一页(查看同意书) 用小字写了很多吧 非常个别这一栏 写着心肌梗塞吧 这证明你是知道会引发心脏疾病的吧

护士长:这些都只是理论上可能出现的问题 至于现实中会不会发生 我并不是医生 所以不能准确分辨

原告律师:就是说院长是知道的 明知有可能致死 还是给他使用了

护士长:知道的话是不可能用的吧

原告律师:但是顺利的话 医院的业绩会提升 世界各地的患者都会慕名而来吧

黛:我反对 仅凭推测进行对被告不利的发言 提问的内容也不是证人应该回答的

原告律师:对不起 我只是怕 冈部护士为了包庇院长会说谎

护士长:我为什么要说谎啊

原告律师:因为你是院长的情妇吧

护士长:啊?





他是脑子不好使吗?不是呀,他是无耻呀!原告律师这一通狗屁不通的陈述,不是为了讲什么道理,只是为了向大家展示出被告院长的私人品行很差。然后呢?舆论一边倒的指责院长品行不端,进而认为他们的做法是错误的。很熟悉吧,我们上面提到了什么——意识先行!后面古美门提到了他不愿意接医院案子的原因,这类案子讨论的根本就不是医疗行为是否适当,而是个人对医院的控诉。

所以古美门后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在庭上给出了原告的很多背景资料,一下舆论哗然。这样做在黛看来是不对的,但是还记的这一段的标题吗?活着接近结果。我不愿意选择成为一个样本,我只是希望能够用我的方法在我能看到的地方(广义)接近结果。

·古美门的论述

古美门每次总结都是很有道理,令人信服。但一想到他一向不在意自己所代表的是哪类人,所以我完全相信如果他在同一案件中站在控辩两方,他都能给出同样精彩的向着己方的总结。但这不影响他总结本身令人信服的程度。


Legal High 感想(粗剪版)_第1张图片

好吧,先到这里吧。


你可能感兴趣的:(Legal High 感想(粗剪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