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日记·一个人在广州想念成都

搬一些之前写在豆瓣日记的文字。

图文均为原创,转载请私。


怪兽日记·一个人在广州想念成都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虽然这首1995年的片尾曲,已经被太多人用太多的方式重新演绎过太多次。可是当我看到“一生难忘”这个话题之后,还是第一时间想起了这首《一生所爱》。可能是我最近了解新事物太少,每天都在忙着工作上面的事,也可能只是命运的巧合。

苦海 翻起爱恨

fu2 hoi2 faan1 hei2 ngoi3 han6

在世间 难逃避命运

zoi6 sai3 gaan1 naan6 tou4 bei6 ming6 wan6

我特意贴出了这两句歌词的粤语发音,因为最近在学习粤语,我这一个北方汉子被来自极南之地的文化折磨的欲哭无泪。粤语可怕的是有六种音调,比这六种音调还可怕的是我根本学不会。但是有时候又会想,学会了又怎样,人一生区区多不过百年如蝼蚁之韶光,所做之事最多留后世之人莞尔而已。

所以,到底要多久才算的上一生。

我们肯定不可能幼稚的认为我们这二十多年的岁月就可以称得上是一生,有人会说,我们未来的路还长着呢。但是也有可能明天你就死了啊。

大话西游里至尊宝附身夕阳武士,在一阵狂风沙之后用一个吻诉尽了自己的所有情话。紫霞望着远去的像一条狗的背影,却不知道那个奇怪的人与自己究竟有过什么样的故事。片尾曲响起,至尊宝收起心中一切杂念,师徒四人重新踏上取经之路。虽说影片中莫名其妙的穿梭,时间线混乱的让人抓狂,但是至尊宝始终是那个至尊宝。他还没有死去,但是却把这段故事深藏心底,这就是他一生的句点。【抱歉,写的像影评了。】

所以啊,我想,一生就是一段不愿再被提起的命运吧。

看到电脑右下角的日历,才意识到从成都来广州到今天刚好满一个月。一个月前的今天我从不那么南方的成都来到了南方的南方,火车像一捆长长的无声电影胶卷,窗外循环播放着高山大河,白天黑夜,只听得见光和机器运转的声音。

后来在番禺(广州的一个区)进行公司封闭培训的时候,一天晚上我和同事打算去远处的一个小集市买一些东西,走在街上,我突然心生感慨,对他说:想想我上周还在成都吃火锅,看着成都的漂亮妹儿,今天就走在广州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大街上。说完之后,我们同时叹了一口气,他没有说话。

我是个记忆力很差的人,现在脑子中留存的关于成都的记忆,可能也就仅仅剩下似被火亲吻过的书本一样的只言片语。成都的四年,说的烂俗一点,就像是一场梦,醒来之后躺在广州的床上,了无痕迹。成都总是雾蒙蒙的天气,在我的脑海中将这个城市定义成灰色,然后红色的火锅、小酒馆的霓虹灯还有九眼桥烂醉的肉体点缀其中,最后全部揉搓在一起投入府南河。

虽说在成都待了四年,但其实去过的地方很少,基本只在学校那一片区域晃悠,偶尔去一次天府和春熙逛逛街,再不就是去东郊或者保利公园看看live。记得有一次是十月三号,那段时间刚好在找工作,身心俱疲。正好赶上国庆的休假,公司的招聘人员也都休假了。在宽窄巷子附近的街上,刚好有一个街头文化的文化街,那天是最后一天。我一个人过去在那来来回回走了几次,从中午转到下午,买了一些小玩意儿,跟羞涩的弹琴老板聊了会儿天,买了瓶最便宜的越南啤酒拿在手上,听了一会儿成都说唱,我忘了那天谢帝有没有来。后来去看了一会儿Proximity Butterfly的演出,就这样消磨掉一下午的时光。他们的贝斯手Heather(主唱Joshua的妻子)在歌曲中间时跟我们说,我知道今天是国庆节,但是我们就喜欢这样唱歌过节。台下的人笑着举起啤酒跟他们示意,我也将手中廉价的越南啤酒一饮而尽,那一次是我真正的感觉到融入了成都这个城市。

快接近晚上的时候我准备要离开,在奎星楼街的尽头我跟一个卖滑板的哥们儿聊了起来。当时还加了微信,后来才知道他是成都滑板公寓的老板,在成都地区滑板生意做得还不错。这时候有一姑娘跑过来跟我搭讪,说今天在这边看见我好几次了,想着再看见我一次,就过来跟我搭讪,结果就真的遇见了,她还说多无聊的人才会在这边逛来逛去。我说就是因为很无聊才过来的。因为第一次被搭讪还是有些不知所措,然后就加了微信。那个卖滑板的老板教我们两个怎么玩滑板,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爱上滑板的。后来自己买了个双翘玩的不亦乐乎,再后来因为毕业就便宜卖了,再后来在广州买了个小鱼板上班代步用,昨天刚到,现在躺在我屋子的地下,它自己也玩不起来了。关于那个姑娘,后来我和她一起搭地铁顺路回学校,再后来她请我吃过一次东西,我请她唱了歌。然后又开始忙碌的找工作,后来断断续续字微信有联系,再后来就只能在换头像的时候注意到这个人了,我也想不起她的名字了。当时有没有期待与这个姑娘发生点什么,我不记得了。不过按照我一贯的尿性,当时应该是有想过的。

突然发现很难记得我认识过的姑娘的名字。

毕业的时候,在学院的毕业晚会上抱着吉他唱了一首《成都》,第一次上台唱歌。不紧张,但是觉得自己唱的应该是超级烂。

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

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我从未忘记你

成都 带不走的只有你

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泉涸。这句话的前一句是“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句话的本意常常被人误解,因为人们只觉得前面那句“相忘于江湖”很装逼,便忽略了后面的意思。但是又有什么关系,没人在乎的。

我愿意化身一条灰色的鱼,潜藏在府南河发黑的河底,占有这城市的每一粒灰尘,将灰色的成都吞在我炽热的胃里。

一生难忘,用尽一生去忘。

你可能感兴趣的:(怪兽日记·一个人在广州想念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