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错

2019年2月13日  星期三  多云–11~–2℃

故意犯错_第1张图片
图片发自App

2013年11月15日那天,我犯了一个错误。犯错误,不足为怪,谁不犯错误?谁敢肯定自己从来都不犯错误?

一般情况下,犯错误都可以被谅解,而我犯的这个错误,不但不可以谅解,还应该受到责罚。

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故意犯错。犯错与故意犯错性质绝对不同,原则上应该对故意犯错的人予以重罚,而我,为什么故意犯错,还“逍遥法外”呢?因为没有人知道,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俩知。

尽管外人不知,我却心神不安,都已经五年多了,常常为这件事感到愧疚,觉得对不起部门,对不起领导,对不起我做的工作。

在我即将结束工作生涯之前,我将这件事情公布于众,不管得到一个什么结果,我都会甘心情愿地接受。被谴责、被处罚或是被谅解,我都认。

1987年出生的一个未婚小伙儿,与1983年出生的一个离婚女人结婚登记,手续办妥后到我这里做记录。

看到我把女方婚姻状况输入为“再婚”,他俩同时问我:“把婚姻状况改成初婚行不行?”我说不行。

他俩异口同声,“求你了,你给我们改了吧!”我说婚姻状况是关系到计生问题,计生部门要看女方离婚前是否生过小孩。“没生过”他俩齐声说,并把离婚协议书拿来给我看。

他们之所以不让我输入再婚,就是怕男方父母知道,说男方父母思想僵化,十分守旧。一旦知道女方结过婚,肯定会极力反对甚至阻挠,那是关系到他们婚姻幸福的大事情。

我说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儿女的婚姻。我又对女方说,“你嫁给他,他这点事都不能为你担当,你以后还怎么跟他过日子?再说了,这件事他也不应该瞒着父母,就算他父母不同意,也应该把工作做通后,你们再结婚登记。”

小伙肯定地说,“我父母的工作是做不通的,这我比谁都清楚。求你了,你就帮帮我们吧!”

他俩坐在那里,就是不走,一个劲儿地央求我,一遍又一遍,好像他们的幸福就掌握在我手里似的,我是关系到他们幸福大事的唯一指望人了。

如此看,我要是把女方输入再婚,他们就会家庭不和失去幸福,我岂不成了“破坏”他们家庭幸福的罪魁祸首?

我说,“我输入初婚可以,可是我的工作失误该怎么办?并且还是有意识的失误?难道你们就不替我想一想?”

他们也觉得对不住我,可是,一想到父母会干涉会阻挠,他们又开始央求我,“求你了,求求你了……”

我被他们求得没法,看着他们苦苦哀求的样子,实在觉得于心不忍,再说我也看过女方的离婚协议,知道她没生过小孩。

在不关系到原则问题的情况下,为了他们的家庭和睦,为了他俩的幸福,我豁出去了,把女方婚姻状况改为初婚。

他们顿时心生感激,感激不尽,要拿钱来答谢我。我说,“打住!你们千万不能这么做,若是这么做,我就立马把初婚改回再婚。”

他们说,“那你把你的电话号码给我们?”我不给。他们又说,“那你告诉我们你姓什么?”我也不告诉。只是对他们说,“只要你俩能过得幸福,我什么都不需要,你们快走吧。”

他们一再说谢谢、谢谢、谢谢!离开时,我能感觉出,女方回头看我的眼神充满了无限感激。

我这颗矛盾的心也充满了欣慰:我有意识的工作失误,不知该定我什么“罪”?嗨,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两个年轻人的幸福才是头等大事。

这事距今已经五年有余,虽说那样的错误平时不是没犯过,虽说那次故意犯错,除了那两位年轻人,再无人知道,但是,我却为自己的故意犯错而常常自责与忏悔。

把这件事说出来吧,说出来是对我心的一种解脱和释放。我对这份做了十多年的工作,真诚地道一声,对不起!

你可能感兴趣的:(故意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