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提倡加班,但更不提倡摸鱼式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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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更第237天  图片来自freepik.com

据说英国有一家网站对于办公族「真实的」工作时间做过调查,得出的结论是:以每天工作8.8个小时的平均时间来计算,其中真正有效率的工作时间只有不到3个小时。

剩下的时间里:

查看社交网络 -- 44分钟
阅读各类新闻网站 -- 1小时5分钟
与同事闲聊 -- 40分钟
制作热饮 -- 17分钟
抽烟 -- 23分钟
处理社交软件信息 -- 14分钟
吃零食 -- 8分钟
在办公室做三明治之类的食物 -- 7分钟
打和工作无关的电话 -- 18分钟
找新工作 -- 26分钟

这些事情做完,差不多也就4个多小时。

要是有一个中国的调查版本,这些摸鱼活动里一定还有刷淘宝、刷朋友圈、点外卖、追剧、收快递拆快递等等等等。

我自己也做过时间统计:基本上,如果我一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在6个小时以上(不包括摸鱼活动以及开会间隙在路上的时间),那么这一天就已经算是非常有效率的一天了,甚至连第二天的工作计划都能完成掉一部分。

所以,如果感觉自己每天没做什么事、却还总是加班,就要注意是不是在时间管理上出了问题。有时候上班摸鱼可能在所难免(尤其是在澳洲这样的地方,如果想要下了班再去办自己的事情,那就意味着这事永远都办不成了,因为这些机构也下班了),但是如果任由这些摸鱼活动占据了自己的时间,导致自己必须要加班做完白天应该做的工作,那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更不值得提倡的是摸鱼式加班:做着加班的样子,实则是蹭公司的空调和网络在玩游戏,顺便还能蹭点加班费。

有人会说:公司这么压榨我,我还不能占点公司的便宜吗? 现实是,这点加班费根本不够用来弥补你下班后被荒废掉的这些时间。

这些时间本可以用来做读书、学习这些能够产生复利效应的事情,但你却只满足于装装样子,用一份时间来「换取」一份收入。殊不知,这样的「收入」既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能把你托上一个更大的平台。

有多少人选择在下班后的4小时里精进职业技能、开启第二职业,就有多少人在摸鱼式加班的同时还在沾沾自喜。谁在未来更具有竞争力和反脆弱性,不言而喻。

我们反对强制996工作制,是因为不认可自己10个小时的付出只被算成5个小时的工资;但我们更要注意的是用5个小时的付出 + 5个小时的摸鱼来「获取」10个小时的工资。后者看上去占了便宜,实则是在降低自己的职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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