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闻道,夕死可矣”——读《时间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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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刚上大学时,曾有幸聆听某位院士讲座,他讲到物理学的尽头其实是哲学,彼时年少,加上高中三年物理课的反复灌输,让彼时的我以为物理只不过是研究一个球从斜坡滚落需要多少秒或者一只熊用了多少秒掉到一个多深的洞里,然后问这个熊是什么颜色的这类具体问题。怎么会和哲学这种研究终极问题的学问等同呢?直到终于拜读了霍金的这本《时间简史》,我才明白,当年告诉我物理学的尽头是哲学的那位教授,境界确实是高。

虽说这本书按照各大书店和网站的分类,算是科普书籍,可是事实上这本书的门槛要比我想象中高了许多。尽管我本人是工科小硕,而且早年间也曾读过《上帝掷骰子吗?》这种大作。可是面对霍金的这部煌煌十二章的巨著,我自付顶多领悟到三分之一。这样一部对常人而言距离显得比较远的“科普书”,又为何在诞生后的几十年间长盛不衰?

依我之见,原因有下面几条:

1.格局大。记得听《晓说》有一期讲大刘的《三体》,说到铁粉奥巴马为了提前看到第三部的英文版,不惜动用特权,从出版商那里提前弄到书稿,一口气读完。只感觉宇宙苍茫,时光悠悠,原来当个美国总统也没啥了不起的(这个b装的,可以给满分)。读《时间简史》给你的感觉也是如此,霍金笔下的宇宙,是尺度按照光年计算的宇宙,而霍金描述的时间,又是以亿万年来度量的时间。在这个尺度上看的宇宙,连太阳系都只是匆匆过客,更别说如蝼蚁般生活在一颗蓝色星球上的芸芸众生。你所谓的一生,不过是无边无际时间中的一瞬,而普通人眼中的世界,只是这浩瀚宇宙中的一个点。霍金没功夫思考我们“从何而来,要干什么,要往何处去”这样的哲学三命题,而是思考着整个宇宙的起点和终点。话说读本书时我也时不时跳出去翻翻《三体》,看看那来自神秘文明的歌者,是如何用一张二相箔就把整个太阳系二维化。而所谓太阳系的终点也不过只是这个宏大宇宙中无数个星系本该有的生老病死的一个阶段罢了。如果连太阳系的生老病死都只是宇宙中的寻常事,那一个国家的兴衰,一个民族的毁灭,一个人的生死,又算得了什么?假如有真的有一种神级文明存在着,我们所谓的永恒,可能真的只是他们手边滴答作响的闹钟。

2.作者的人格魅力。如果说史蒂芬.霍金是这个星球活着的科学家中最有名的一位,估计没人会有争议。传奇的身世,睿智的思想,他卢卡斯教授的身份,甚至那因为他而出名的肌萎缩侧索硬化,都把霍金所造成一名超越了国界和学科的科学网红。纵观人类历史,敢于把目光投向宇宙的人,无一不是那个时代的翘楚,亚里士多德,哥白尼,伽利略,后来的艾萨克牛顿,以及爱因斯坦,再到霍金。一代又一代的科学巨匠燃烧了自己,把人类的思想一步一步拔高,希望有一天可以攀到神的住所。在这些人中,霍金又是最令人唏嘘的一位。如果不是生活在一个资讯发达的年代,谁又能想象,脑子里面装着整个宇宙的人,竟然是一个连移动一根手指,发出一个音节都要用尽全力的家伙。而在本书的字里行间,你却完全看不到霍金对自己命运的不忿,他眼中的人生是始终带着斗志。正如他自己在书中所说的那样

人类求知的最深切的意愿足以为我们从事的不断探索提供充足的理由。而我们的目标恰恰正是对于我们生存其中的宇宙作出完整的藐视。

《论语》里说过“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支撑着霍金那副病体的动力,也就在“闻道”这两个字上。

3.专业。尽管我在前面说了,这本书不像想象中那样好理解。但是这本书真的很好读,并没有因为霍金自己是一名大科学家 就把整本书弄成一场学术报告会里的论文,而我看的这个插图版本则更是让人打call。旁征博引,外加图文并茂,无论微观的粒子,夸克,还是宏观的宇宙,星系,亦或是只能靠想象力描述的时间和虫洞,在这本书中都被霍金讲得入木三分。而且这本书的所有例证皆有出处,所有猜想都不是空穴来风,其中有一些猜想比如希格斯粒子,都已经被后来的实验所证实。把一件简单的事弄复杂,那是俗人庸手,把一件复杂的事弄简单,那必定是行家高人。而能把整个宇宙装进一本书,霍金的科学功底,可见一斑。

最后,用本书中的一段话结束这篇读书笔记,我相信那也是霍金一定要写出这本书的原因:

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个完备的理论,在主要的原理方面,它应该及时让所有人理解,而不仅仅让几个科学家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与讨论我们和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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