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实践-单一职责原则、开放封闭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RP):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受到意想不到的破坏(ASD)。

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这些职责相互分离 (ASD)。其实要去判断是否应该分离出来也不难,那就是如果能想到多于一个的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ASD),就应该考虑累的职责分离。


开放封闭原则

是所有面向对象原则的核心。
软件设计本身所追求的目标就是封装变化、降低耦合,而开放封闭原则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最直接体现。其他的设计原则,很多时候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服务的。

关于开放封闭原则,其核心的思想是:软件实体应该是可扩展,而不可修改的。也就是说,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修改是封闭的。  
因此,开放封闭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 对扩展开放,意味着有新的需求或变化时,可以对现有代码进行扩展,以适应新的情况。
  • 对修改封闭,意味着类一旦设计完成,就可以独立完成其工作,而不要对类进行任何修改。  
    “需求总是变化”、“世界上没有一个软件是不变的”,这些言论是对软件需求最经典的表白。从中透射出一个关键的意思就是,对于软件设计者来说,必须在不需要对原有的系统进行修改的情况下,实现灵活的系统扩展。

而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呢?只有依赖于抽象。实现开放封闭的核心思想就是对[抽象编程],而不对具体编程,因为抽象相对稳定。让类依赖于固定的抽象,所以对修改就是封闭的;而通过面向对象的继承和对多态机制,可以实现对抽象体的继承,通过覆写其方法来改变固有行为,实现新的扩展方法,所以对于扩展就是开放的。这是实施开放封闭原则的基本思路,同时这种机制是建立在两个基本的设计原则的基础上。

常用于实现的设计模式主要有Template Method模式和Strategy模式。而封装变化,是实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手段,将经常发生变化的状态封装为一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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