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无止境

     忙碌了一天,还是老规矩,七点准时开始读书。我是一名科班出身的法律人,所谓科班不过是80年代一名中专法科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利用工作之余,于90年代参加了自学考试,完成了大专法律学习,以及中央党校法律函授本科。的确,我因为认认真真经历过,也不怕大家笑话我。

     就在本月3日上午我刚刚为我市的新聘任的法治小记者上了一堂青少年法治讲座。虽然家长和同学们反映我讲得通俗易懂,贴近生活,受益匪浅。可是,之后我明显感觉力不从心。民法,是最贴近生活的一部基本法律,我觉得我要研究一下。也为了搞好这个讲座,我做了功课的。(以下功课)

     都说钟秀勇老师讲民法讲得非常棒,其实我先听了段波老师的课。当我刚刚听了段老师的开场白,我就觉得哇太牛啦!以至于我一口气将段老师的10节民法基础课听完了,大概用了四天。(就是早、中、晚业余听)感觉真心不错,收获满满。

        有一天,一个偶然的网聊,一位北京律师王江魁帅哥,告诉我学习民法一定要听听钟秀勇老师的课。我的民法基础课,在中专时学习的是民法通则(草案),当时在老师眼里我学得不错,经常受到老师表扬。之后的民法考过两次,一次是自学法律的大专考试,一次是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的考试,我发誓我都是认真学习考过的。那么,我和王律师说,我民法基础不错,我听听老钟开场白我就知道了。的确,感觉和段波老师的课一样精彩。同样,又将钟老师25节课听完了。

今天,我好好仔细回忆两位老师的讲课内容,我几乎哭晕到厕所,我服了我自己了。不是收获满满吗?真的,我翻开做的笔记,傻眼了,比如指示交付,这是什么东东呀!晕晕晕!

我记得钟老师反复提到这个指示交付,段老师还专门讲了这个概念。我反正记不起来。这吧,偷懒,和河南张志红律师请教下。果然,她从理论和案例的角度,给我将指示交付讲得非常透彻。指示交付是交付的一种。交付是物权公示的一种方式,通常指现实交付即直接占有的转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了交易上的便利,发展出一些变通的交付方法,成为观念交付,主要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那么,指示交付是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

通过志红律师耐心的讲解我基本懂了一二三。我觉得,钟老师和段老师讲得都非常棒,经过志红律师的讲解,我也回忆起老师的讲解了。关键是自己30多余年忙于行政事务,法律功底都丢了,晕呀。

通过这个概念的学习,我认为像我这样姥姥级别的学生学习法律,还要从重温学习基本理论开始,否则就会辜负钟老师和段老师的期望。

        钟老师说:知识就是力量,法律就是力量,法律知识更有力量。学无止境,加油,大美妞!哈哈哈哈

2016年12月8日晚23点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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