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商業模式分析框架

一、分析對象

一般人們習慣的分析對象是區塊鏈項目的發起公司或組織。但實際上分析對象應為發起公司創造的經濟活動生態。舉一個不恰當的例子,我們分析的不應是蘋果公司本身,而是蘋果創造的全球軟硬件生態環境。而恰恰是這個生態環境的經濟總量,對應了區塊鏈代幣的總量,和代幣的應用模式。蘋果公司全部股票加總的公司市值,只是生態中很小的一部分。

因此,一個項目的商業模式應從廣義角度去理解:

(一)、新的生態上進行的是哪類經濟活動,和其他區塊鏈/互聯網/甚至是傳統模式相比,解決了哪些問題。

(二)、新生態中都有哪些直接參與主體,經濟活動中的生產者、消費者和體系維護者都是誰,活動運作的過程中,價值是如何創造、如何二次分配的。

(三)、新生態的憲法及憲法制定、更新的方式如何?

(四)、項目發起方在新生態中的商業價值是什麼(是什麼樣的角色,如何影響生態的運行與發展)(有些項目,會與第一點有部分重合),其組織結構和決策方式是怎樣的。

二、區塊鏈的通行商業模式概述

(一)生態價值:在价值维度上区块链的诸多特性不再赘述,各类项目的愿景既可以改善现有经济活动的效率同时也会激发人们以新的生产模式创造增量价值。

(二)经济模型:区块链项目的理念与远景是实现“价值与信息”在去中心化体系中实时共生传递,而不需要有第三方机构为承担不必要的信任和中介作用付出额外成本。在区块链项目的经济模型中代币是这个项目中所有经济活动的价值符号,例如一个版权处理项目中的所有IP价值。因为价值与信息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所以我们可以只从代币这一面看整个经济模型。

a 生产及消费

链上经济活动(能够保存产出信息的区块链项目)的生产者(例如版权项目中的创作人、智能预测中的分析师)获得代币、活动产出的使用者(追剧的观看者)消费代币。这个简单的逻辑可以便于理解在未来更普遍的情况,就是跨链交易,每一个区块链项目都有自己的经济活动范围,人们通过在不同链上进行不同的经济活动,获得多种代币,並按其需求将持有的代币兑换成某条链上的代币进而获取最终的商品或服务。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假设,未来物物直接交换将回归主流,也就是说代表实际经济活动的链之间可以直接做跨链交易。当然,考虑到生产和消费不同时发生以及人们经济活动的丰富多样性,仍然会存在以价格尺度、价值存储为主要功能的中继货币。对于纯数字货币类项目,例如比特币,经济活动本身不发生在链上,在链外获得经济活动产出的使用者,卖出法币(及其他数字货币)获得比特币,从而为比特币网络注入价值。

b 体系维持及激励

早期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区块链项目直接为挖矿者提供代币激励,但这里有个逻辑问题。按a中分析,只有卖出法币(及其他数字货币)的人才是比特币区块链经济价值的创造者,挖矿者不应以直接获得代币的形式获取激励,这会造成价值创造来源无法获得百分之百投票权的困境。现在可见的解决方案至少有两种,第一种是项目上线即100%挖矿,体系维护者的成本由经济活动的生产者/消费者在链上进行价值交换时自愿、自决让度一部分代币来负担。第二种是以EOS、ETH、HCASH、QTUM为代表的分层链结构。底层链代表的是维护体系运转的经济活动,底层生产者贡献计算资源获取底层代币。而上层链代表的是体系中的上层应用,也有自己的代币。分层代币间可以在自由市场中兑换从而调节资源分配。极端的情况是上层应用代币持有者可以投票选择换用其他的底层链。

注1:b中比特币投票困境的例子随着两种情况会逐渐减轻。1、挖矿收益更多来源于交易费用;2、随着比特币越来越普及挖矿市场进入均衡状态,挖矿成本与挖矿收益接近时,挖矿行为的产出近似等于以法币购买比特币。

注2:项目是底层链还是上层链是一个相对概念,可以参考产业中上下游企业的概念。

(三)憲法及其更新

後補充

(四)項目方

1、項目方在生態中的角色和作用

後補充

2、項目方的组织形式

自图灵完备的智能合约出现之后DAO的概念才得以真正实现。但在技术、法律均不成熟的条件下,更多项目是以公司形式、基金会模式运营。这里有三点评论:

a 企业的形态在互联网经济下已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未来的区块链项目将是DAO和松散企业的某种结合体。关于DAO将在第三部分详述。

b 公司形式的区块链项目受限于法律对公司实体的要求,在各国均不能向公众随意发行有价证券,这在以价值传输为主要用途的区块链项目中,是致命的。但很多公司借助区块链进行联盟链、私有链的尝试则不受此限制。

c 基金会模式有两种。第一类是纯粹的受资助型基金会,如比特币基金会,在长期运营中,团队决策和发展方向有可能受制于第三方经济实体的资助。第二类则是DASH foundation, 在算法中即规定交易手续费中的百分比归于基金会,从而消除了第三方侵入的经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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