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没了,但裹脚布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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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男性的畸形审美造就了三寸金莲,如今这种近乎酷刑的陋习早已销声匿迹,然而为何依旧有女人喜欢把自己的大脚挤进一双小鞋子里呢?

前段时间老妈脚伤初愈有些水肿,我便带她去鞋店挑选一双合脚的运动鞋,店员先是递给老妈一双38码的样鞋,她吃力一蹬才穿上,看出鞋子有点小,店员便又拿来一双大一码的鞋子,但老妈似乎不太满意,边照镜子边嘀咕:“小号我也能穿。”。我便劝道:“穿运动鞋就是为了穿个舒服,再说大一码也看不出大很多。”,但老妈仍是不甘心,抱怨道:“我的脚怎么这么大了,你现在穿多大的鞋?”,我略带自信的告诉她我一直穿36码——母女的感情真是微妙。

好像大部分女人都希望自己能穿得进小一码的鞋子,又或者女人心目中的一双好鞋必须能把脚修饰的又小又细,有时甚至连舒适合脚都排在其次。

我人生中第一双高跟鞋就是这样一双“好鞋”,那是第一次要参加大学的联谊晚会,我挑中一双镶有小水钻的裸色鞋子,因为经费有限,我试过再三才狠心下单,却发现这双鞋已经没有大号且挤脚异常,但我仍以皮鞋越穿越松为由将其收入囊中,然而这双小鞋子并没有让我成为晚会上的万众焦点,反倒让我成了鱼尾变成双脚后忍受着刀割一般疼痛的海的女儿。

女人喜欢“穿小鞋”到不惜虐足的地步,其实和男性的审美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除了前面提到的“三寸金莲”,童话里的王子不也是以能穿上水晶鞋为凭证寻找灰姑娘吗,有一层浅浅的暗示在说,像灰姑娘一样美好的最终能获得真爱的女子都应该长着一双纤纤玉足勾魂摄魄,而脚大的姐姐们自然无法通过这道身份识别,甚至试鞋的时候也是丑态百出。

再说回我自己,记得少女时代的我和那时还是男朋友的老公约会,脚下的小白鞋在蓬纱裙下若隐若现,老公一脸色相的说:“你的脚真小真可爱。”,霎时间我面红耳赤,仿佛觉得自己拥有了全世界最性感最甜腻的赞美。

我的另一位老友从来不穿高跟鞋,原来她的脚有41码之大,市面上几乎没有那么大的鞋,她自己也不好意思穿,甚至常常因此自卑。如此,在女人的潜意识里,小脚穿小鞋才是美的,因为男人往往认为这是美的。

约翰伯格在他的《观看之道》里说“男性观察女性,女性注意自己被别人观察,这不仅决定了大多数的男女关系,还决定了女性自己的内在关系,女性自身的观察者是男性,而被观察者为女性,因此她把自己变作了对象,而且还是一个极特殊的视觉对象,那就是景观。”

这个观点很好地说明了,不仅仅是关于脚和鞋的审美,在很多问题上,女性往往都是以男性的眼光来看待自己,有时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曾察觉。

那条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并未随着陋习的废止而消失,因为它不仅裹住了女性迈出大门的双脚,也裹住了女性客观看待自身的眼睛。

比如我们今天大谈特谈的女权主义,其实里面掺杂了很多伪女权的声音,她们希望男性忙时能大把捞金保证逢年过节有红包,闲时能陪自己小作怡情在朋友圈秀恩爱,本质上还是把自己定位成一个只负责貌美如花的男性眼光中的“幸福”女人。

真正的女权不是得到更多养尊处优的待遇,而是获得像一样男人拼搏奋斗的机会和被客观评价的眼光,这也就意味着再也没有女汉子一说,因为大家本来就都是汉子,社会也不能再说女性获得独立是因为外貌或者依附男性,女性的归宿没有落到世俗的婚姻里也不应该再遭到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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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比例的小脚小鞋的确好看,如果你有那谢谢你为这世界带来如此美好的“景观”,如果你没有,也不必逼自己削足适履,因为一个成熟的女人应该懂得如何取悦真正的自己。

老妈还在镜子里寻找她丢失的小鞋子,虽然她的脚因为怕冷怕干要常年穿着厚厚的毛袜,虽然她的脚掌因为年轻时的磨砺长出了难看的骨节,但我仍然认为那是一双美丽的大脚,因为它们曾在这世界上不顾一切的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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