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外话:
关于打桩,施工单位的自检体系往往是缺失的,监理人员往往会沦落为施工方的质检员。
关于验收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2.0.15条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
本条明确了一个前提:施工方必须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进行验收。
桩基进场前,应该要有一个预应力管桩监理交底,关于质量、安全、进度,便于日后管理。
一、桩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报送以下资料,经监理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桩基正式施工
1.预应力管桩施工方案。
2.管桩供应厂资质、桩基单位资质。
3.桩基单位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上岗证等。
4.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上岗证。
5.管桩施工机械、测量仪器、仪表的合格证及相关资料。
6.首批预应力管桩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书及经资料审查、外观检查合格。焊条、焊剂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资料。
7.测量坐标、标高、角度、距离等定位放线测量资料,并经内业、现场复核检查合格。
二、桩基施工中监理控制点
1.每批管桩运抵现场必须提供有关合格证明资料,待内业审查合格再经过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合格后办理有关签字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对经内、外业审查不合格桩应及时清理出现场。预应力成品桩应提供:1)厂方质保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2)实体检测:主筋、箍筋、壁厚(参照相应图集)3)抗弯试验:每300根抽检1根。4)每批次管桩进场数量、及现场的总量
2.施工中要妥善保护好坐标、高程控制网,应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查,保证控制网点位置正确性。
3.根据控制网放出的每批桩位标记,应进行复核签证。
4.施工的桩位、打桩方向应符合批准的施工方案。1)先打试桩提供压力参数会同设计确认后沉桩工艺。2)打入桩施工前,按设计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试桩,以确定打入桩施工的各项原始参数。3)开始沉桩时采用较低落距,在两个方向观察其垂直度,当入土达到一定深度确认方向无问题后再正式打入。4)沉桩顺序采取由中央抽四周顺序施工,严禁由四周向中心或中间插入桩,避免造成送桩困难。
5.压桩过程中,沉桩位置、垂直度、焊接质量、沉桩压力、桩顶标高等为监理具体控制点,应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沉桩过程控制:1)要求施工单位必须用二台经纬仪进行垂直度控制;2)桩焊缝控制:对称焊六点,分三层施焊。每台桩基必须配2个电焊工;3)对接桩的每套桩的焊缝要有影像记录;4)对当日打桩记录,第二天监理签字确认后交甲方;5)打桩记录应每天反应在桩位平面图上。
6.压桩有异常情况,施工单位应报告监理,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对于出现“假极限”的桩或有上浮现象桩必须重新打设。
7.吊桩机具设备应安全可靠,索具、夹具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证吊装安全。
8.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用电安全,线路及接头不得有裸露、漏电情况发生,开关控制箱要符合国家及地方要求,有三星标志才可使用。潜水泵要防漏电,关掉电源才可移位。
9.压桩过程中爆桩,压力值、桩顶标高等与设计要求有出入的桩,应定期出联系单与设计单位联系,最终由设计单位决定是否加桩。
10.施工单位应做好压桩施工记录表及相关报验资料,平常第二天报送前一天的压机资料,保证资料收集整理的及时性。
三、桩基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的工程项目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文明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核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布置;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制定对桩孔洞口的各类防护措施;(开工后,对施工完的每个桩孔洞口都必须及时按防护要求进行封堵及设防,各方应及时验收确认);
4.对以下建设工程周边环境设施进行踏勘确认,该桩基施工不会对周边环境设施产生影响(如有可能产生影响,必须提供详细的防范措施,并已经相关部门确认通过); 1)煤气管线工程 2)广播通信电缆 3)军用电线电缆 4)供水管线 5)排水管线 6)电力电缆 7)架空线路 8)供热管线 9)建筑物、构筑物、道路 10)其他设施
5.桩机安装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主要检查各部件在空载时运转是否自如,有无异常响声,有无振动破坏现象,配重铁块是否锁紧,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安装了漏电保护开关,电缆是否有乱搭、乱接及拖地现象等。
6.压桩作业时,非工作人员须离桩机20m以外:施工人员应配齐各就各位,不得随意串岗或进行与作业无关事情;起吊重物时需有专人指挥,且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起重机其中范围不得超过起重性能规定的指标。起吊管桩时,索具应吊在管桩0.3L(L为管桩长)以上位置,但离桩端必须大于1m;起重机吊桩进入夹持机构后,在压桩开始之前,起吊钢丝绳必须放松,压桩时则随沉桩速度不断放松,使吊钩始终处于不受力状态,最后通过司索工人工脱钩,这样既可以避免拉断钢丝绳或拉弯起重机吊臂,又可避免因强行摆臂脱钩或过长的管桩倾斜造成管桩折断,从而发生断桩从高处倒下的意外事故。
8.接桩焊接用焊机操作时应加装防护罩,并没有专用有效地线;各种气瓶应作标识,气瓶距明火点10m以上,气瓶间距必须大于5m;气瓶必须加防震圈和防护帽,其使用和存放时严禁平放或倒放。
9.施工完毕的桩头上面要加盖,以防行人或杂物等掉入。
四、静压管桩施工质量通病防治
1.在沉桩过程中如果压力值突然下降、沉降量突然增大或桩身污染倾斜、跑位,可能是断桩。对于配置封口型桩尖的管桩,可通过吊线垂丈量桩长或吊低压照明灯直接观察来判断是否断桩。沉桩过程中如有断桩、桩身混凝土出现裂缝、地面隆起、邻桩上浮或压桩至设计桩长但仍未达到收桩的终压值要求,或终压值满足收桩要求但桩长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与设计、地质等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压桩。压桩时如遇地下障碍物,可根据其深度分别采用除障、引孔、避让等措施解决。
2.压桩过程中应采用水准仪定点、定入、定仪器,对已完成的桩点标高及时测量,待压桩全面完成后,再行复测,如两次测量差大于20mm,表明浮桩较严重,必须复压。
3.压桩时应合理配制桩长,尽量使同一承台桩接头位置相互错开,并避免接桩时桩尖处于砾砂层内。
4.沉桩过程中应认真观察压力表读数,做好原始数据纪录。应记录所压桩号、节数,每节配桩长度,每节桩压力表的读数和稳压时贯人度、终压值等,以判断桩的质量和承载力,防止错压、漏压现象发生。
5.收桩是整个压桩过程的关键,应严格按照工艺试桩确定的收桩标准要求进行。一般情况下,桩长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终压值略高于2倍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然后利用2倍单桩承载力特征值进行3~5次复压,每次持荷时间 1min~2 min,其最后两次沉降量总和应小于设计要求或小于5mm。
五、桩基静载、动载试验、开挖后桩基复核
1.静载、动载试验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供单位资质及相关资料。 静载试验和动测工作须在管桩复压完毕15d后进行 ;组织设计院、质监站、甲方及施工方,确认静载试验以及动测的数量和桩号;预应力管桩施工结束后,应对桩基做承载力检验及桩体质量检测。承载力检测的桩数不应小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其桩体质量检测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
2.动、静载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应有合格证明并报送监理部。
3.动载试验时应通知监理见证,静载试验达最终压力值时应通知监理见证。
4.动、静载试验报告应报监理部一份备案。
5.基坑开挖后应对桩位、标高复测一次,超过设计及规范偏差由施工单位出联系单由设计单位解决。复测时,应通知监理到现场见证,测量结果报监理一份备案。
六、竣工验收
1、 资料整理以符合规范和档案馆要求为准,及时提交的沉桩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桩位平面布置图等,经监理验收后方可离场。
2、 施工单位提出桩基竣工验收报告。
3、监理单位按工程实际质量作出质量评估报告。
七、补充
在交底会结束后,与会各方签字确认。